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关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53整改情况公示

日期:2017-12-23 14:26来源:中国宜昌网
责任编辑:吴月打印

  按照省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试行)》要求,现将我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53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53

  长江沿岸磷化工产业集中,干流水质总磷浓度长期超过国家考核标准。

  二、整改目标

  全面开展沿江地区磷化工企业及化工园区清理整顿,严格产业准入条件,严控违规新增磷化工产能,加强长江流域总磷污染防控,确保长江干流水质稳定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或国家考核要求,及时预防和处置长江流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保障水环境生态安全。

  三、整改措施

  1.开展全市磷化工综合整治。全面摸清磷化工企业排放情况,建立工作台账,专项整治,依法依规关停淘汰环境污染重和安全生产隐患大的磷化工生产企业,扎实推进磷化工企业搬迁入园。重点开展沿江猇亭工业园、宜都工业园、枝江姚家港工业园等磷化工业较集中的园区的循环化改造,减少含磷排放。

  2.严格流域磷化工产业准入。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指导目录技术标准,严格磷矿项目和磷化工企业产业准入,严控磷铵、黄磷、化肥等磷化工过剩行业违规新增产能。对符合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必须执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凡是未按规定开展产能置换导致新增产能的建设项目,要严肃追责问责。扎实组织推进沿江磷化工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3.在长江干流生态敏感区域实施化肥用量总量控制,到2020年,化肥用量实现零增长。增加有机肥资源利用,从农业生产源头控制农田氮磷流失对长江干流水质的影响。

  4.2017年6月底前,结合猇亭工业园区生产废水排放现状,研究出台猇亭工业废水接入污水处理厂的实施方案。2017年8月底前,分析长江干支流云池断面总磷变化规律,提出有针对性的总磷污染控制工作方案。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制订了磷化工企业搬迁入园的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了磷化工企业排放工作台账,开展了磷化工企业专项整治,依法依规关停淘汰环境污染重和安全生产隐患大的25家化工生产企业。重点开展了沿江猇亭工业园、宜都工业园、枝江姚家港工业园等磷化工业较集中的园区的循环化改造。

  2.编制了《宜昌市化工产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宜昌市入园化工产业标准》,严把项目审批关、入园关,严格流域磷化工产业准入。2017年前三季度,我市化工产业总产值占全市比重为28.6%,比去年下降2个百分点。印发了《宜昌市整顿规范磷矿资源开发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磷矿企业关闭退出。2017年全市磷矿开采总量1300万吨,比2016年减少70万吨,到2021年全市还将关闭磷矿18家。

  3.实施了化肥用量总量控制,增加了有机肥资源利用,从农业生产源头控制了农田氮磷流失对长江干流水质的影响。到2020年,化肥用量将实现零增长。

  4.实施了猇亭工业园区工业废水接入污水处理厂方案,目前园区企业生产废水全部接入猇亭工业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2017年以来,长江干流云池断面总磷达到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五、今后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修订的《磷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坚持促进磷化工产业向“高端化、精细化、绿色化、集聚化、循环化”发展,减少总磷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改善长江干流水质。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7年12月23日——2017年12月29日,共7天)向宜昌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反映。

  直接责任人:市发改委郭康新 市经信委石显银

  市农业局熊长权 猇亭区政府杨卫华

  市环保局吴辉庆

  承办人:卢彩容

  市 整 改办:刘文勇

  联 系 电话: 0717-6786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