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宜昌市发展大道(西陵区段)综合改造工程,已由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和改革局(宜西发改投[2008]21号文)批准建设,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的委托,负责本次工程招标的具体事宜,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1、宜昌市发展大道(西陵区段),该道路改造工程全长2105米,规划红线宽度为60米,为城市Ⅱ级次干道,总投资估算3890.36万元。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车行道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为青石路面,路面设计标准轴载为BZZ-100,路面结构达到临界状态的设计年限为15年,路面雨水排水重现期为1年。 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地下管网工程以及相关附属工程。 3、工期目标:180(日历天)。 4、质量目标:达到国家工程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5、安全生产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须提供原件) 2、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须提供原件)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原件) 4、注册地不在宜昌的企业投标时须提供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办理的有效备案手续;(须提供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委托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6、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1000万元流动资金用于本工程的信贷证明;(证明必须为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支行及以上级别出具的有效信贷证明) 7、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⑴投标人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资质等级为壹级,注册证上所记载专业类别应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且注册证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⑵2005年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管理(须提供施工合同或结算资料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但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8、技术负责人要求中级职称,专业为市政或道(路)桥专业(项目经理证、建造师证、职称证上任一证上有均可)(须提供原件) 9、投标人2005年1月1日以来独立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任务。类似工程是指沥青砼道路工程:城市Ⅱ级及以上主干道累计长度10公里以上、Ⅱ级及以上公路或高速公路累计长度20公里以上(须提供施工合同或结算资料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但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10、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拟投入到本工程的机械设备最低要求

投标人施工机械设备须附采购单据。(需提供设备采购单据原件或公证书) 11、近一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须提交企业法人注册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非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无效,出具证明的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之后);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本工程投标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投标申请人须在宜昌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http://www.ycztb.com)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投标报名密码单,凭此单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地点为宜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宜昌市夷陵大道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610室);时间为2008年9月4日至9月10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3:00至5:00。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必须出示该密码单证明其参与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售后不退。 六、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27日上午9:00整,提交地点为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七楼大厅由招标人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宜昌市夷陵大道22号)七楼大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携身份证明文件准时参加。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08年9月4日。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湖北工程建设信息网、宜昌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三峡日报》。 十一、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特此备案。 招 标 人:湖北西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宜昌市西陵一路6号汇金商务楼四楼 联 系 人:余 敏 联系电话:0717—6452743-80 2008年 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