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配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简报第62期

日期:2018-11-15 10:08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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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昌市信访及边督边改日报情况(截至2018年11月14日)

  一、信访件交办情况

  11月14日,省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协调联络组共交办我市信访件7件,其中,电话举报6件,来信举报材料1件。按区域分,秭归县2件、西陵区1件、夷陵区1件、当阳市1件、宜都市1件、长阳县1件,已全部交由属地党委政府办理。

  二、信访件统计情况

  截至11月14日,省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协调联络组共交办我市信访件总数71件。按区域分,长阳县11件、高新区9件、夷陵区9件、西陵区8件、猇亭区7件、秭归县8件、枝江市6件、宜都市5件、当阳市3件、点军区2件、五峰县2件、伍家岗区2件、兴山县1件(其中1件信访件涉及西陵区、夷陵区、猇亭区三区,按区域统计时重复统计3次)。按污染类型分,其中有些举报件涉及多种污染类型,大气污染类36件、水污染类17件、噪音污染类15件、生态破坏类12件、土壤污染类3件、其他类型3件(同一信访件涉及多种污染类型的重复统计)。从主要污染行业看,大气污染主要来自工业企业、餐饮企业和矿山开采;水污染主要来自畜禽养殖和工业企业;噪音污染主要来自工业企业、设施设备和建筑施工;土壤污染主要来自工业企业;生态破坏来自道路施工、矿山开采和加工;其他(环境卫生)来自公共设施建设。

  三、信访件地方办理办结情况

  截至11月14日,已办理办结督察组交办件36件,责令整改19家,立案处罚23家,处罚金额82.728万元,立案侦查0件。

  四、拘留、问责、约谈情况

  截至2018年11月14日,共约谈40人;问责、行政移送拘留及刑事拘留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