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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关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61整改情况公示
日期:2017-12-02 20:54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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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 按照省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试行)》要求,现将我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61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61
宜昌市兴发集团猇亭区工业园危化码头大量硫磺露天堆放,事故应急池装满生产废液,环境风险突出。
二、整改目标
禁止硫磺露天堆放,事故应急池保持应急状态,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三、整改措施
1.已对露天堆放的硫磺进行了转运,对事故应急池生产废液进行了处置,目前为空池状态。
2.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及后督察,确保问题不反弹。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完成兴发集团猇亭工业园危化码头大量硫磺露天堆放问题整改,现场贮存的硫磺已转移清空。已将应急池内的废水转移至污水处理站处理。经多次突击检查,该应急池无废水。
2.兴发集团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完善了《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重大风险应急救援预案》,进一步加强了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
五、今后工作打算
猇亭区政府和兴发集团将进一步加强园区化工企业环境监管,对危化码头运行实施常态化检查,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保持各类事故应急池的应急状态,进一步完善各类环境风险预案,确保环境安全。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7年12月2日——2017年12月8日,共7天)向宜昌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反映。
直接责任人:猇亭区政府杨卫华
承 办 人:卢彩容
市 整 改办:刘文勇
联 系 电话:0717-6786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