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关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42整改情况公示

日期:2017-12-02 21:01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吴月打印

  按照省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试行)》要求,现将我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42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42

  沮河宜昌段受磷化工企业排污等影响,总磷污染严重,其中铁路大桥(小桂林)断面2015年总磷浓度比2014年上升260%,水质由Ⅲ类恶化为劣Ⅴ类。

  二、整改目标

  严格控制沮河沿线磷化工企业总磷污染,实现2017年沮河铁路大桥(小桂林)断面、沮河两河口(草埠湖)断面水质达到Ⅲ类。

  三、整改措施

  1.持续推进磷化工企业和其他工业企业生产废水治理和清洁化生产,加快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收集处理,加强畜禽养殖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优化工业布局,加快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强化沮河主要支流水环境治理,加强沮河水污染治理组织协调及督办,切实落实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措施,全面完成沮河水环境治理工作目标。

  2.建立长效沟通协调机制,对沮河地表水环境质量问题联防联控,定期组织实施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形成工作合力,持续推进沮河水环境改善。

  3.对沮河入河排污口开展核查并提出分类处置措施。规范沮河入河排污口审批,暂停或减量置换审批新设入河排污口。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印发《宜昌市总磷污染控制工作方案》,明确全市优化磷化工产业布局、调整磷化工产业结构、规范磷化工园区建设、严格规范磷矿开采管理、严格防范磷石膏环境污染、强化工业磷污染防治、从严控制城镇生活污水磷污染、防治生活垃圾磷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产养殖污染、控制种植业面源磷污染等11项主要任务。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双护双促”等工作,推进沮河流域西部化工、东圣化工等一批重点涉磷企业生产废水治理及问题整改,确保企业生产废水达标排放。启动沮河流域远安县花林寺镇、河口镇、青林寺镇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嫘祖镇、洋坪镇、茅坪场镇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提高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实施远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整治工程,通过修建挡水墙、截洪沟等,实施雨污分流改造,保障渗滤液处理系统稳定运行,减少环境风险隐患。强化远安县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加快远安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按期建成。

  2.建立沮漳河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现场调研和督办,强化沮河流域水质断面考核工作。截至2017年11月,沮河流域铁路大桥(小桂林)断面、两河口(草埠湖)年均值达到Ⅲ类水国家考核标准。

  3.规范沮河入河排污口审批和整改工作,根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对沮河沿线1个排污口进行了登记,7个入河排污口规范审批。

  五、今后工作打算

  1.严格按照《宜昌市总磷污染控制工作方案》,全面加强工业生产、城镇生活、农业农村等方面总磷污染控制,到2020年,区域固定污染源总磷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比2017年总体下降10%,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88.9%。

  2.推进区域内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全面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水平,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发展。持续推进全市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从源头和过程遏制重点行业企业污染。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7年12月2日—2017年12月8日,共7天)向宜昌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反映。

  直接责任人:市环保局吴辉庆 市水利水电局靳 鹏

  市发改委郭康新 市畜牧兽医局沈洪学

  市住建委张 毅

  承 办 人:卢彩容

  市 整 改办:汪晓鸣

  联 系 电话:0717-6786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