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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地方税务局点军区地税分局税收征收服务大厅和业务用房改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08-09-03 字体:【
  一、宜昌市地方税务局点军区地税分局税收征收服务大厅和业务用房改扩建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1、工程综合说明:总建筑面积约3160.00㎡。2、建设资金来源:自筹。3、工程建设地点:点军区江南大道159号。4、工期: 150 (日历天)。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递交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且该证书上所记载的工作单位应是投标单位; (5)法人注册地不在宜昌的企业应提供市建筑业协会办理的有效备案手续;(6)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无记名投标,投标人在宜昌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www.ycztb.com)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投标报名密码单,凭此单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08年9月3日至2008年9月9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地点为宜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610室)。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必须出示该密码单证明其参与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1000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
  
  六、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8年9月25日9时整,提交地点为市行政服务中心(宜昌市夷陵大道22号)七楼开标大厅,由招标人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宜昌市夷陵大道22号)七楼大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08年 9月3日。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三峡日报》。
  
  招标人:宜昌市地方税务局点军区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胜捷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体育场路14号
  
  邮政编码:443000
  
  联系人:张涣
  
  联系电话:0717-6253135
  
                                                200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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