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配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简报第115期
宜昌市信访及边督边改日报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1日)
一、信访件交办情况
12月1日,省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协调联络组共交办我市信访件17件,其中,电话举报15件,来信举报材料2件。按区域分,高新区4件、当阳市3件、点军区3件、西陵区1件、伍家岗区1件、猇亭区1件、五峰县1件、长阳县1件、枝江市1件、秭归县1件,已全部交由属地党委政府办理。
二、信访件统计情况
截至12月1日,省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协调联络组共交办我市信访件总数200件。按区域分,夷陵区33件、长阳县28件、秭归县18件、高新区16件、枝江市15件、西陵区15件、当阳市14件、猇亭区14件、宜都市13件、伍家岗区10件、五峰县9件、点军区9件、兴山县4件、远安县3件、市直部门6件(其中有些信访件涉及多个区,按区域统计时重复统计)。按污染类型分,大气污染类105件、水污染类67件、噪音污染类51件、生态破坏类41件、土壤污染类15件、其他类型10件、辐射污染类3件(其中有些举报件涉及多种污染类型,同一信访件涉及多种污染类型的重复统计)。从主要污染行业看,大气污染主要来自工业企业、餐饮服务、矿山开采、农副食品加工业和造纸业;水污染主要来自畜禽养殖、工业企业、纺织业和农副食品加工业;噪音污染主要来自工业企业、设施设备、建筑施工和造纸业;土壤污染主要来自工业企业和垃圾处理;生态破坏来自道路施工、矿山开采和建筑施工;其他(环境卫生)来自公共设施建设。
三、信访件地方办理办结情况
截至12月1日,已办理办结交办信访件147件,责令整改92家,立案处罚47家,处罚金额251.37658万元,立案侦查2件。
四、拘留、问责、约谈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1日,共约谈85人;问责、行政移送拘留及刑事拘留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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