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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全称:宜昌市城市管理局
单位地址: 宜昌市西陵后路
网站地址:
email地址:chenggj@yichang.gov.cn
值班电话: 6850110 传真:6852481

 

机构职能:

        宜昌市城市管理局是2001年底市级机构改革新组建的政府直属机构。在2004年底第二轮市级机构改革调整中,市编委对市城市管理局编制机构、职能职责进行了调整核定,市城市管理局仍为市政府直属机构,归口市建委。同时,加挂“宜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管城市管理及其综合行政执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园林绿化工作。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拟定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市政设施维修管养、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护等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涉及城市管理内容的可行性研究、方案审查等工作。
  (三)负责拟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市容环境卫生作业、园林绿化管护的年度资金使用计划,报市建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研究,经市政府审批后组织安排各项资金的使用。
  (四)负责城区道路、护岸、桥梁、隧道、排水、排渍、防洪等市政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城区(不含长江大堤)防汛、抗洪、排渍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挖掘和城市排水的许可管理。
  (五)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定行业标准,培育、建立、监管环境卫生作业市场,推进环境卫生管理社会化;负责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以及建筑渣土、生活垃圾清运许可管理。
  (六)负责城区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城区园林绿化的行业管理工作;参与城市规划区各类绿化用地绿线划定、雕塑审查;负责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有关绿地面积、绿化设计方案的审查、核准,以及临时占用绿地、移植修剪砍伐树木(含古树名木)实施许可管理。
  (七)负责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办,组织实施市容整治和门前“三包”;负责制定城市容貌标准,并监督执行;对在城市建(构)筑物上张挂、张贴宣传品,以及在城区设置洗车场点实施许可管理。
  (八)负责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统一指挥和检查监督工作;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行使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以及固体废弃物违规处置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街道人行道乱停乱放行为和各类占道经营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市政府调整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九)负责制定城区城市管理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科技项目攻关、引进及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执法资格管理。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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