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协助区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起草向区委及上级政府汇报的文稿、《政府工作报告》和区政府领导的讲话稿,负责区政府各种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社会法人请示区政府的问题,提出拟办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三)根据区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区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四)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国务院、省、市和区政府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 (五)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重要突发事件、重大灾情和重大事故。 (六)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组织或参与对全局性、综合性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及时做好信息惧和反馈工作,负责全区政府信息系统和政府机关办公自动化的建设与管理,为区政府领导决策服务。 (七)协助区政府领导做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八)负责办理区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九)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受理区长专线电话,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处理人民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办理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街办)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负责外事、侨务、人防及城镇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区政府驻外机构和区政府办公室归口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二)做好政府机关后勤及行政事务工作,为区政府领导服务。 (十三)办理上级政府及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一、秘书科 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文件的起草、核稿、送审、登记、制发;负责各类文电收发、传阅、分办、外送、清退、立卷、归档和销毁工作;负责区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文件档案管理及保密工作;办理各地、各部门及社会法人向区政府的请示报告;负责上传下达、来访接待及会务、值班安排、大型活动安排等工作;负责信函、报刊收发邮寄和《湖北政报》的征订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自动化建设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管理印章、介绍信、会议室;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务、纪检、宣传及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干部人事、目标责任管理、干部培训教育、人口与计划生育、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保险福利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区政府驻外机构工作人员的选派、管理工作;联系东湖礼堂。
(二)督查科(挂政务督查室牌子) 负责对区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文件贯彻执行情况、重要会议议定事项、区政府领导批办件和交办的事项以及上级机关和区委、区人大常委会转来的批办件、督查件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办;负责区人大办、区政协办交区政府的建议、提案的办理、转办和督查落实;负责受理区长专线电话;负责区政府机关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并对全区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考核;负责全区政府系统督办工作的业务指导。
(三)信息调研科 负责收集、整理、报送政务信息;负责《政府快报》、《政务信息》等刊物的编发;负责全区政府系统信息网络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政府工作报告、区政府主要领导讲话和部分文件的起草;联系和牵头政府系统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指导全区政府系统的调研工作;负责政府调研内刊《调研与决策》和《参阅件》的编辑工作。
(四)工交商贸科 负责工业经济、乡镇企业、商贸、粮食、供销、交通、邮电、电力、烟草专卖、质量技术监督、经济协作、劳动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的调研、文电、会务、督查工作。
(五)财金科 负责财政、金融、国资、税务、审计、监察、工商行政管理、保险等方面工作的调研、文电、会务、督查工作。
(六)外事外经科 负责外事、外经、外贸、旅游、侨务、港澳台事务等方面工作的调研、文电、会务、督查工作。负责协调本区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负责管理或处理本区外事业务及涉外事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申办因公出国人员的护照、签证,办理应邀来访外国人士的签证、通知、函电;管理全区聘请外国专家和出国培训工作;负责开展海外侨胞、外籍华人及其社团的友好联谊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外籍华人的接待服务、来信来访工作;主管全区华侨损赔、侨汇、华桥回国定居安置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的人事安排;协助区委宣传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侨务教育工作。
(七)农业科(挂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牌子) 负责农业、水利、水电、水产、畜牧、防汛、气象、农经、扶贫、林业、农村能源、蔬菜、农业生产救灾、农业项目开发、民政等方面的调研、文电、会务和督查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化的相关工作。
(八)文卫科 负责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科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人口与计划生育、档案、地方志等方面的调研、文电、会务、督查工作。
(九)综合科 负责计划、物价、统计、移民、政法、城建、城管、国土资源管理、房管、信访、环保等方面的调研、文电、会务和督查工作。
(十)区城镇管理办公室 负责城市管理方案的拟定和城市管理方面规章文稿的起草;组织声调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检查城市管理法规的落实,负责城市日常综合管理和综合执法;负责检查、考核城市创建主管职能部门及有城市创建和管理任务单位的职责履行情况。
(十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在全区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全区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会同建设、规划部门审批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在有关部门配合下,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监管工作;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已建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平时开发利用;开展全区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人口疏散计划和各种保障方案,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拟制人民防空演习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制定全区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组网方案,协调利用电信、军队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能信敬警报工作;对全区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负责组建防空专业队伍,组织指挥人防专业队伍进行防空、抢险救灾等训练工作;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全区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和全区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战时组织指挥城市群众进行防空疏散和隐蔽,发放空袭警报,组织实施灯火管制,配合军事部门做好城市防卫及要地防空作战;协助有关部门消除空袭后果,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十二)移民科(区三峡坝区工作办公室) 负责国家、省、市、区移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办、检查;负责全区移民工作的调查研究、统筹协调、检查督办、信息反馈和情况通报;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