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于担当 积极作为 依法履职——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解读
日期:2017-01-11 10:02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刘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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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 五年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坚守政治担当、使命担当、责任担当,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新贡献。
亮点1
奏响创新发展“最强音”
★破解基层人大工作难题
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定》,为推动全市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坚强保障。
★打造“创促”活动品牌
连续三年广泛开展以“九个一”、“七进七访”和“人大代表宜昌行”为主要内容的“创一流、促跨越”主题实践活动。成功举办4次“人大代表宜昌行”活动,促成一批重大项目落地。
★开拓人大监督新境界
深入开展“两测评两公开”、专题询问、专项工作评议。
亮点2
注入改革发展“正能量”
★高位助推重大战略
组织动员省人大代表围绕“三峡城市群”建设建言献策,助推“三峡城市群”成为省级战略,并积极争取上升为国家战略;组织在宜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三峡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关于加快建设三峡生态经济合作区”的建议,分别纳入国家战略省级实施、国家“十三五”规划。
★强力督促转型发展
听取和审议“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监督,先后听取和审议一系列工作报告,推动进一步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加快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发展经济新业态,培植经济发展新引擎。
★倾心助力大城建设
审查和批准《宜昌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积极助推城市提档升级。
★跟踪问效生态保护
作出关于《宜昌市环境总体规划(2013-2030年)》的决议及加强城区生态建设、生态红线保护、山体及水域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11项决议决定,推进“十大生态工程”建设。在全省率先推行“专项整治”重点督办模式,彻底关停城区安能、美联两座热电厂,全面改造沿江12个排污口,治理宜昌运河,治理汽车尾气排放,改造滨江公园中段,综合治理沙河片区环境,推进磨基山生态公园建设,整治城区黑臭水体,设立生态标志。
亮点3
开启法治建设“新时代”
★积极推进宪法实施
大力开展“国家宪法日”纪念活动,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委会会议上,组织7批69人次进行宪法宣誓。
★高效推进地方立法
我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于2016年4月8日正式公布施行。第一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宜昌市城区重点绿地保护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宜昌市城区建筑物外立面管理条例》正在报批。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行政、社会治安等工作报告,对11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对5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
★扎实推进依法理财
在全省率先建立人大预算监督网络中心,开展实时在线全程监督,进入“互联网+监督”新时代。
亮点4
谱写民生改善“进行曲”
★聚焦教育文化事业发展
听取和审议相关工作报告,推动出台《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宜昌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宜昌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4-2016年)》。
★聚焦全民健康水平提升
认真督办市人大代表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议案,全市已建立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
心24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首诊率、门诊服
务量分别提高17.7%和7.3%。
★聚焦城区安居工程建设
认真督办《关于加快城区棚户区改造的议案》,依法作出相关决议,市政府重点推动“3线5片”24个项目实施,筹措棚改资金391.52亿元,完成32360户改造任务。
★聚焦城乡统筹精准扶贫
推动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宜昌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规划(2016-2020年)》和5个重点县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全面完成全市243个贫困村脱贫攻坚规划编制工作。
亮点5
构筑代表履职“大舞台”
★完善代表工作机制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700多人次,市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5000多人次。借力“互联网+”,精心打造“宜昌人大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
★拓展代表活动领域
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工作评议等活动达1100多人次。
★提高议案建议工作质量
先后督办市人大代表关于整治宜昌运河等议案6件,督办市人大代表建议1540多件,年均落实率达到65%以上。共表彰优秀议案7件、优秀建议93件。
★组织指导代表选举
加强代表候选人结构审查,共同把好代表“入口关”、选举“组织关”、过程“监督关”,确保选出人民满意的代表。
未来五年,事业在接力中奋进——
牢记职责使命,不忘履职初心,为全力推进绿色发展、促进转型跨越、决胜全面小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〇全面贯彻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在决胜全面小康的伟大征程中有新作为;〇积极开展地方立法,在提高立法质量上有新进展;〇着力提升监督质量,在履行法定职责上有新成效;〇切实改进代表工作,在发挥代表作用上有新提高;〇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在提高履职能力上有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