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制订全市文化事业发展战略;指导、开展文化政策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文化规章和办法;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工作;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局机关事务;负责行政会议组织、公文管理和文秘、档案、信息、信访、机要、保密、调研及提案建设等处理工作;负责全市对外文化交流的联络和对港、澳、台文化交流工作;管理局机关行政和后勤服务工作。
(二)人事科
研究并参与指导文化体制改革;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和干部档案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全系统工会、纪检监察和老干部工作;负责本系统对外文化交流和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负责处理党委日常事务和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负责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文化事业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制订文化设施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文化经济政策;负责文化事业经费的管理、监督;管理机关财务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组织实施市直文化设施基本建设;管理直属单位固定资产;指导直属单位以文补文、兴办文化产业活动;负责全市文化、新闻出版事业的统计工作。
(四)艺术科
管理全市艺术事业,研究制订文艺事业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编制并组织实施艺术事业发展规划;指导艺术事业改革、文学艺术创作、舞台艺术创作、艺术生产和全市性重大文艺活动;指导艺术评论和研究工作;指导市直艺术单位的业务建设。
(五)社会文化科
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研究、制订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调查研究群众文化事业,指导各项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负责古籍文献的保护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图书馆事业,研究制订全市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图书馆事业网络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六)新闻出版科(版权科)
研究制订全市新闻出版行业的发展战略、总体布局、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新闻出版的行业管理;协助有关部门负责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报批;负责全市内部期刊的审批、审核、登记;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报刊审读;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市图书、中小学教材的发行,指导全市新华书店主渠道的经营管理;协调管理全市书报刊印刷工作;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工作,贯彻版权法规,参与调解著作权纠纷,查处发生在我市的著作权侵权案件。
(七)文化市场管理科
归口管理全市文化市场,含网吧、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和书报刊印刷市场;调查、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制订文化市场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制订和参与制订“扫黄、打非”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扫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稽查工作;管理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和消费领域的文化产品和文化娱乐服务经营活动;管理全市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和放映工作,发放音像制品及书报刊经营许可证;负责全市电影事业的管理工作,制订全市电影发行放映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直属电影发行放映单位的业务建设和经营活动。
(八)文物科
负责全市文物事业管理工作;研究和指导文物保护与抢救工作;管理文物市场;指导、协调全市文物、博物馆单位的业务建设和对外交流工作;制订全市文物单位保护规划,贯彻落实文物法规;推荐、申报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管理、监督全市考古发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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