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关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8整改情况公示

日期:2017-12-23 14:34来源:中国宜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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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省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试行)》要求,现将我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38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38

  与2013年相比,2015年长江湖北境内32条支流83个可比断面中,Ⅲ类及以上的断面比例下降3.6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2.4个百分点,呈现“好水变少、差水增多”的趋势。

  二、整改目标

  有序推进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确保完成年度治理任务;现状水质优于Ⅲ类的水体持续改善。

  三、整改措施

  1.严格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出台《宜昌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按照宜昌市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办法规定,对跨界断面水质考核不合格的地方,实施通报、约谈、限批等措施。每月向各地方政府通报水质情况。

  2.印发《宜昌市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河流水质改善。

  3.编制“一河一策”治理方案。2017年9月底前,完成15条主要河流“一河一策”方案,尽快推进全市不达标流域治理和城市黑臭水体整治。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印发了《宜昌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办法》,将水环境质量纳入县市区目标管理考核,按月通报各地主要河流断面水质情况,严格按照宜昌市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办法规定,先后对西陵区、伍家岗区、猇亭区、夷陵区等地不达标流域实施限批。

  2.印发了《宜昌市2017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截至11月底,纳入国家地表水考核的9个断面、湖北省考核的7个跨界断面全部达到考核要求。

  3.完成了长江、清江、沮漳河等15条河流“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印发了《宜昌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11条黑臭水体治理,新建截污管网106.6公里、一体化提升泵站6座;整治了沿线84个排污口。建立了市区清障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和考核机制,共清理河流沿岸垃圾、河面漂浮物56806吨,清淤河道40.14公里。

  五、今后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推进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加大流域断面水质考核力度,通过加强工业源、生活源、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措施,积极争取并组织实施流域生态治理工程,确保全市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7年12月23日——2017年12月29日,共7天)向宜昌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反映。

  直接责任人:市环保局吴辉庆 市水利水电局靳鹏,

  市住建委张 毅 市 农 业 局熊长权,

  市畜牧兽医局沈洪学

  承 办 人:卢彩容

  市 整 改办:汪晓鸣

  联 系 电话:0717—6786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