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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清零!宜昌将“清违行动”进行到底

日期:2022-05-07 10:30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周旺成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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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清零!宜昌将“清违行动”进行到底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由宜昌市人民政府网录制的访谈节目,我是主持人周旺成。宜昌市最近开展的“清违行动”受到广大市民关注,12345市民热线、“宜昌城市管理”公众号收到关于违建方面的咨询、举报办件达到1707件,“宜昌清违”成为近期网络热搜词语。我们本期的《在线访谈》带着大家一起来了解宜昌“清违行动”。在今天的访谈开始之前,我先为大家介绍一下参与访谈的嘉宾: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龚万柏,龚主任,欢迎您!首先请您给我们正在观看节目的网友们打个招呼

  龚万柏:主持人好,网友朋友们大家好!今天很高兴来到直播间。非常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长期以来对宜昌清违工作的支持、理解、参与、监督!同时也十分感谢宜昌市人民政府网提供了这次与广大网友沟通交流的平台和机会。希望通过这次访谈能够向大家更全面、更详细地介绍宜昌市“清违行动”推进情况,解答各类与清违相关的疑惑。

  主持人:众所周知,违建就是违法,违法建设已成为城市发展的“毒瘤”,严重破坏了城市形象,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公平正义。但是,有部分市民反映,违建形成有历史原因,也存在客观因素,请龚主任把宜昌为什么要下定决心开展违法建设清除行动背景给网友进行介绍?

  龚万柏:好的,主持人。近年来,因违法建设手续不全、无监管,质量安全无保障,特别是一些老旧小区的违法建设,在电路、消防、通风、应急通道等方面存在突出的短板,有的违法建设直接堵塞消防救援通道,占压燃气管道,多个城市因为违建发生了严重惨烈的事故。比如2020年3月7日,福建泉州的欣佳酒店因违建发生坍塌事故,造成29人死亡、4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794万元。又比如我省2021年6月13日,十堰市艳湖社区的集贸市场因违建占压河道,构筑物封闭围合,地下管线没有安全间距,导致发生重大燃气爆炸事故,造成26人死亡,138人受伤,其中重伤37人,直接经济损失约5395.41万元。2018年8月31日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伍家岗区张家店小区燃气爆炸事故,造成1死3伤,事故现场也是一楼业主房屋违建的背包占压了燃气管道,在房屋主体四周形成的密闭空间发生的燃爆。还有很多因违建造成消防问题而发生火灾的事故等等,违法建筑产生的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伤害和巨大损失,严重影响了城市安全运行和群众生产生活秩序。

  还有一些小区的楼顶违建,侵占公共空间,破坏城市风貌,损坏城市形象,让群众深恶痛绝,这也滋生“谁守法、谁吃亏,谁违法、谁发财”的失衡心态,助长了贪图不正当利益的不良风气。

  可以说违法建设已成为宜昌城市发展中的“毒瘤”,也是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的“硬伤”,更是宜昌“强产兴城、能级跨越、争当龙头”绕不过、避不开的重大“考题”。可以说违建不除,城市优功能、提品质、增能级、创典范均无从谈起。

  今年下半年,省第十六届运动会将在我市举办,为全面展示城市形象,务必清除违建,还城市一个美好空间。为了打好清违攻坚战、歼灭战,市委市政府将“清违行动”纳入市第七次党代会重点工作,将“清违行动”列为“筑堡工程”重要内容,写入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下定铁的决心坚决清除。

  主持人:听了龚主任的介绍,我想广大市民对清除违法建设有了一个深刻认识。那么,再请问龚主任,宜昌市清除违法建设行动的总体安排是什么?

  龚万柏:为了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了《“清违行动”实施方案》,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协调联动、防控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将清违目标具体化,将清违任务节点化,将清违责任明晰化,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计划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宜昌全域开展“清除违法建设行动”,全面清除积存违法建设,其中城区拆除违法建设面积不低于100万平方米,县市同步、城乡同频开展清违,到2022年底基本建成“无违建城市”。

  方案还明确,本次“清违行动”是一场党建引领下的清违攻坚战,以党员和公职人员带头自查自拆为突破口,以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为切入点,以点带面分片分步推进。目前,在职党员和公职人员违建已在4月25日前基本清零。在4月30日前还要完成非党员、非公职人员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9个规范化重点小区以及三峡大道、点军大道等重要景观通道沿线两侧的违建清零。6月30日前完成清违任务的60%;9月20日前完成清违任务的90%,党的二十大之前实现“大头朝下”。从9月21日到12月31日将主要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逐楼栋、逐小区开展违法建设“拔钉扫尾”,依法强拆拒不整改的“钉子户”,全面打赢违建清零攻坚战。

  主持人:刚才龚主任提到,宜昌坚持的是党建引领下的“清违行动”,也就是说党员和公职人员带头率先清零。那么请问目前党员和公职人员违建清零有什么进展?全市违建状况如何?

  龚万柏:“清违行动”以来,市委、市政府高频次、快节奏、高规格调度推进“清违行动”。3月8日,市委市政府高规格召开全市“清违行动”视频动员会;3月19日,市“清违行动”领导小组调度全市清违工作;4月9日,市政府常务会听取清违工作汇报;4月13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清违行动”推进会;4月25日,市“清违行动”领导小组再次召开党员和公职人员违建清零专题调度会。可以说市委市政府、市清违行动领导小组50天内,召开5次全市性会议,市清违办召开了6次周调度会。同时,各地以“起跑就是冲刺,开局就是决战”的昂扬斗志,担当勇为,重拳亮剑,一批重点区域和道路两侧违建被清除,清违工作起势较好。截至目前,城区累计报告清违面积67.34万平方米,其中已复核清违面积53.73万平方米,占年度清违任务的46.21%。县市报告清违面积113.64万平方米。全市排查上报党员和公职人员违建共5353处,已拆除5082处,总体完成95%。

  主持人:从3月8日至今,全市已累计清违180多万平方米,特别是城区目前已完成计划的46%,可以说“清违行动”如期完成了第一个阶段的目标任务。那么请问,下一个阶段,具体就说5月份,我们全市“清违行动”有哪些安排?

  龚万柏:一是开展党员和公职人员违建行为专项清理工作“回头看”,对瞒报、漏报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一案双查”;二是清理主次干道沿线两侧违建;三是清理规范化小区楼顶、地面和立面违建;四是结合筑堡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推进片区清违攻坚工作。

  主持人:刚刚龚主任对全市清违情况进行了一个全面的介绍,下面,还请龚主任解答近期几个市民关注的具体问题?

  第一个问题:请问违法建设拆除后,特别是怎么解决屋顶防水和隔热问题?修复的费用该怎么解决?

  龚万柏:关于修复的技术层面:3月15日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已印发《关于做好全市房屋违建拆除后修复工作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22】3号),该通知明确了违建拆除后的修复标准。特别是楼顶违建拆除后可以进行坡屋顶修复,具体说来,坡屋顶改造三个原则标准:一是屋顶最高处与顶楼楼面距离必须小于1.2米;二是屋顶颜色尽量用灰色等不违和颜色;三是安全牢固。满足这三个基本要求就可以实施坡屋顶。关于修复费用问题,拆违区域已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房屋,违建拆除后的修复事项纳入改造内容统一实施,相关费用按照现有规定执行。未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房屋,违建拆除后的修复事项区分不同情况筹措资金实施,具体可以向各区清违办咨询。

  第二个问题:下一阶段对党员和公职人员少报、漏报、瞒报的情形怎么处理?

  龚万柏:这个问题性质就很严重了,再被排查出来的或被举报的,那就是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如果是在职的党员和公职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一方面对违建行为人进行党纪政务处分,还要对其所在单位前期排查不严不实进行追责问责;另一方面还要依法强拆并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第三个问题:刚刚提到的《宜昌市禁止违法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落实“三停一强拆”。请问水电气等公共服务单位对清除违法建设工作有哪些法定义务?违反了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龚万柏:是的,宜昌市于2018年颁布了史上最严“禁违令”。在《宜昌市禁止违法建设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项规定“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公共服务单位在向用户提供服务前,对已建成的建(构)筑物,应当查验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向有关部门查验规划条件核实证明;对在建的工程项目,应当查验规划许可证。对无不动产权属证书、规划条件核实证明或者规划许可证的,依法不得提供服务。”第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为违法建设提供水、电、气接驳;不得利用违法建(构)筑物作为生产、经营、居住场所;不得擅自改变规划许可确定的使用性质和用途。”第三十八条规定“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服务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为违法建设提供相关服务或者未按要求停止提供服务的,由查处机关责令改正,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15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其他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为违法建设提供水、电、气接驳的,由查处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个问题:清违工作在农村和城市同步开展,请问对各县市的“清违行动”有什么建议?

  龚万柏:关于县市“清违行动”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一是各县市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要主动借势与城区同步开展清违行动,要把开展清违行动与筑堡工程、文明城市创建、“擦亮小城镇”、农村危房清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等工作结合起来,比照城区清违工作标准、工作要求、工作措施在年底前与城区同步实现违建清零。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市清违办3月29日印发的《关于违法建(构)筑物处置的通知》、4月3日印发的《工作提示函》以及4月23日下发的《“清违行动”工作提醒函》相关要求。各地开展清违工作,要坚持系统思维,想细想全想万一。要将清违政策与实际情况有机结合,分类进行处置。严防清违走样变形、执行“一刀切”。针对清违过程中的群众关切,要通过党风政风热线、12345市民热线、接受现场咨询等方式答疑解惑、宣传政策、指导操作,慎重对待农村生产生活用大棚、及时解决漏雨隔热的坡屋顶设置及其他“一事一议”处置等问题。对存在重大疾病、残疾等特殊困难群众的违建,要通过慰问、帮扶等形式开展“助拆、助清、助修”。

  第五个问题:把违法建设行为纳入诚信记录,对其有何影响和后果?

  龚万柏: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影响:一是城管执法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信息纳入诚信记录,并向有关的统一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推送;二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参与违法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房地产中介、商品混凝土供应、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纳入诚信记录;三是市场监管、文化广电、生态环境等行政审批部门发现利用违法建设或者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房屋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依法进行处理直至撤销行政许可,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四是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后,自然人和法人在日常监督管理、市场准入、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投标、资质管理、财政资金或者政策支持、金融信贷等方面将受到限制。

  第六个问题:部分楼栋因安全原因,单独拆除存在较大施工难度且不安全,是否由街办(乡镇)组织牵头集中拆除?

  龚万柏:可以申请街办(乡镇)助拆,并承担相应拆除费用。或者自己联系拆除公司,近期市清违办为方便用户选择,建立顺畅的沟通渠道,已经发布了四批共79家专业拆除建筑(劳务)公司,建立了充分的竞争市场,广大业主可以进行比选,择优选取专业公司来拆除。拆除公司必须具备高空作业资格,和为作业人员购买不少于20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

  主持人:违建就是违法,违法建设严重违背了《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如果任其泛滥,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受到蔑视,法治宜昌建设就是一句空话。通过今天的访谈,我们深刻认识到宜昌开展拆违攻坚,是绝大多数老百姓要求干、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干、提升城市能级品质急需干的一件大事。下一步,也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消防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宜昌市禁止违法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自觉拆违、主动拆违,莫贪违建一时便利,让违建的违法行为影响了家人的正常生活。要主动融入到今年全市的清违行动中去,主动为宜昌城市优功能增能级、自觉为法治宜昌建设、为打造滨江宜居之城贡献力量。

  好了,本期访谈到这里就要结束了,再次感谢龚主任今天做客我们的访谈间,也非常感谢各位网友的收看。下一期访谈,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