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宜昌市委《依法治市意见》:打造依法治市示范区
打印今年,宜昌市委以1号文件出台了《中共宜昌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这是指导全市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法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为了让大家对这个文件有一个全面的了解,我们组织了这次解读。
《意见》的主要内容
2014年12月29日,中共宜昌市委五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宜昌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简称《意见》)。据市委政研室(市改革办)副主任曾安华介绍,按照市委要求,《意见》的起草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谋划全局”的总体要求,突出了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贯彻上级精神,二是紧扣时代要求,三是彰显宜昌特色,明确提出了努力打造全国同等城市依法治市示范区的战略目标。
《意见》的布局结构
第一板块包括导语和第一部分,是《意见》的总则。这个板块阐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分析了当前依法治市面临的形势,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示范区建设的总体要求、思路目标、基本原则。
第二板块包括第二至第五部分,是《意见》的核心。第二部分讲切实推进依法执政,提出4个方面任务:加强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第三部分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出5个方面任务: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政府依法决策、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对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第四部分讲着力保障公正司法,提出3个方面任务: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推进严格司法、加强司法监督。第五部分讲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提出3个方面任务:增强全民法治意识、深化平安宜昌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第三板块包括第六部分和结束语,重点强调加强党对依法治市的领导。主要强调从完善依法治市工作体系、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依法治市工作的检查考核3个方面为依法治市工作提供根本保障。
《意见》的出台背景
那么,这样一个重要的文件出台背后是怎样的过程呢?曾安华日前向记者介绍,《意见》的起草和出台,是一个深入调研、凝聚共识、科学决策的过程。
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是重大政治任务,市委高度重视《意见》的起草工作。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之前,市委责成相关单位就依法治市有关工作进行了超前研究。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之后,市委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坚持法治引领、推进依法治市大型调研活动,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黄楚平同志身体力行,各位市领导高度负责积极参与,领衔完成了20多个调研课题,对宜昌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为《意见》起草奠定了坚实基础。2014年11月初,市委就《意见》起草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明确了“既要符合中央省委精神,又要体现时代特征、彰显宜昌特色,突出战略导向、民生导向、问题导向,目标任务具体化,推进措施项目化”的起草要求。2014年11月21日,市委专题召开了“法治宜昌”座谈会,就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进行了理论探讨和工作准备。在此期间,市委还先后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同志,国务院法制办党组成员、副主任甘藏春同志,就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进行了专题辅导。
2014年12月4日,市委专门成立了由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黄楚平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马旭明任第一副组长,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王兴於,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马学军,时任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张中斌,时任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光骏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意见》起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面指导,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起草专班,随即开展起草工作,数易其稿,形成了《征求意见稿》。2014年12月16日、17日,市委召开了由四大家班子成员等在职市级领导、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以“坚持法治引领、深化改革创新”为主题的加快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座谈会,会上印发了《征求意见稿》,广泛听取了意见和建议,会后起草班子根据座谈会征求意见情况进行了修改完善。2014年12月22日至25日,起草小组再次书面印发《征求意见稿》,在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广泛征求意见,起草专班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再次进行修改,形成了《意见(讨论稿)》。2014年12月28日,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对照省委精神对《意见(讨论稿)》进行了深入讨论,同意在进一步修改基础上提交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审议。
《意见》的出台意义
市委五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意见》,这是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在宜昌落地落实的战略性举措,标志着法治宜昌建设新征程正式开启。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开启了依法治国新时代。省委提出打造法治湖北升级版,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宜昌是全省第二大城市,是“一主两副”战略重要支点,法治湖北建设宜昌责任重大。近年来宜昌依法治市取得显著成效,被纳入法治湖北建设试点城市,先后荣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最高奖项“长安杯”等称号。但是,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待没有止境,我们推进法治建设的努力决不止步。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宜昌提出以建设依法治市示范区为目标,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力争依法治市走在全省、全国前列,为法治国家、法治湖北建设贡献宜昌力量、实现宜昌作为。
应对经济社会新常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需要新的更大担当。市委提出依法治市走在全省全国前列、打造依法治市示范区,彰显了全面建成小康、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执政担当,彰显了服务全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责任担当,彰显了建设幸福宜昌、实现大城梦想的使命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