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企业版
>
土地交易中心
>
中标公告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收回西陵经济发展总公司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发布时间:2008-08-09
信息来源:三峡日报
字体:【
大
中
小
】
为了盘活存量土地,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同意收回宜昌市西陵经济发展总公司位于湖北西陵经济开发区渭河路东侧10983.79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实际面积以地籍测量面积为准),同时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的土地,按规定要求依法按程序出让,用于兴建自控系统开发制造项目建设,其地上建(构)筑物的拆迁补偿和安置工作均由项目建设(实施)者负责。
宜昌市国土资源局
2008年8月9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