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一男子采伐“植物大熊猫”面临刑责

日期:2017-08-07 09:34来源:三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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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裴姝婧、通讯员陈家艳)近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赵某因非法采伐红豆杉被该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红豆杉,又名紫杉,是世界上公认的濒临灭绝的天然珍稀抗癌植物,是名符其实的“植物大熊猫”,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然而有人为谋求经济利益,竟打起了野生红豆杉的主意。

  两年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在长阳贺家坪镇紫台山村“万丈”山上发现了一棵红豆杉,随后其多次向朋友邹某提及自己老家山上有一棵红豆杉,其树蔸可用于雕刻大件根艺,价值不菲,并邀约邹某采挖红豆杉树蔸。邹某表示同意,并在采挖前向赵某支付了采挖费用1万元。

  今年5月,赵某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雇用工人采挖红豆杉树蔸,并雇请司机将采挖的红豆杉运至宜都某采石场交给邹某,后被森林公安查获。经鉴定,涉案树种为红豆杉科红豆杉属红豆杉,系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该案是长阳第一例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目前,长阳人民检察院已对赵某批准逮捕,而对于同案犯邹某,考虑其患有严重高血压,已建议公安机关对其取保候审,同时约谈邹某向其宣讲法律政策,警示其不要再犯,并保证随传随到。

  办案检察官提醒,我国已将红豆杉列为一级珍稀濒危保护植物,明令禁止采伐。根据法律规定,非法采伐、毁坏或非法收购运输红豆杉一株即构成犯罪。而且,按照相关规定,我国保护的珍贵树木不仅包括天然、野生的植物,也包括人工种植的植物。很多人认为自己有权处置自留山、承包山上的苗木,其实不然,即使是自己家种的珍贵树木,需要采伐的,也必须办理采伐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否则也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