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关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59整改情况公示
打印 按照省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试行)》要求,现将我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59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59
宜昌境内入江排污口多数未经审批,其中枝江山水化工有限公司排污口2009年即被要求取缔,但督察组现场检查时仍未落实。
二、整改目标
对宜昌境内入江排污口开展逐一核查并提出分类处置措施,限期补办审批手续或按要求关停;2017年6月底前取缔枝江山水化工有限公司排污口。
三、整改措施
1.开展全市入江排污口核查并登记造册,建立入河排污口档案及问题清单。
2.对现有入江排污口逐一组织进行评估并提出分类处置措施,对现状水质达标、入江排污口设置基本符合监管要求的,限期补办手续;对不符合监管要求的,2017年9月底前依法责令限期拆除。
3.由市水利水电局督促枝江市政府2017年6月30日前取缔枝江市山水化工有限公司排污口。
4.由市水利水电局督促猇亭区政府2017年9月底前关闭猇亭工业园区内拟接入猇亭污水处理厂所有企业的入江排污口。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对宜昌境内入江排污口进行了全面仔细彻查,摸清了沿江排污口现状,完成了全市入江排污口核查和登记造册,建立了入河排污口档案和问题清单。
2.开展登记、核查认定、分类、编制报告、上报审批等系列相关整改工作。对现有入江排污口逐一评估并提出了分类处置措施,我市45个入江排污口中,11个按要求进行了登记,10个进行了审批,10个进行了关停封堵,14个经复核,认定不是入河排污口。
3.对各县市区入江排污口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2017年6月17日,彻底封堵枝江山水化工有限公司排污口。
4.猇亭工业园区内接入猇亭污水处理厂的企业入江排污口已关闭。
五、今后工作打算
进一步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完善入河排污口管理档案,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强化入河排污口管理的巡查和督办。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7年12月2日——2017年12月8日,共7天)向宜昌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反映。
直接责任人:市水利水电局靳鹏
承 办 人:卢彩容
市 整 改办:聂其兵
联 系 电话:0717-6786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