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宜昌市配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简报第88期
日期:2018-11-22 09:21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金业森
打印
打印宜昌市信访及边督边改日报情况
(截至2018年11月21日)
一、信访件交办情况
11月21日,省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协调联络组共交办我市信访件4件,其中,电话举报3件,来信举报材料1件。按区域分,夷陵区2件、长阳县1件、伍家岗区1件,已全部交由属地党委政府办理。
二、信访件统计情况
截至11月21日,省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协调联络组共交办我市信访件总数124件。按区域分,夷陵区24件、长阳县18件、秭归县14件、西陵区10件、高新区9件、宜都市9件、猇亭区9件、枝江市7件、五峰县7件、当阳市6件、点军区5件、伍家岗区5件、兴山县3件(其中1件信访件涉及西陵区、夷陵区、猇亭区,按区域统计时重复统计3次)。按污染类型分,大气污染类61件、水污染类39件、噪音污染类28件、生态破坏类27件、土壤污染类12件、其他类型3件、辐射污染类1件(其中有些举报件涉及多种污染类型,同一信访件涉及多种污染类型的重复统计)。从主要污染行业看,大气污染主要来自工业企业、餐饮服务和矿山开采;水污染主要来自畜禽养殖、工业企业和纺织业;噪音污染主要来自工业企业、设施设备和建筑施工;土壤污染主要来自工业企业;生态破坏来自道路施工、矿山开采和建筑施工;其他(环境卫生)来自公共设施建设。
三、信访件地方办理办结情况
截至11月21日,已办理办结交办信访件71件,责令整改44家,立案处罚34家,处罚金额165.844万元,立案侦查0件。
四、拘留、问责、约谈情况
截至2018年11月21日,共约谈59人;问责、行政移送拘留及刑事拘留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