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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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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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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区政府各种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协调工作,安排区政府领导的公务活动,办理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工作。 2、负责区政府文件、文稿、领导讲话的起草、审核、印发工作,负责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 3、研究、审核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4、围绕区政府工作部署,组织和开展调查研究,为区政府科学决策提出建议及依据。 5、及时、准确、保密、全面地向上级政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报送信息,反映有关动态情况。 6、负责中央、省、市、各项重大方针政策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批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 7、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议案与提案的办理与检查。 8、负责区政府法制工作,拟制政府规范性文件,指导检查全区政府系统法制工作。 9、研究制订全区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开发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10、管理政府系统的机要通信和保密工作,负责机要文件及公文的传递交换工作。 11、负责公有资产管理和体制改革工作。 12、负责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灾情和重大事故。办理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13、负责区政府机关对外联络接待工作及区政府大院内部的后勤服务工作。 14、完成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
- 内设机构
文秘科:负责办文、办会、档案保密、信息调研、政务值班、对外接待安排、领导办公室、会议室及服务员的管理;协助区地方志工作。 督查科: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行管科:负责机关车辆、食堂、安全保卫、信访、大院环境卫生等工作;负责办公室支部、区直机关人武部、人防办日常工作。
- 归口管理
区法制办 区党务政务信息中心 区地方志办公室
- 人员分工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潘兴宏:负责全面工作,分管财务。 区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公室主任 周心波:主管政府法制办工作,分管信访、建议提案办理和新农村联系点工作。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丽华:分管文秘、档案、调研、信息和地方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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