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届次 | 四届三次 | 编号 | 244 | | | 类型: | 民主法制,劳动人 | | 案由: | 244加强乡镇管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建议 | | 处理状态: | | | 附议人: | | | 承办部门: | | | 正文: | 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以后,乡镇作为最基层的政府机构,不仅工作人员受到编制数的严格控制,而且行政职能和行政手段也受到相应限制,原有的“七站八所大多数由县收编实行一条边管理,权力也随之上收,剩下未收编的少数服务机构也步入市场化运作阶段,这样,乡镇运转体制虽然顺畅,但乡镇社会管理力度和执法力度却相对削弱。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是全省小城镇改革试点镇,位于城乡结合部,改革发展任务重、矛盾集中、协调难度大,而土管、城监、环卫、卫生监督等执法部门收编后,乡镇不具备相关管理职权,同时县级管理部门对于乡镇存在的各种管理弱化现象缺乏快捷的反应体系和处置平台,客观上造成管理部门的权利与区域发展脱节的现象。为切实加强乡镇管理,建设服务型政府、责任型政府,应改革乡镇管理方式。 建议:进行乡镇管理方式改革的试点,将与乡镇管理密切相关的执法部门的管理权限适度下放到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代行管理权限,或者由乡镇政府牵头,成立由县直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综合行使乡镇管理执法权限,以便更好地管理社会、服务社会,促进城乡和谐发展。 | | 办理结果: | 市政府转有关部门办理 |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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