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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劳模困难补助提高200元

发布时间:2008-07-25 信息来源:三峡商报字体:【
  (记者王全鑫 通讯员魏清江)昨日,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今年省政府将继续对生活困难的省部级劳模给予补助,补助的工资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000元。
  
  据悉,今年省部级劳模生活困难补助范围扩大到农民劳模,补助的工资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000元。职工劳模月工资收入或月离退休养老金不足1000元的,可到所在地方和单位工会申请登记,最高月补助金额不超过500元。特殊困难补助,每人年补助标准为1000元~2000元。
  
  农民劳模生活困难补助对象为男60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或经劳动保障部门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由所在村委会证明生活确有困难的。每人每月给予200元生活困难补助。
  
  申报特殊困难补助金,要提供有关收入证明、医疗费用单据、病情诊断证明、学校证明、事故或灾情报告等相关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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