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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 市民怎么做?

发布时间:2007-07-21 字体:【

        一、宜昌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取得的成效

  1、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近年来,宜昌市搬迁、改造老工业企业99家,形成了支柱产业发展壮大、传统产业不断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的新型工业化格局。

  2、节能减排初见成效。发展循环经济,组织一批重点工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限期治理和挂牌督办重点污染源,万元GDP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有较大幅度下降。

  3、城市布局日趋合理。拆除违法建筑8816处,开工建设50多项城市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基本形成了功能清晰“三大功能区”和“九大组团”。

  4、环保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城区已建成临江溪、沙河、夷陵区、丁家坝四家污水处理厂和黄家湾垃圾处理场等环保基础设施。

  5、三峡库区环境得到切实保护。库区建设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25个,组织清理库底固体废物142.50万吨,清理漂浮物14.95万吨。开展“三河”(黄柏河、柏临河、运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度下降。

  6、饮水安全得到保障。宜昌市政府划定官庄水库为城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关闭饮用水源保护区内18家选矿厂,处理多起违规建设项目,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7、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加大。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全民义务植树工程,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8.5%,有效改善了生态环境。

  8、城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开展淘汰燃煤锅炉、机动车禁鸣、城市公交车双燃料改造、整治违法排污企业、治理餐饮业油烟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等专项行动,城区环境质量呈现持续良好状况。2006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23天,清江、长江南津关、运河等主要河道水质达到功能区划要求的地表水二类水质标准,城市噪声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2类标准。

  二、下一步的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重点

  1、进一步完善城市环保基础设施。一是规范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二是规范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与管理。三是加速推进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建设。

  2、强化节能减排。一是增强节能节水意识,推广清洁能源,逐年降低单位GDP能耗和单位GDP用水量。二是强化工业污染源污染治理,确保排放稳定达标。三是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规定禁止环保定期检测不达标机动车上路行驶。四是落实环评制度,严格控制新增污染源。

  3、进一步加大官庄水库、善溪冲、楠木溪水库等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保障人民饮水安全。

  4、加强环保机构建设,增强环保工作力量。

  5、加大创模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三、市民怎样参与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

  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需要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才能实现,更需要市民群众的共同参与,从而形成全社会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合力。广大市民要积极为我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献言献策,从身边小事做起,形成良好的环保习惯,共创“环保生态城,绿色新宜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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