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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收费六条“高压线”不能碰

发布时间:2008-08-28 信息来源:三峡日报字体:【
  (记者黄春梅)昨日,在宜昌市物价局、财政局和教育局公布的全市中小学收费政策中,强调了开学收费的6条“高压线”。
  
  一是学校和教师严禁组织向学生统一收费征订各种教辅材料。二是学校必须免费为在校学生提供开水,相应的费用纳入公共经费支出范围。不得强制向学生提供纯净水(矿泉水、蒸溜水)、课间餐、豆奶(牛奶),并强制收取费用。
  
  全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成本定价为学生提供饭菜,不得盈利或结余。每学期结束,物价部门将对学校食堂的收支进行监督、检查,其盈利和结余部分全额退还给学生。三是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补课费、晚自习费、电教(多媒体)费、小班费、试卷费、补考费等费用。四是学校不得以民办的名义举办“校中校”、“校中班”向学生收费。五是学校必须免费提供专项读本、教学参考必需的教辅材料,可以根据教师的教学需要购买,存放在图书馆(室),供学生借阅,轮流使用,所需经费从公用经费中开支,不得另行向学生收费,不得要求学生人手一册。六是学校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包括复习)必须全部纳入正常课堂教学过程之中,严禁学校、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提高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等并向学生收费。教师为学生补课不得收费,但可计入教师的工作量中,作为工作考核的一项内容。
  
  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向学生家长发放明白卡、制作公示栏、公示墙等形式进行公示,做到明明白白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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