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关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71整改情况公示
打印按照省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试行)》要求,现将我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71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71
着力加强长江干流,以及主要支流、重要湖库的污染综合防治,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总磷污染治理。
二、整改目标
加强黄柏河流域水资源保护执法,促进黄柏河、沮漳河等重要支流以及长江干流宜昌段水质不断改善。
三、整改措施
1.2017年6月底前,会同环保部规划院完成《宜昌市地表水总磷研究报告》。
2.2017年底前提请市人大审议通过《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完善黄柏河流域保护的法治保障。
3.2017年底前完成黄柏河流域磷矿废水提标处理工艺及措施研究。持续加强黄柏河流域东支水资源保护综合执法力度,大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4.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方案》,按照“河长制”确定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于每条不达标河流制定“一河一档”和“一河一策”。
5.强力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期完成运河、沙河、卷桥河、柏临河、牌坊河、紫阳河、联棚河、云池河、罗家小河、鄢家河和黄柏河等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任务。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编制了《宜昌市地表水总磷研究报告》。
2.发布了《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
3.完成了《黄柏河流域磷矿废水提标处理工艺及措施研究》。建立了黄柏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常态化机制,加大黄柏河流域东支水资源保护巡查、监管及综合执法力度。
4.对跨县市区的15条河流均建立了“一河一档”和”“一河一策”。
5.印发了《宜昌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11条黑臭水体治理,新建截污管网106.6公里、一体化提升泵站6座;整治了沿线84个排污口。建立了市区清障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和考核机制,共清理河流沿岸垃圾、河面漂浮物56806吨,清淤河道40.14公里。
五、今后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市将充分利用《宜昌市地表水总磷研究报告》《黄柏河流域磷矿废水提标处理工艺及措施研究》成果,强化全市流域总磷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加大执法巡查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格河湖长制确定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加快落实“一河一策”方案的实施。严格落实《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加大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7年12月23日——2017年12月29日,共7天)向宜昌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反映。
直接责任人:市水利水电局靳 鹏 市环保局吴辉庆
市 住 建 委张 毅
承 办 人:卢彩容
市 整 改办:聂其兵
联 系 电话:0717-6786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