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配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简报第51期

日期:2018-11-13 09:50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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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昌市信访及边督边改日报情况(截至2018年11月12日)

  一、信访件交办情况

  11月12日,省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协调联络组共交办我市信访件4件,其中,电话举报3件,来信举报材料1件。按区域分,伍家岗区1件、猇亭区1件、枝江市1件、秭归县1件。11月12日交办的4件信访件,已全部交由伍家岗区、猇亭区、枝江市、秭归县党委政府办理。

  二、信访件统计情况

  截至11月12日,省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协调联络组共交办我市信访件总数56件。按区域分,长阳县10件、高新区9件、西陵区7件、夷陵区7件、猇亭区7件、秭归县6件、枝江市5件、宜都市2件、当阳市1件、点军区1件、兴山县1件、五峰县1件、伍家岗区1件(其中1件信访件涉及西陵区、夷陵区、猇亭区三区,按区域统计时重复统计3次)。按污染类型分,其中有些举报件涉及多种污染类型,大气污染类26件、水污染类13件(其中1件同时举报废气和废水,按污染类别统计时重复统计2次)、噪音污染类9件、生态破坏类9件、土壤污染类1件、其他类型1件。从主要污染行业看,水污染主要来自畜禽养殖和工业企业;大气污染主要来自工业企业和餐饮企业;噪音污染主要来自工业企业和设施设备;生态破坏来自道路施工、矿山开采和加工;其他(环境卫生)来自公共设施建设。

  三、信访件地方办理办结情况

  截止2018年11月12日,已办理办结督察交办信访件26件,责令整改17家,立案处罚22家,处罚金额82.728万元,立案侦查0件。

  四、拘留、问责、约谈情况

  (一)截止2018年11月10日,共行政移送拘留0人,刑事拘留0人。

  (二)截止2018年11月10日,问责个人0人。

  (三)截止2018年11月10日,约谈3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