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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配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简报第75期
日期:2018-11-18 16:56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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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宜昌市信访及边督边改日报情况(截至2018年11月17日)
一、信访件交办情况
11月17日,省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协调联络组共交办我市信访件10件,其中,电话举报8件,来信举报材料2件。按区域分,夷陵区2件、当阳市2件、伍家岗区1件、点军区1件、长阳县1件、枝江市1件、秭归县1件、兴山县1件,已全部交由属地党委政府办理。
二、信访件统计情况
截至11月17日,省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协调联络组共交办我市信访件总数98件。按区域分,长阳县14件、夷陵区14件、秭归县12件、高新区9件、西陵区9件、猇亭区8件、宜都市8件、枝江市7件、五峰县5件、当阳市6件、点军区3件、伍家岗区3件、兴山县2件(其中1件信访件涉及西陵区、夷陵区、猇亭区,按区域统计时重复统计3次)。按污染类型分,大气污染类49件、水污染类27件、噪音污染类24件、生态破坏类20件、土壤污染类9件、其他类型3件(其中有些举报件涉及多种污染类型,同一信访件涉及多种污染类型的重复统计)。从主要污染行业看,大气污染主要来自工业企业、餐饮服务和矿山开采;水污染主要来自畜禽养殖和工业企业;噪音污染主要来自工业企业、设施设备和建筑施工;土壤污染主要来自工业企业;生态破坏来自道路施工、矿山开采和建筑施工;其他(环境卫生)来自公共设施建设。
三、信访件地方办理办结情况
截至11月17日,已办理办结交办信访件45件,责令整改26家,立案处罚25家,处罚金额122.728万元,立案侦查0件。
四、拘留、问责、约谈情况
截至2018年11月17日,共约谈45人;问责、行政移送拘留及刑事拘留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