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关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整改情况公示

日期:2017-12-02 21:25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吴月打印

  按照省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试行)》要求,现将我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2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2

  有些地方环境问题突出,但一年到头很少研究环境保护工作。

  二、整改目标

  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提升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考核机制,进一步压实环境保护责任,严格履职尽责。推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强化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坚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各级党委、政府研究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定期研究环境保护工作。

  三、整改措施

  牢固树立“绿色决定生死”的发展理念。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市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生态环保工作,县、乡级党委、政府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切实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将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纳入各级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列入党校主体班课程,并纳入2017年市级专题培训班计划,举办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等专题研讨班;依托三峡讲坛,邀请专家就“坚持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开展专题讲座;依托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加强干部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网络专题培训。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市、县、乡党委政府将环保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环保工作,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委专题办公室、市政府专题办公会分别研究了14次、20次、6次、6次环保工作。市委中心组、市政府党组分别开展了3次、2次环保专题学习,各县市区中心组全面落实环保专题相关要求。市委党校将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列入2017年教学计划,纳入主体班课程开展培训。2017年10月,举办“三峡讲坛•环境保护问题与对策”专题讲座,邀请清华大学环境与保护学院余刚教授作了专题辅导报告。2017年11月,组织领导干部50多人在昆山市委党校举办了“生态保护和产业转型发展”专题研讨班。

  五、今后工作打算

  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定期研究环境保护工作,加强生态环保指标的过程管理和督办落实。进一步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站位,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进一步压实各级领导干部的环境保护责任,坚持绿色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7年12月2日——2017年12月8日,共7天)向宜昌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反映。

  直接责任人:市委办公室郑兴国 市政府办公室朱家法 市委组织部肖高沛 市委宣传部胡智斌 市环保局吴辉庆

  承 办 人:卢彩容

  市 整 改办:杜晓舒

  联 系 电话:0717-6786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