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一)行政职能科(室):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承担局机关文秘、档案、保密、安全保卫、政务信息、财务、行政后勤管理及会务组织工作;调查研究统计工作的重大问题及对策,负责起草全市统计改革方案、工作计划和综合性文件;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和精神文明建设。
2、国民经济综合与核算科
负责收集、整理和提供全市社会、经济、科技各项综合性的统计资料,监测全市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和预测;组织编辑统计年鉴和有关统计资料,定期举办统计新闻发布会,统一管理和对外提供全市综合性的统计资料,指导全市社会经济综合统计分析研究工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地区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资产负债和资源环境核算工作;编制经济循环帐户,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状况的分析研究报告;对地区生产总值、农民人均纯收入等重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进行评估监控和协调;综合整理并提供财政、金融、保险等统计数据,研究制定和完善全市经济效益目标考核实施方案及考核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全市经济效益目标考核工作并对各县(市、区)开展考核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及检查;评估审查各县(市、区)经济效益目标考核数据及考核结果;对全市经济效益目标情况及效益状况实施监测;参与制定、实施市政府及市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3、统计设计管理与法规检查科
拟定全市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组织制定和审核全市性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各部门统计调查制度和调查方案;管理全市统计标准;组织实施基本单位统计并管理名录库;组织宣传、贯彻国家统计法律、法规;负责起草和修订地方统计规章;组织开展全市统计法规执行情况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负责全市统计行政法律事务;指导全市统计法规业务工作,负责涉外统计调查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4、工业交通统计科
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下达的工业、交通、邮电和能源、原材料统计报表制度;制订全市工业、交通、邮电和能源、原材料统计制度;收集、审核、汇总各有关专业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并提供有关专业统计数据;对各有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工业、交通、邮电统计基础工作,并进行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
5、农村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农村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小城镇建设、农村科技发展开展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组织指导全市农村统计基础工作。
6、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探、勘察设计、城市住宅和公用事业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并进行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
7、贸易外经统计科
组织实施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个体商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外贸、外资和旅游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并进行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
8、人口与社会科技统计科
组织实施社会、科技、行政事业单位、服务性企业和开发区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并进行地方一级报表的方法制度及数据处理研究;对“科教兴市”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妇女发展规划、儿童发展纲要、长江三峡库区和坝区建设、科技普及进行统计监测;参与科技进步、精神文明建设考核;调查研究科技发展规律及科技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进行统计分析;组织指导全市社会、科技和服务业统计基础工作;组织实施全市人口普查、抽样调查和劳动经济统计全面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全市人口、劳动力及劳动工资等统计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参与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考核;组织指导全市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其人员编制在局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
(二)事业单位
1、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
是省统计局派驻地方行使统计调查行政职能,并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的副县级直属事业单位,主管本地区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工作,承担省统计局及地方政府委托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和分析研究工作,受省统计局和市统计局双重领导。采用国际通行的科学的抽样调查技术,建立了以省、县、乡为总体的多级抽样调查网络,对农民收入及相关情况,农、林、牧、渔业主要产品生产情况开展调查,对部分县市农村农民贫困状况开展监测工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变化情况及相关数据资料。
2、计算站
制定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统计系统数据库建设方案,负责建设市局数据库。承担普查、重大调查的数据处理任务,并为统计部门各专业数据处理提供技术保证。负责全市统计网络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统计信息产业化水平,制定统计网络信息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组织督促统计部门各专业按规定加载网上信息,并有效地开发利用,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服务。负责组织全市统计系统计算机业务培训。负责制定全市统计系统的计算机网络的发展规划,负责统计部门计算机和网络的维护管理。
中心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机构级别相当正科级。
3、市普查中心
负责全市性的各项普查任务的实施,承担各类普查的专业技术性工作。
中心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机构级别相当正科级。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机关行政编制为3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统计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18名(正科8名,副科10名)。
事业单位编制为17名。其中:农调队队长职数1名,中层领导职数2名;计算站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普查中心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2名。
另核定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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