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关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整改情况公示

日期:2017-12-23 14:30来源:中国宜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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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省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试行)》要求,现将我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3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3

  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缓慢,2015年全省重化工业增加值仍占到工业增加值的40%左右,宜昌等地市部分产能过剩行业产能不降反升。

  二、整改目标

  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重要部署,统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绿色转型,深入推进《中国制造2025湖北行动纲要》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十五条”,扎实开展“双九双十行动”和“万企万亿技改工程”,不断修复和巩固提升传统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推进产业调轻调高调优,优化全市产业结构。到2020年,全市重化工增加值占整个工业增加值比重比2015年下降5个百分点左右。

  三、整改措施

  1.以规划为引导,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其增加值占GDP比重由2015年的4.8%提升至2020年的10%;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由2015年的17.5%提升至2020年的22.5%。

  2.严禁过剩行业新增产能。严禁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尿素、磷铵等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先进工艺改造提升项目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

  3.严格执行《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16〕370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迅速开展湖北长江经济带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鄂办文〔2016〕34号)等文件,沿江1公里不再新建重化工园区,不再审批新建重化工及造纸行业项目。

  4.积极落实化解过剩产能配套政策。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5.清理整顿违规产能。2017年8月底前,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在建违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凡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违规项目一律停建。

  6.加大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企业兼并重组、转型转产、产品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和开拓境外市场的信贷支持,优先将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纳入就业扶持政策体系,落实促进自主创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和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等各项政策,推进产能过剩行业脱困发展。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印发了《宜昌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关于加快发展新经济若干意见任务分解方案》,编制完成《宜昌市工业转型升级战略规划》初稿,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2.经核查,全市无新建严重过剩行业项目。对符合政策要求的项目实行产能置换。2017年7月和10月向省经信委上报《宜昌市经信委关于宜昌长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淘汰现有设备产能审查核实意见》和《华新水泥(长阳)有限公司1#窑淘汰现有设备产能审查核实意见》。

  3.落实了《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关于迅速开展湖北长江经济带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对长江沿线化工及造纸行业的企业进行了调查,严格沿江化工项目建设准入制度,沿江1公里禁止新建重化工园区,禁止审批新建重化工及造纸行业项目;印发了《宜昌化工产业专项整治及转型升级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全市134家化工企业分类施策,拟关停企业25家、搬迁企业82家、改造提升企业27家;已关停25家企业,督导22家企业研究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

  4.印发了《宜昌市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有关工作的通知》,目前已全面完成落后产能淘汰任务;推动煤炭过剩产能化解,制订实施了2017年度煤炭去产能实施方案,关闭的11处煤矿已组织完成市级验收并上报省化解办。

  5.湖北大江集团有限公司20万吨/年磷酸一铵项目、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40万吨/年磷酸二铵项目已停止建设。

  6.妥善处理了化工企业关停并转搬职工安置相关工作,加强了过剩行业转型转产、技术改造的信贷支持。

  五、今后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新兴产业,推动化工产业向高端转型发展。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7年12月23日——2017年12月29日,共7天)向宜昌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反映。

  直接责任人:宜昌市发改委郭康新

  宜昌市经信委石显银

  承 办 人:卢彩容

  市 整 改办:马玉芹

  联 系 电话: 0717-6786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