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关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45整改情况公示

日期:2017-12-23 14:24来源:中国宜昌网
责任编辑:吴月打印

  按照省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试行)》要求,现将我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45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45

  截至督查时,长江干流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还存在220个违法违规设施或项目。

  二、整改目标

  2017年9月底前清理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所有违法违规设施或项目。

  三、整改措施

  1.2017年8月底前,沿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县级及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设施或项目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针对排查结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报市政府备案。

  2.2017年8月份开始,组织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综合整治督察,对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整改进展缓慢的,采取挂牌督办、约谈、责任追究等措施,强力推进整改,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3.利用2-3年时间集中开展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专项整治,依法全面清理违法违规设施和项目。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清查了长江干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违法违规项目,针对发现的问题登记造册,制定了整改方案并报市政府备案。

  2.组织了饮用水水源地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开展督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3.对秭归县归州镇饮用水取水口附近居民点生活污染源可能带来的污染问题进行了强力督办,通过修建污水收集管网,实现生活污水全收集。对全市104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调查,完成保护区划分技术方案,已按程序报省政府批复。

  五、今后打算

  下一步,我市将全面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确保农村居民饮水安全。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7年12月23日——2017年12月29日,共7天)向宜昌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反映。

  直接责任人:市环保局吴辉庆 市水利水电局靳 鹏

  市交通运输局胡朝晖

  承 办 人:卢彩容

  市 整 改办:汪晓鸣

  联 系 电话:0717—6786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