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柏河保护条例明年二月施行

日期:2017-12-25 09:13来源:三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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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 汪鹏)日前,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已由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将于2018年2月16日起施行。

  《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包括总则、流域规划、资源保护与利用、水污染防治、法律责任和附则六个方面的内容,在全流域建立河长制,形成由河长制、联席会议制度和综合执法制度共同组成的黄柏河流域保护工作管理体制,制定了水量分配、岸线管理、清理疏浚、矿产开采控制、水土保持等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措施。

  黄柏河发源于夷陵区樟村坪镇黑良山,流域面积1902平方公里,在夷陵区境内流域面积1747.6平方公里,承担着宜昌市200万人口饮水和100万亩农田灌溉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