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发展科技金融的实施意见》解读

日期:2017-07-07 08:18来源:三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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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科技金融的实施意见》

  科技金融政策是政府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的措施和办法。当前,我市正处在产业转型跨越、绿色发展的关键期。产业转型跨越、绿色发展的第一动力又是创新驱动,科技型企业是创新的主力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就是要加快发展科技型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与其他企业相比,科技型企业的“高成长、高收益、高风险、轻资产”特征,导致融资难成为科技型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中拦路虎,严重影响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市委、市政府高瞻远瞩,审时度势,在2016年,将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列为全市深化改革27个项目之一,市政府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签订了市校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完成了《宜昌市科技金融创新行动方案(2017-2020年)》,从市级层面对我市科技金融创新发展进行了规划设计。今年,科技金融创新发展列为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工作。市科技局主动作为,代为起草了《关于加快发展科技金融的实施意见》,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关于加快发展科技金融的实施意见》的政策措施

  科技金融政策包括科技创新投入和科技融资政策两个部分,已经印发实施的《关于加快发展科技金融的实施意见》是一个含金量很高的政策性文件。加上现行的科技金融政策,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科技金融扶持政策。

  (一)对银行的支持政策。对科技银行、合作银行的支持主要两个方面:1、大额定期存款。政府对科技银行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达到3亿元以上的,财政部门定存3000万元存款给予支持;政府对合作银行按照1:8的存贷比,给予1000万元以上的定期存款支持。2、贷款风险分担。科技银行、合作银行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的科技创新贷款,发生风险的,政府分担30%,如为专利质押融资或信用贷款,分担比例可达到50%。

  (二)对担保机构的支持。政府对担保机构的支持主要是代偿损失分担。担保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风险代偿损失,政府分担30%;如为专利质押或信用担保的代偿损失,分担比例可提高至50%,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对创投机构的支持。政府对创投机构的支持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三峡产业引导基金对创投机构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给予20-30%阶段性参股的支持,三年内保本退出。二是风险分担政策。创投机构向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发生损失的,可申请对其损失的30%给予风险补偿,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对保险机构的支持。对保险机构的支持主要通过分担风险来实现。我市大部分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针对科技型企业无抵押、无担保,携手中国人保财险公司推出了保证保险贷,政府给予20%至40%的风险补偿。《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保险机构向科技部门认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科技创新贷”保证保险的,由风险补偿资金分担40%贷款风险代偿损失。

  (五)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扶持政策。政府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扶持政策有以下四个方面:1、贷款贴息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从科技银行、合作银行取得贷款的,可在两年内申请获得贷款基准利率50%的补贴,贴息最高不超过50万元。2、担保费补贴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担保公司担保融资的,可在2年内,向市、县(市)科技部门申请50%的担保费补贴。3、上市挂牌奖励。科技型企业在境内外上市的奖励200万元;“新三板”挂牌的奖励80万元;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奖励30万元。另外还有债劵融资优惠政策。4、研究开发经费资助。对上一年度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新获批的高新技术产品备案企业,给予5万元的奖励;对列入市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企业获得国家、省科技项目基金支持的,市级给予50%的配套经费支持。

企业享受科技金融政策有哪些条件和要求

  (一)企业注册地、经营场所位于宜昌市辖区内。(二)年销售收入在3亿元以下。(三)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无不良记录。(四)企业为科技型企业,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1、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列为市级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企业;3、生产经营的产品中,至少有一项高新技术产品;4、近两年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5、至少有1项市级及以上科技主管登记的科技成果;6、至少具有1项授权发明专利或3项授权新型实用专利。

企业享受科技金融政策的程序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认定。企业申请,市、县(市)科技部门对其认定。通过认定的,列入《科技创新贷重点支持企业名录库》。高新技术企业和列入市级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企业可直接入库。(二)企业选择科技银行或合作银行。(三)向科技银行或合作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四)科技银行或合作银行对其尽职调查,独立审贷。(五)通过贷审的,签订贷款合同。(六)科技银行或合作银行向科技、财政提出科技创新贷款确认。(七)科技银行或合作银行发放科技贷款。(八)根据要求,申请有关优惠政策。

县(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能否享受科技金融政策

  2015年以来,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携手科技银行、合作银行搭建了银政企合作平台——财政科技创新贷,以市财政部门分担风险的方式,支持科技银行、合作银行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科技创新贷款。这无疑是我们落实兑现科技金融政策的平台。由于财政管理体制原因,目前仅局限于宜昌城区。已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科技金融的实施意见》,政策覆盖城区和县市,兑现政策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