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救助端出惠民大餐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由宜昌市人民政府网录制的访谈节目,我是主持人周旺成。今天我们有幸请到宜昌市社会救助局局长王长江做客我们的访谈间,围绕我市社会救助惠民便民政策,与市民朋友做一个沟通交流。王局长,首先请您给我们的网友朋友们打个招呼。
王长江:主持人好,在线的网民朋友,大家好。很高兴有这样一个机会,可以和大家在线交流救助惠民的相关问题。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事关社会中最困难的群体,代表着社会的文明程度,也体现出了一座城市的温度。近年来,宜昌全力打造“最温暖的社会救助体系”,着力为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尽力化解困难群众急难愁盼、全力提供关爱帮扶服务,承诺“您若有难,救在身边”,用心打造“温暖救助”服务品牌。希望通过今天的交流,能让大家对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有更加全面的了解,今后,您若发现身边有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也希望您可以指导他们寻求帮助,让我们共同营造更加温暖的宜昌。
主持人:王局长,我们关注到最近社会救助标准有些变化,遇到困难时能获得多少的救助是大家比较关心的话题。今天,我们就从救助标准聊起,请问,社会救助标准是会是一成不变的吗?
王长江:建立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是兜牢民生底线的制度性安排,也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必然要求,所以,社会救助标准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的变化而动态调整。按惯例,社会救助标准原则上一年调整一次。至于调整的依据,目前我们是按照省民政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法定量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的。具体来说,城市低保标准原则上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0%确定,农村低保标准原则上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40%确定。原则上社会救助标准不下调,若经济出现波动,当上年人均消费支出出现负增长时,社会救助标准则维持不变。
主持人:那宜昌今年调整之后的标准是多少?和往年相比,有什么不同,请您给我们详细介绍一下吧。
王长江:按相关规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全市统一制定。常规流程是由民政部门、财政部门共同提出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开发布执行。新标准一般从当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至下一轮标准调整时为止。今年宜昌救助标准和往年相比,有以下几个亮点:
一是标准整体提升幅度较高。城市低保标准从原来的700-730元/人.月调整为800元/人.月,最高涨了100元。农村低保标准从原来的530-580元/人.月调整为600元/人.月,最大涨幅也有70元。同比来看,城市低保标准上涨11%,农村低保标准上涨6%,超出或接近人均消费支出同比涨幅。
二是区域城乡低保标准分别统一。从最开始宜昌各县市区救助标准各自设定,到2017年实现城市、农村按山区和平原分两档运行,宜昌城乡救助标准始终坚持向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迈进。今年,根据市委市政府服务强产兴城要求,为助力城镇化发展、鼓励人口流动,我们首次在全市实现了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分别统一,即,全市农村低保标准为600元/人.月,城市低保标准为800元/人.月。而且,我们会持续推动减少直至消除城乡差别,实现城乡低保一个标准。
三是以低保为基础的其他救助标准同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是社会救助标准的基础,以城乡低保标准为基数的其他救助标准因低保标准统一、提升从而同步调整。比如: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收入认定标准是按照城乡低保标准的2倍确定的。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是按照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确定的,而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又是按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标准的1.6倍确定的。所以,牵一发动全身,我市低保标准提标后,社会救助标准全面提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持续增强。
主持人:城市低保标准最高涨了100元,农村最高涨了70元,看来今年的调标幅度确实不低。那么,如果我是一名城市低保人员,我是否可以理解为,从4月开始,我每个月的低保金就会增加100元,可以拿到800元吗?
王长江:只能说这个理解是不全面的。城乡低保目前执行的是补差原则,即以标准为限,收入差多少补多少,补齐到标准。所以,调标幅度不等于补差幅度,作为城市低保,除非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人均收入为0,发放给每个对象的救助金才会是800元。也只有本人收入没有上涨,补差水平才会等于调标幅度,原则上说,如果一个低保对象的收入上涨幅度超过标准上涨,调标后甚至有可能出现领到的救助金还会减少的情况。
和低保不同的是,对于特困、孤儿等最困难的群体而言,救助资金的上涨幅度就会绝对高于调标幅度。拿分散特困人员供养人员救助标准来说,由于分散供养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是按照城乡低保标准的2倍确定,其中,基本生活标准1.3倍,照料护理标准0.7倍。所以,其基本生活标准部分上涨的幅度就是低保标准的1.3倍,具体而言,今年农村分散特困是780元,城市是1040元,和去年相比,分别涨了91、130元,以上资金以社会化方式直接打到对象个人账户。0.7倍的照料护理费,要经考核合格后,才会发放给履行照料护理的责任人。
而对于在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他们的生活费、护理费都直接拨付给福利机构。其中,救助供养标准中的生活费也是1.3倍,这和分散供养对象是一样的,但不再区分农村城市,都是按城市低保标准确定的。照料护理则按全自理、半失能、全失能分三档,其中全失能的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是按不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3%确定的。
主持人:听起来还蛮专业的,我想,大体可以用“低保补差,特困全发”来概括。不过,我还有一个疑问,每个家庭的困难程度不一样,如果困难群众在获得低保保障后,基本生活仍然存在困难,那又该怎么办呢?
王长江:不用担心,以最低生活保障相关联的,还有一些辅助政策,比如,对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除补差外,还可以申请残疾人生活补贴。同时,对低保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以及高龄、未成年人,还可以在最低生活保障之外,实施重点救助,即可以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20%比例增发重点救助金。重点救助的对象主要有四类:一是高龄老年人,也就是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二是未成年人,包括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三是重度残疾人,也即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四是重病患者。需要说明的是,重点救助针对生活仍然困难的本人,而不是低保户整户,原则上最高不超过低保标准的一倍。
主持人:标准之外,谈及救助惠民,如果让您用一个或几个关键词来概括今年的救助工作,您会选择什么词?
王长江:兜住、兜牢、兜好民生底线是救助工作的不懈追求,谈到今年及以后一段时间的救助工作,我觉得有几个关键词还是蛮有意义的。
一是提标扩围。提标前面已经说了,这里说说扩围。一般情况下,低保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请和保障的,但是有些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不符合低保条件,但家庭中又确有重病重残困难对象,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允许对重病重残对象参照“单人户”进行保障的。其实,我们今年扩围的重点,就是重病重残对象。具体来说,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无条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全额保障。对收入、财产超过低保边缘家庭的其他家庭,如果有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在核定重残者本人收入、财产后,符合条件的也可以按单人户进行保障,发放一定比例的救助金。
同时,新出台的审核确认办法中,对低保边缘家庭财产限定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对赡(扶、抚)养费的计算,刚性支出的扣减都作出了新的规定,其中,特别明确依靠兄弟姐妹或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在核算其供养费时,可以按不低于50%的比例豁免。通过这些政策的调整,无疑可以让更多困难群众得到保障。
二是有难就帮。宜昌在将低保边缘家庭的认定标准从1.5倍低保标准放宽到2倍的基础上,今年还将按省厅统一安排,开展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是指申请身份认定前12个月中,累计自负医疗费用总额超过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低保边缘家庭财产认定标准,将此类因病难以维持家庭基本生活的基本医保参保人员认定为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经过认定的低保边缘家庭、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可以享受医疗救助等专项救助。
三是快速救急。强化临时救助救急难功效,通过备用金制度、小额临时救助先救后备案制度,赋予村社在群众发生急难事故,依靠自身能力暂时无力解决时,可以以现金或物质方式先行救助,事后再补充完善手续的权利和义务。对困难群众遭遇重大特殊情况时,允许通过“一事一议”“一次审核多次发放”等方式,提高临时救助额度,真正帮助困难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主持人:通过和王局长聊救助这些事儿,我们真正感受到救助事业是菩萨事业,尤其是民政部门今年给出了“您若有难,救在身边”的承诺,以及打造最温暖的救助体系的设想,让我们真正感受到了宜昌这座城市的温度。您说“有难就帮”,那我想替大家问一下,遇到哪些困难了就可以申请救助?
王长江:完整地说,现有社会救助制度是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完整体系,且基本形成了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格局。在这样的体系下,应该说,遭遇困难,依靠自身力量无力解决时,都可以申请社会救助。排除医疗、住房、教育、自然灾害、司法、就业等专项救助之外,民政部门在救助体系中,主要承担基本生活救助,可以这样说,即:不论什么原因,不论什么人,只要是基本生活出现困难,且依靠自身能力无力解决时,都可以申请救助。归纳一下,大体有以下5种情形:
一是突发急难事故,导致短期临时基本生活困难时,可申请临时救助。临时救助可以急难发生地、居住地任意一地乡街办理,小额临时救助可在村(社区)直接办理。
二是家庭个人出现自身无力解决的长期基本生活困难时,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即我们常说的低保。低保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按户施保,但低保边缘家庭的重病重残人员,其他家庭中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申请“单人户”施保。
三是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时,即我们常说的三无,这种情况下可申请特困供养。
四是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的2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低保边缘家庭财产认定条件的,可申请低保边缘家庭认定。低保边缘家庭可以享受医疗、住房等专项救助。
五是因病导致难以维持家庭基本生活的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通过后,可以享受医疗救助。
除此,在政府救助尚不能覆盖以及政府救助之后仍然困难的群众,可以申请慈善救助。
主持人:知道了什么情况下可以求救,我们还想知道,遭遇困难时应该向谁求救、如何求救。同时,还有一个问题,即不是宜昌市户籍的居民,能不能在宜昌申请社会救助呢?
王长江:应该说,在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的大背景下,寻求救助的渠道是多样的。总体而言,分为两类。一类是线下,目前救助审核确认权限在宜昌,已全面下放街乡,群众遭遇困难,可直接向居住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提出救助申请。另一类是线上。困难群众本人或委托他人,可以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宜格服务公众号、“鄂汇办”APP上在线申请办理。如果大家发现身边有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或者在申请救助过程中,遇到问题需要咨询或投诉的,都可以拨打12345热线或各地公布的救助热线。
至于大家担心的户籍限制,这一现象正在得到解决。从今年开始,宜昌已经全面推广居住地申享社会救助。外地来宜在宜居住、生活的群众,遭遇困难时,可以在居住地申享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获确认通过后,按居住地确定城乡类别,由居住地发放救助资金。需要提醒的是,居住地申享目前还不是全国通行的政策,宜昌户籍的群众在外地,能否申享社会救助,还要看当地的政策规定,遭遇困难在居住地无法申享时,也可以回户籍地申请。
主持人:看来现在困难群众申请社会救助越来越方便了。最后一个问题,困难群众去申请的时候需要带什么材料?
王长江:目前,宜昌正在全面推行以告知承诺确认救助对象。即以相信困难群众承诺真实为前提,打造“你承诺、我救助”“你失信、我惩戒”的“承诺救助”品牌。
申享社会救助,目前只需要提交身份证明,填写收入财产状况承诺书和授权经办机构开展收入财产状况核定的授权书,即我们常说的“一证两书”就可以申请。除此之外,不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只有困难群众对经办机构核对结果存在异议时,才需要举证。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收入和财产是申享救助能否获得通过的关键要素,经办机构以申请者收入和财产状况匹配政策,判定对象是否具有自救能力,对困难群众自身无力解决的困难提供救助。告知承诺确认是以诚信申享为前提的改革,若对象承诺事项与数据核对结果一致时,判定为诚信申请对象后,会简化程序快速办结;若核对时发现对象承诺有意造假或承诺收入超标、财产超限,又或者公示期间有群众举报,则会进入失信惩戒、复核程序,对象若对相关结果有异议时,还需要通过举证、民主评议等复核环节。
主持人:感谢王局长的介绍!宜昌民政以保障民生、解决民生、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不断完善政策、健全机制、规范管理,切实发挥改善民生、保障人民福祉的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我们也相信:下一步,宜昌市民政局将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用心用情用力推进社会民生事业改革创新,做实做深做细各项民生工作,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好了,各位网友,本期访谈到这里就结束了,再次感谢王局长今天做客我们的访谈间,也非常感谢各位网友的收看。下一期访谈,再见!
王长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