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环境日:共建美丽宜昌 我们是行动者
打印主持人:今天我们有幸请到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吴辉庆同志,针对我市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等群众关心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在线访谈的形式,与市民朋友做一个沟通交流。
吴辉庆:今天很高兴来到宜昌市政府网站与市民朋友进行交流,感谢广大市民朋友多年来对宜昌市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也感谢市政府网站一直以来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为我们生态环境工作者和市民朋友提供沟通交流的平台,希望大家通过今天的访谈能更加了解我们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今后给予我们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主持人:目前宜昌已建成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等,请吴局长介绍下在生态环境领域宜昌推进公园城市建设方面的工作情况。
吴辉庆:2018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成都天府新区时,首次提出“公园城市”理念,指出要突出公园城市特点,把生态价值考虑进去,努力打造新的增长极,建设内陆开放经济高地。从此“公园城市”理念逐渐为众人知晓并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
与生态城市、花园城市、绿色城市等不同,“公园城市”将城乡绿地系统和公园体系、公园化的城乡生态格局和风貌作为城乡发展建设的基础性、前置性配置要素,把“市民—公园—城市”三者关系的优化和谐作为创造美好生活的重要内容。通过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是一种新型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理念和理想城市建构模式。“公园城市”以生态文明为引领,推动城市实现“两山”实践重要探索,同时考虑生态价值与人文价值,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是美丽中国目标的城市发展至高境界。“公园城市”的探索,也给未来新型城市形态提供了一种可能的发展模式。
探索未来可持续发展城市模式的转型升级,需要以“美丽中国”这一概念为切入点,在“一个核心、两个关键、三个维度、四个特征”上下功夫。“一个核心”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两个关键”即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三个维度”即外在美、内在美与制度美,“四个特征”即整体性、协调性、多样性与现代性。
下一步宜昌将对标浙江杭州和四川成都,践行“两山”理论,加快建设美丽宜昌,打造美丽湖北先行区和建设公园城市。“十四五”期间,总体来说,要实现绿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减少,环境治理成效逐步稳固,生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监管机制和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明显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指数居全省前列,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到2035年实现美丽中国远景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重点落实落实四项重点任务:一是聚焦蓝天保卫战、碧水攻坚战、净土持久战“三大战役”,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持续改进环境质量;二是围绕自然生态保护、清洁绿色生产、绿色低碳生活,构建全社会各领域和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生态环境保护共治和生态文明共建体系,全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三是紧扣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和治理,持续抓好长江大保护,打造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升级版;四是促进环境总体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高度融合,完善生态环境空间分区管控制度与应用体系,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含生态功能控制线、环境质量红线、资源利用上线)。完善五项重大改革:一是深化生态环保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二是创新生态环境监管机制,提高环境治理和风险防范水平;三是完善生态环境法治体系,严格生态环境执法;四是深化生态补偿、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排污许可等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五是构建社会共治体系,广泛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谋划六个领域的重大工程:一是绿色发展;二是环境质量改善;三是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四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五是环境风险防范;六是社会行动体系建设。
主持人:随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不断深入人心,宜昌市也加快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创建工作,请您向大家介绍一下我们宜昌市目前生态文明创建工作的推进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吴辉庆:正如习近平总书记说的那样,“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近年来,宜昌党委政府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抓手,着力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示范效应上下功夫,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创建层次和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健全了完善的创建工作机制。颁布实施了《宜昌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8-2024年)》,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周霁同志于2019年主持召开了市委常委会,成立了宜昌市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双组长制,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印发了《关于印发<宜昌市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宜生态〔2019〕1号),制定了《宜昌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出台了《宜昌市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奖励办法》,并从2019年开始每年预算100万元的创建工作经费,为生态创建提供了全面的组织保障。
二是积极推动了县(市、区)创建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已有1个县(五峰)取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命名,有3个县(远安、五峰、秭归)取得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命名。为调动各县(市、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热情,市财政局按照《宜昌市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奖励办法》的奖励标准,已下达了340万元奖励资金用于支持和鼓励已获命名的示范县创建工作。今年正在积极争取远安县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申报和验收工作。
目前,我市已启动了市级层面的创建申报准备工作,计划于2021年底前完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申报和现场验收工作,力争在2024年以前创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主持人:近年来,宜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长江大保护工作,全市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请介绍一下我市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及工作措施。
吴辉庆:近年来,我市全面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外修生态、内修人文,深化拓展“关、改、搬、转、治、绿”创新举措,系统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以压倒性力度保护长江母亲河。2019年宜昌市纳入国家“水十条”考核的9个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继续保持100%,境内长江干流3个国考断面“十三五”以来首次全部达到Ⅱ类水质,特别是长江总磷污染显著改善,南津关、云池、荆州砖瓦厂3个国考断面总磷浓度与2015年相比分别下降37%、34%、32%。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又称“水十条”)实施情况考核中,宜昌市2018年、2019年连续2年获评优秀等级。
一、壮士断腕“关”。着力关闭高污染化工企业。分类推进134家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纳入关停的34家化工企业已关30家,并做到人员、设备、垃圾、土地“四清”;计划改造升级的57家已完成33家;计划搬迁入园的36家已搬2家、启动搬迁17家;计划转产的7家已转3家。同步关闭其他污染企业。关停规模养殖场33家,最后的38处煤矿全部关闭退出,磷矿开采量压减300万吨。全面关闭入江污染源。关闭长江干线非法排污口26个、采砂场134家、非法码头151家,取缔长江、清江以及湖库网箱养殖近8300亩,长江干流沿线1公里及支流流域内入江工业污染全部清零、网箱养殖全部清零、非法排污口和码头全部清零。
二、突出创新“改”。创新“公安+环保”执法模式。在全国首创组建环保警察队伍,累计侦办破坏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176起,打击处理236人。创新综合执法。成立全省首个流域性综合执法部门“黄柏河流域综合执法管理局”,整合环保、水利、国土、农业等多部门6项行政监督检查、96项行政处罚、14项行政强制职能,有效破解“九龙治水”难题,目前黄柏河流域干支流河道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较改革前持续提高。创新水质约法。在黄柏河探索建立水质监测评价结果与水生态补偿资金分配、磷矿开采计划“双挂钩”生态补偿机制,市级设立100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实行水质监测评价结果与水生态补偿资金分配、磷矿开采计划“双挂钩”,被水利部评为全国十大基层治水经验之首。
三、综合施策“治”。全局谋划,统筹治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从系统和全局角度寻求治理之道。争取并实施国家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明确实施103个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今年开工项目36个、总投资45.01亿元。城乡一体,全域治理。全市183条河流、11个湖泊“河湖长”全覆盖。13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31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乡镇污水处理厂实现全覆盖,基本消除城区不达标水体。全面推进首批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设,加快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厕所革命”攻坚行动,农村垃圾处理水平不断提高。
四、全民参与“绿”。全域复绿。坚持“四季挖窝、三季植绿”,出台全域生态复绿总体规划,以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生态复绿为重点,实施长江干支流岸线复绿、公路绿色通道提升、精准灭荒、关停废弃矿山复绿、临时占地复绿6大工程,长江干支流岸线复绿178公里、全域生态复绿3.95万亩。全城留绿。坚持“为长江留绿、为发展留白”,实施生态功能红线、环境质量红线管控,对生态用地只征不转,确保生态空间只增不减。加快建设花园城市,修复保护城区山体106公顷,建成城市绿道108公里,主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超过15平方米,城市天天有绿、四季有景,市民推窗见绿、出门进园。全员护绿。全域推广使用无磷洗涤剂。“三峡蚁工”在长江边捡拾垃圾2万人次,一年清理700多吨。坚持生态环保从娃娃抓起,编印一套生态公民教材、构建一套生态教育体系、命名一批生态教育基地、推行一套生态行为规范、培育一批生态公益组织,设立全国首个“生态市民日”,全市885所中小学及幼儿园的40.8万名学生,人人一套《生态小公民》教材,培养生态小公民做法得到习近平总书记肯定。
主持人:吴局长,近些年宜昌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有目共睹,主要开展了哪些方面的工作?今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是什么?
吴辉庆:近年来,我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把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作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17年大气污染行动计划第一阶段圆满收官,2018年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首战告捷,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在2017年、2018年均排名全省第一。2019年全市PM10、PM2.5、NO2、SO2、CO较2017年分别累计下降12%、5.5%、9.4%、36.4%、6.7%,NO2、SO2、CO稳定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积极推进化工产业关改搬转和落后产能淘汰,落实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削减任务,发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通告,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清零。二是聚焦工业企业污染,持续发力攻坚。全市20蒸吨/小时及以上的燃煤锅炉均已完成特别排放限值或超低排放改造。火电、化工、水泥等重点行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超低或特别排放限值。组织开展工业企业堆场专项整治201家、陶瓷行业脱硫脱硝治理29家、“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231家、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58家等,积极推进工业炉窑治理、无组织排放治理。三是严控机动车船污染,狠抓柴油货车治理。2017年在全省率先全面淘汰黄标车4万余台。升级机动车排气污染电子监管平台,落实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新国标,实现安检、环检信息共享。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建成3套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常态化开展路检路查。率先在省内实施机动车检验检测与强制维修制度,启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编码登记和现场检测。四是加强面源污染监管,实施综合整治。颁布实施《宜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使我市扬尘污染防治有了坚实法律保障。督促开展工地扬尘治理、渣土整治等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要求。持续强化五级禁烧监管责任,及时发现处置火点黑斑。推进餐饮油烟净化设施安装,92家餐饮单位实现油烟在线监测。五是强化临时管控措施,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开展“保卫蓝天”、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实施夏防臭氧、冬防PM2.5措施,不断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清单,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圆满完成“三峡城市群长江经济带”国际研讨会、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等重大活动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六是持续推进能力建设,提升科技治污水平。落实PM2.5源解析、机动车遥感监测、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平台、大气超级站、43个乡镇子站等多个能力建设项目,提升科技支撑力量。
今年,我们将重点强化夏季臭氧污染管控,打响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制定《宜昌市2020年臭氧污染专项管控方案》,落实涉挥发性有机物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加油站错时卸油等强化措施,削减臭氧污染峰值。二是强化源头减排。以工业企业和机动车船为管控重点,加强重点工业企业总量减排、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柴油货车专项整治等措施,实施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三是强化巡查执法。从5月26日到9月30日,在城区和宜都、枝江、当阳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强化巡查管控,全面查找污染源并及时处置。四是强化科技支撑。通过聘请行业专家、购买第三方专业服务等方式,利用VOCs走航监测、臭氧源解析等技术手段,对臭氧精准溯源、科学治理。
主持人:今年的6月5日是第49个世界环境日,为共同建设美丽宜昌,我们广大市民可以做些什么呢?
吴辉庆:今年我市六五环境日的主题是“美丽宜昌 我是行动者”,市生态环境局也结合实际,精心组织环保设施公众云开放,举办生态环保知识微信答题,启动企业生态环保志愿者等一系列活动,以六五环境日为契机,增强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自觉践行绿色生活和生产方式,共同建设美丽中国、美丽宜昌。
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引领公民践行生态环境责任,携手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在这里,也呼吁广大市民朋友能够从自身做起,规范生态环境行为,成为生态文明的践行者和美丽宜昌的建设者。比如积极关注环境质量、自然生态和能源资源状况,了解我市生态环境信息,学习生态环境科学、法律法规和政策、环境健康风险防范等方面知识,树立良好的生态价值观,提升自身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生态文明素养。同时,从合理设定空调温度,多走楼梯少乘电梯,人走关灯,一水多用,节约用纸,优先选择绿色产品,少购买使用一次性用品和过度包装商品,积极参与垃圾分类,低碳出行,多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等身边的小事做起,节约能源资源,践行绿色生活。
同时,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做到不焚烧垃圾、秸秆,少烧散煤,不燃放烟花爆竹,抵制露天烧烤,减少油烟排放,少用化学洗涤剂、化肥农药,避免噪声扰民等,从而减少污染产生。爱护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积极参与义务植树,保护野生动植物,不破坏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不随意进入自然保护区,不购买、不使用珍稀野生动植物制品,拒食珍稀野生动植物,从而减少污染产生,呵护自然生态。鼓励市民朋友们参加各类环保志愿服务活动,积极传播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理念,主动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建议。欢迎大家积极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劝阻、制止或通过“12369”平台举报破坏生态环境及影响公众健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