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姚朝云答记者问
打印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是方向标、指挥棒。日前,经市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市国资委正式发文,出台了《宜昌市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其意义何在?对国企老总的薪酬会带来怎样变化?对推进国企改革发展会带来什么作用?记者就市民关注的这些热点问题专访了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姚朝云。
记者:当前市民十分关注企业老总们薪酬,市国资委正式出台了《宜昌市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请问这个《办法》出台有什么背景和意义?
姚朝云:规范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是国资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社会十分关注的话题。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对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存在薪酬水平总体偏高、薪酬结构不尽合理、监管体制不够健全等问题。本次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由党中央、国务院统一决策部署,通过周密严谨的顶层设计,统筹规划领导实施。早在2013年,中央就明确提出“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2014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 宜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改革工作,专门成立了市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先后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改革的总体思路,调研起草我市的改革方案。经过反复修改完善,去年7月,宜昌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今年6月,宜昌市国资委出台了《宜昌市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其目的在于规范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强化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意识,激发和调动企业负责人的生产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
记者:按照《宜昌市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企业负责人薪酬由哪几个方面构成?
姚朝云:宜昌市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分为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基本年薪是市管企业负责人的年度基本收入,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分别是指与市管企业负责人年度和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基本年薪根据上年度市管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以内确定。绩效年薪是以基本年薪为基数,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评价结果并结合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确定,绩效年薪调节系数主要根据企业功能性质、所在行业以及企业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从业人员等规模因素确定。任期激励收入根据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评价结果,在企业负责人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30%以内确定,在任期结束后延期支付。
如果市管企业负责人的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和任期综合考核评价为“不胜任”,则没有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
记者:此次出台的薪酬管理办法与原实施的企业负责人薪酬有什么区别?
姚朝云:本次薪酬制度改革在薪酬设计上有很大进步。一是本次薪酬制度改革中,把组织任命的市管企业负责人作为改革的重点,同时对市管企业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二是从内容上丰富了薪酬组成,增加了任期激励收入,将三年任期作为考核内容,引导企业重视长远发展,防止短期行为;三是从制度上明确了企业负责人年薪与上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挂钩,使企业负责人的年薪与国企职工的工资水平紧密相关;四是从机制上保证了年薪每年的变动幅度,即当国企职工平均工资上升或下降时,国企负责人的基本年薪也将随之变动,同时将基本年薪及由基本年薪计算得出的绩效年薪的波动控制在一定幅度;五是体现了企业间规模和经营难度的差异,根据企业自身资产、经营情况和人员数量等实际情况,差异化确定各企业负责人的绩效年薪。
此外,市管企业负责人如果兼职,不能领取报酬。存在违反规定自定薪酬、兼职取酬、享受福利性待遇等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经济处罚,并追回违规所得收入。因违纪违规受到处理的,将减发或者全部扣发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
在福利性待遇方面,市管企业负责人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企业为市管企业负责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 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记者:当前市民特别关注国企老总收入多少,请问有什么方式和渠道让社会公开披露?
姚朝云:这次出台的《宜昌市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建立健全薪酬信息公开制度,市国资委将按年度审核的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信息,通过其官方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披露,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记者:谢谢姚主任,我们相信这次出台的《宜昌市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一定能够促进企业负责人薪酬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更进一步强化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意识,促进和推动企业改革发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的实现。
记者 章良 通讯员 吴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