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宜昌市旭光村旭东馨苑2、3、6、7、8、9-2号楼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1、工程综合说明:宜昌市旭光村旭东馨苑2、3、6、7、8、9-2号楼工程,立项文号为宜伍发统文[2007]21号,建筑面积34983.42m2,结构形式为砌体六层,估算总投资约3000万元。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范围的土建、安装工程。现该工程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毕,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2、建设资金来源:自筹。3、工程建设地点:宜昌市伍家乡旭光村。4、计划开工日期:2008年9月。计划竣工日期:2009 年5月。工期:240(日历天)。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GB50300-2001)。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要求:a、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上所记载的工作单位应是投标单位;b、2006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累计10000㎡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须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核查,但应能完全反映考核内容)。(5)法人注册地不在宜昌的企业应提供市建筑业协会办理的有效备案手续;(6)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无记名投标,投标申请人均可在宜昌市工程建设信息网(www.ycztb.com)上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投标报名密码单,凭此单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宜昌市夷陵大道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610室)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08年7月23日至2008年7月29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必须出示该密码单证明其参与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1000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 六、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段提供不少于人民币伍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8月14日9时整,提交地点为市行政服务中心(宜昌市夷陵大道22号)七楼大厅,由招标人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宜昌市夷陵大道22号)七楼大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九、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市建筑业协会备案的在宜分支机构负责人负责洽谈并签署。 十、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08年7月23日。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宜昌市工程建设信息网、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三峡日报》。 招标人:宜昌市伍家乡旭光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恒中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一路22号新世纪广场B座1205室 邮政编码:443000 联系人:付静 联系号码:0717-6773378 传真:0717-6773378 2008 年 7 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