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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正式印发《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日期:2019-12-20 11:42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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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湖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湖北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修改完善工作的通知》要求,宜昌市结合实际,修改完善了《宜昌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近日由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
整改方案主要根据坚持党政同责、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统筹推进的原则制定。整改措施主要包括继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开展长江保护修复、加快推进工业污染治理、加大生态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及继续加强环境执法力度等五个方面,共21条整改措施。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督查和严肃追责来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还将按照上级要求公开整改责任清单,接受群众监督。
宜昌市将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做好宜昌市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在保护修复长江生态环境上走在全省前列。(何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