一、中心简介
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前身为宜昌市卫生防疫站,始建于1952年。2003年6月经市编委批准组建为“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位于东山开发区大连路3号,另在一马路13号、夷陵大道240号设有2个工作区。中心占地面积1.6万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8500平方米,其中实验室用房面积2849平方米。
二、办事程序
(一)办健康证体检程序
办健康证体检程序
1、领取体检表(一楼办证室) 2、缴费(一楼收费室) 3、内科、皮肤科检查(一楼内科检查室) 4、胸透(一楼透视室) 5、采血、留大便化验(一楼化验室) 6、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楼培训室) 7、一周后查结果取证(办证室) 8、在办理健康证时,外来人员请出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联系电话:6341957
(二)卫生知识培训程序
卫生知识培训程序
1、从业人员做完全部体检项目后持“培训单”参加培训在(二楼培训室)。 2、参加培训的人员经书面考试合格后发给“培训合格证”。考试不合格者参加下一轮培训。 3、对从业人员较多的单位(50人以上),可提前预约,采用上门服务、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培训。 4、体检一周后,凭培训单及培训合格证在领取健康证(一楼办证室)。
联系电话:6332067
(三)健康预防体检程序
健康预防体检程序
1、领取体检表和检验单并进行病史询问(一楼体检接待室) 2、内科血压等检查(一楼) 3、X光检查(一楼X光检查室) 4、采血(一楼化验室) 5、B超、心电图检查、妇检、乳检(二楼) 6、交回体检表,体检完成(一楼体检接待室)。
联系电话:6341957
(四)特殊人员办证优惠程序
特殊人员办证优惠程序
下岗人员、残疾人员、特困人员、特困企业持规定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财务科收费优惠办理办公室(新办公楼五楼)填写申请、审核证件、开具收费优惠通知书,凭收费优惠通知书到财务科签盖优惠专用章或缴纳部分费用。
联系电话:6343077
三、法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四)《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