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主管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的市政府组成部门。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宜府办发[2001]180号)规定和中共宜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调整、职责整合及人员编制的批复》(宜编[2007]28号)等文件,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宜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性政策调研和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的综合协调和政务运转,拟定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督促检查;负责局会议组织、文秘、档案、保密、后勤管理及接待联络工作。 主任:王波,副主任:晏文灿。 (二)法规科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险的政策法规,并做好监督工作;组织起草、修订、清理市级劳动和社会保险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处理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综合协调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事业性收费立项、调整及年审工作;拟定劳动和社会保险法规政策服务咨询机构的管理办法并负责指导实施;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咨询工作;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负责局会议报告起草、新闻宣传及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和政策的宣传工作。 科长:詹琼。 (三)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 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负责直管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施管理;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监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情况;受理投诉举报,查处基金管理的重大违纪案件;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 科长:蔡彬。 (四)培训科 拟定城乡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和省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拟定具体实施办法;根据国家和省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拟定职业技能鉴定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拟定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资格审批的有关工作;拟定职业技能和职业技能竞赛的规则、政策、措施;综合管理全市技工学校以及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拟定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的规划及政策。 科长:姚圣洪。 (五)劳动工资科 综合管理劳动关系和工资工作;起草调整劳动关系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劳动合同管理;指导用人单位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办理集体合同审核登记;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制定的“农转非”政策;参与市级企业劳动模范的评定工作;拟定企业职工奖惩的基本准则并监督实施;根据国家有关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拟定相关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工资政策;起草本市企业工资地方性规章、政策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及有关政策;指导各县(市、区)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拟定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政策,组织指导全市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的实施;审核市属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社会收入分配政策的制定;管理企业职工的福利工作;负责部、省在宜企业和市属用人企业相关业务的办理。 科长:谭秋耘,副科长:倪清梅。 (六)劳动监察科 综合管理劳动监察工作;起草全市劳动监察地方性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定劳动监察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劳动监察机构对全市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执行、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用人企业内部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备案审查,依法查处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负责部、省在宜企业和市属企业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行为查处;负责劳动监察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组织协调全市重大劳动违法案件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科长:侯刚,副科长:蒋忠民。 (七)劳动争议仲裁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综合管理全市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起草劳动争议处理的地方性规章,拟定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争议仲裁规则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处理及劳动合同审查鉴证工作;推行劳动争议仲裁员、仲裁庭制度和劳动争议调解员、调解制度;承担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负责处理与劳动争议有关的集体上访、罢工等突发事件。 科长:鲍家富,副科长:范新明。 (八)保险科 综合管理、指导全市城镇企业养老保险和全市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工作;拟定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项保险费用的社会统筹;负责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待遇给付标准的审核工作;组织拟定工伤医疗、生育医疗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及支付标准;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工伤和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拟定劳动鉴定机构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拟定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养老保险科科长:严军,副科长:熊光杰; 医疗保险科负责人:徐萍,副科长:汪溪平。 (九)人事教育科(直属机关党委与其合署办公)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以及职称的管理工作;拟定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标准化工作;承担统计和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及精神文明建设。 科长:上官业声,副科长:李本建。 (十)纪检监察室 监督检查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命令的情况;协助本部门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本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监督检查本部门及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督促、协助本部门研究、制定本系统、行业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综合治理的措施;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控告及其申诉、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和行政纪律的案件。 主任:何金远。 (十一)离退休干部科 负责做好本单位离退休干部与服务工作,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活动,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有关政策;组织和协助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开展党的活动,坚持每月一次的政治理论学习;了解和掌握离退休干部的思想状况,积极倾听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和建设,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解决和处理问题。 科长:陈刚强。 (十二)农村社会保险科 负责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针、政策、制度的贯彻执行和基金的管理使用。 负责人:李远泉。
二、宜昌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承担履行市人民政府管理全市就业安置,民办职介机构及劳务派遣机构管理,劳动力市场建设发展和管理;再就业,《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再就业政策落实,小额担保贷款主体资格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公益性岗位认定;统筹全市失业保险工作;就业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示范城市建设;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充分就业社区创建,信用社区创建;劳服企业管理及服务(商贸)型企业管理;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和流动就业管理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 三、宜昌市养老保险管理处 负责制定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调整和支付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预决算及相关报表的汇总、分析等。 四、宜昌市医疗保险管理处 负责医疗保险缴费记录查询,单位和个人待遇享受资格查询;负责对定点药店进行管理,对个人帐户消费进行审核结算;负责医疗保险转诊和异地居住人员门急诊抢救医疗费审核,慢性病医保患者门诊治疗申报、评审、审核、结算,住院医疗费用审核;负责离休干部医疗费的筹集,门诊、住院医疗费用审核,建立健康档案,接待上访咨询;负责核定单位大额医疗保险费应缴数,核对实缴金额,核定投保金额,做好参保职工缴费记录,个人大额医疗保险费收缴,资料整理统计;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进行监管,查处违规行为;负责核定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工伤保险缴费和待遇审核,工伤医疗费的审核,生育保险缴费和待遇审核;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和行政经费的会计核算,工伤、生育保险的会计核算,基本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的财务支付,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离休人员台帐的管理,工伤、生育保险的社会化发放等工作。 五、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 负责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登记,受理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应征缴额,参保人员异动处理,基金征集(包括向地税部门传输应征缴数据和地税部门实征缴数据传回),实收到帐处理,分配、记录、公布个人帐户,与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对帐(包括社会保险欠费清收),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稽核,综合统计分析等。 六、宜昌市技校教研室(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综合管理和指导各类职业技术培训教学工作,组织制定并指导实施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指导和组织审编教材、教学辅导资料,负责教学质量督导,指导并实施各类职业技术培训考务管理,指导和组织教师、教学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和业务考核,指导和推动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组织开展各类教改实验,组织研究、开发和推广职业技术培训技术装备、电化教学技术、先进教具教法,指导并组织实施各类职业技术培训毕业生就业服务,组织研究、掌握国内外职业技术培训动态,参与制定职业技术培训发展规划和政策。按照国家和劳动保障部制定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划、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全市行业部门(集团公司)的职业技能培训基地进行业务指导和提供技术服务;组织使用职业技能鉴定国家试题库并培训考核工作人员;组建职业技能鉴定专家队伍,开展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的学术理论研究;承担全市职业技能竞赛的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新职业(工种)的职业资格示范性的全国统一鉴定工作;承担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职能部门委托的有关工作。参与职业技能鉴定监督检查。 七、宜昌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八、宜昌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 贯彻部省劳动保障信息标准、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并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建设,承担市本级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及系统安全工作;负责市级数据中心数据维护,组织开发各业务应用系统软件并参与推广应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上网信息资源并在网上发布信息,负责社会保障卡的组织发放工作;开展信息调查和分析预测,为局领导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和决策支持;承担局办公自动化技术服务和工作人员的计算机培训;指导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的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 九、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中心 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设立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帐户,向财政部门申拨支付资金、核对财政专户资金,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等各个环节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向政府和社会公众公布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编制社会保险基金相关财务统计报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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