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宜昌市配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简报第49期
日期:2018-11-12 10:26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金业森
打印
打印11月11日信访信息情况
一、信访件交办情况
11月11日,省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协调联络组共交办我市信访件7件,其中,电话举报6件,来信举报材料1件。按区域分,长阳县2件、夷陵区2件、西陵区1件、枝江市1件、猇亭区1件。受理的7件信访件中,涉及大气污染4件、水污染3件。
二、信访件统计情况
截至11月11日,省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协调联络组共交办我市信访件总数52件。按区域分,长阳县10件、高新区9件、西陵区7件、夷陵区7件、猇亭区6件、秭归县5件、枝江市4件、宜都市2件、当阳市1件、点军区1件、兴山县1件、五峰县1件(其中1件信访件涉及西陵区、夷陵区、猇亭区三区,按区域统计时重复统计3次)。按污染类别分,涉及大气污染24件、水污染12件(其中1件同时举报废气和废水,按污染类别统计时重复统计2次)、噪音污染8件、生态破坏7件、固废污染1件、其他(环境卫生)1件。从主要污染行业看,水污染主要来自畜禽养殖和工业企业;大气污染主要来自工业企业和餐饮企业;噪音污染主要来自设施设备;生态破坏来自道路施工、矿山开采和加工;其他(环境卫生)来自公共设施建设。
三、信访件办理情况
11月11日交办的7件信访件,已全部交由枝江市、长阳县、西陵区、猇亭区、夷陵区党委政府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