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驻鄂西专员办助力宜昌推进“四位一体”整改工作

日期:2020-06-18 09:06来源:宜昌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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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现场督察监察的通知》要求,5月19至6月17日,省生态环境厅驻鄂西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组成监察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宜昌市14个县市区中央第一轮环境保护督察、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国家及省长江经济带警示片反馈问题等“四位一体”整改工作情况开展日常督察监察。检查内容涉及各地党委政府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情况、省委省政府有关生态文明建设部署推进情况及宜昌市督察整改具体工作任务推进情况等。

  在为期20余天的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始终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的专业素养、务实的工作作风开展工作,对各地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给予合理化的建议和改进措施,夯实整改成效,推进地方整改。一是不影响被检查地方工作。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始终坚持不听或少听汇报、多看现场,以实际行动践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充分听取当地意见,合理规划路线,轻车简从,尽量减少督察监察对基层日常工作的影响。二是把握重点逐项核查。检查组在前期调阅市级督察整改资料的基础上,重点对各地化工企业转型升级推进情况、水污染及湖泊污染治理进展情况、工业园区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及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情况、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工作开展情况、督察交办环境信访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船舶污染防治及沿江码头整治情况、大气污染防治情况等进行检查。在重点检查的基础上,坚持应到俱到、应察俱察,对各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一次全方位深层次的体检。三是指出问题巩固成效。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本着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绿色发展的原则,对于现场发现的需立行立改具体问题,及时给予合理化的指导和建议,帮助整改责任单位认识问题,迅速整改。

  宜昌市高度重视“四位一体”督察整改,6月12日,市政府召开全市环保督察整改推进工作会,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完成省考目标为重点,结合省厅鄂西专员办日常监察的重点工作,借鄂西专员办日常监察之力,进一步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和市直相关单位履职尽责,全面完成“四位一体”督察整改工作,迎接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