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关于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72整改情况公示
打印按照省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试行)》要求,现将我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72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72
狠抓沿江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强化危险货物运输环境风险管理。
二、整改目标
加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推动全面达标排放,及时预防和处置长江流域污染事件。全市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环境风险管理能力明显提升。
三、整改措施
1.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2017年重点整治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加强工业园区环境监管,对超标排放的企业或园区一律采取按日计罚、限产停产等措施。
2.严格把控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关。对于现有的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加大资质跟踪力度,定期开展安全和防污染知识培训,增强企业安全和环保意识。
3.严格落实长江水系对内河单壳化学品船和600载重吨以上单壳油船实施禁航措施。重点加强全省水路液货危险品船运输企业经营资质检查,对不达标经营者责令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按规定撤销其经营资质,同时建立重点跟踪名单,加强日常的监督检查。
4.严格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审批。全面排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各环节安全风险,严格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管理,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提高危险货物运输应急处置能力。
5.督促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定期开展船舶和人员共同参与的应急演练,不断提高相关企业和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我市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行业监管单位和政府之间的信息报送力度,建立健全信息传递联络机制,确保重大安全问题和防污染问题在最短的时间向上反馈、增强突发事件救援处置力度。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 成立了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计划领导小组,印发了《宜昌市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编制了《2017年宜昌市工业污染全面达标排放情况评估报告》,摸清了全市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场等8个行业的基数。
2.建立了危险品运输船舶明细表,严格把控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定期开展安全和防污染知识培训。
3.严格落实长江水系对内河单壳化学品船和600载重吨以上单壳油船实施禁航措施,停止办理禁航名单中的船舶进出港签证,规范审批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手续。加强全省水路液货危险品船运输企业经营资质审查以及日常监督检查。
4.严格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审批,加强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管控,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理制度,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制定了《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工作程序》,对从事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的车辆、驾驶人及押运员资质实施严格审批。
5.全市3家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均按规定制定了各类应急预案、年度培训计划和应急演练计划,并开展了培训和应急演练。健全了“船公司-海事-地方政府”事故信息传递联络机制,完善了应急体系,建立起联合检查机制、应急联动救援机制等多项联动协作机制。
五、今后工作打算
下一步,狠抓全市沿江工业企业污染排放达标工作,对存在环境违法的,依法处理。进一步强化危化物品和剧毒化学品运输管理,不断提升风险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7年12月23日—2017年12月29日,共7天)向宜昌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反映。
直接责任人:市 环 保 局吴辉庆 市 公 安局李秀华
市交通运输局胡朝晖 宜昌海事局汪吉发
承 办 人:卢彩容
市 整 改办:张文博
联 系 电话: 0717-6786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