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五批,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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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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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D420000201811040081 |
宜昌市宜都市红花套镇窑坡垴村四组工业园区建材厂粉尘污染严重,夜间生产噪音扰民;周边养猪场、养牛场气味难闻,对周边居民生活有严重影响;新建海通干粉砂浆搅拌站距离居民楼不到一米,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施工期间噪声扰民、粉尘污染严重,检查组来时停产,检查组走后正常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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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 |
大气,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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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宜昌市宜都市红花套镇窑坡垴村四组工业园区建材厂粉尘污染严重,夜间生产噪音扰民”问题 因建材企业布局相对集中,且数量较多,在建设、生产过程中对扬尘、噪声的管控措施不够到位,对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不利影响。 1. 宜昌市鼎誉高新建材有限公司施工作业面道路已硬化,配有雾化降尘设施及自动洗车设施,项目还在建设之中。 2. 宜昌鹏兴商品砼有限公司物料堆场在扩建厂棚有部分砂石料未覆盖问题。 3. 宜都烨霖建材有限公司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制造项目因未批先建问题,宜都市环保局已立案查处,于2018年8月8日下达《行政处罚通知书》,对该公司未批先建问题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1%的罚款(即20980元)。 4. 宜都市伟诚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筑固废回收利用项目因未批先建问题,宜都市环保局已立案查处,于2018年10月22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未批先建问题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2%的罚款(即8200元)。目前项目环评报告表(送审稿)已报宜都市环保局,项目评审专家会已召开,批复待下发。该公司配套建设约200立方米污水收集沉淀池,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厂内物料堆场已覆盖。 5. 宜都市军义建筑材料厂未进行生产作业,厂内原料堆场、半成品堆场未全部覆盖。经进一步调查核实,该建筑材料厂建成投入生产以来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未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现场内已建成破碎生产车间一个、制砖车间一个,建设有破碎生产线一套、制砖生产线一套,配套建设原料堆场、成品堆场。 6. 宜都楚韵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未进行生产作业,厂区内道路进行了硬化、洒水清扫,物料堆放于仓库内。2018年11月6日对该公司厂区内污水循环水池旁雨水排口提取水样一份,经宜都市环境监测站监测,于2018年11月7日出具的宜监字(2018水)第159号监测报告显示pH值11.6、化学需氧量140mg/L、氨氮3.32mg/L、总磷0.52mg/L,均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二)关于“周边养猪场、养牛场气味难闻,对周边居民生活有严重影响”问题 经核查,养殖场气味较大,但现场检查没有发现粪污直排。具体情况如下: 1. 刘代新牛场存在粪污清运不及时、牛粪储存无封盖、发酵饲料(酒糟)开放储存、固液分离机未运行。 2. 邹斌猪场存在异位发酵床未运行、粪污清运不及时。 (三)关于“新建海通干粉砂浆搅拌站距离居民楼不到一米,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问题 调查组调取了宜昌海通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相关资料,该公司尚未取得环评批复.经现场勘测,设备距离信访人住处有62米。 (四)关于“施工期间噪声扰民、粉尘污染严重”问题 施工期间相关部门曾接到群众投诉,反映施工噪声、粉尘问题,宜都市住建局、宜都市环保局及红花套政府进行协调处理,并要求企业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控制施工扬尘,在午间及夜间不得建设施工。 (五)关于“检查组来时停产,检查组走后正常施工”问题 项目在建设初期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即投入建设,宜都市环保局及红花套镇政府责令停止建设后,该公司按照要求停工。依照宜都市人民政府《宜都市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试行办法》(都政办发[2018]37号),公司在6月22日至8月22日期间完成了各项审批程序,并取得了宜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进入施工,10月31日项目因电力通讯线路迁移而停工建设。 |
属实 |
1. 宜都市环保局已对宜都市军义建筑材料厂立案查处,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罚款5万元,并责令企业对“厂区内物料堆场未覆盖,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未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问题”立即整改。 2. 宜都市环保局已对宜都楚韵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立案查处,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罚款20万元,并责令企业对“污水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立即整改。 3. 督促宜昌海通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加强施工管理,要求企业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在午间及夜间不得建设施工。 4. 督促宜昌市鼎誉高新建材有限公司加强施工管理,要求企业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在午间及夜间不得建设施工,进出厂车辆及时清洗,采取有效降尘、抑尘措施。 5. 督促宜昌鹏兴商品砼有限公司立即整改,该公司于11月7日前对露天堆放的砂石原料进行了覆盖密闭,规范危废暂存间,建立了相应台账。 6. 督促宜都烨霖建材有限公司立即整改,加快新型建筑材料制造项目报批工作进度,未取得环评批复前不得投入生产,落实公司厂区扬尘管控措施,及时清扫厂区地面,及时冲洗出厂车辆。该企业已于2018年8月8日缴纳罚款20980元。 7. 督促宜都市伟诚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立即整改,加快建筑固废回收利用项目报批工作进度,未取项目环评批复前,不得投入生产;落实公司厂区扬尘管控措施,做到厂区物料堆场全覆盖。该企业已于2018年10月24日缴纳罚款8200元。 8. 督促两家养殖场立即整改。要求刘代新牛场、邹斌猪场做到粪污及时清运,并增加喷洒环境改善剂、添加肠道益生菌等消除异味的措施。责令刘代新牛场与具有粪污集中收集处理的第三方机构或者周边农户签订粪污处理协议,做到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在粪污清运过程中,建好台账,详细记录运粪时间、数量、消纳地点及每车清运的照片,以备查验。做好现有环保设施维修维护,保证正常运行。责令邹斌养殖场对裸露的粪污进行处理,粪污及其发酵饲料封闭存储。 |
2018年11月6日,宜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龙顶泉对红花套政府分管副镇长杨强进行约谈;宜都市环保局副局长周磊、宜都市红花套镇政府副镇长杨强对宜都市红花套镇窑坡垴村四组工业园区7家建材厂进行了约谈;宜都市畜牧局相关负责人对两家养殖场主管进行了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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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420000201811040023 |
宜昌市猇亭区兴发集团、新洋丰集团在生产的过程中产生一种像是烧煤的味道和氨气的味道,尤其是风向不好的时候,气味更加严重,都不敢开窗户。 |
猇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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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
2018年11月5-6日,猇亭区环保局会同宜昌市环境监察支队猇亭大队开展现场调查,检查时段兴发园区、新洋丰公司厂界未闻到异味,但不排除兴发园区、新洋丰公司不稳定运行状态下排放的废气存在扰民现象。 1. 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 该公司正在生产,焦钠工段、污泥焚烧装置检修未运行。现场检查时未闻到异味。 2. 宜昌金信化工有限公司 该公司三期项目正在生产,一、二期项目未运行,乌洛托品溶解工段未运行,氨基乙酸项目尾气治理设施运转正常。现场检查时乌洛托品溶解工段、氯化钙车间、氯化铵包装车间有轻微异味。 3. 湖北兴瑞硅材料有限公司 该公司排放的废气主要来自热电联产项目锅炉尾气,2018年4月3日,该公司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技改项目经猇亭区环保局审批(宜猇环审[2018]10号)。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试运营,设备运行效果良好,正在自行开展环保竣工验收,已完成废气在线比对监测(武华委检字(3829)号)且数据符合相关要求。现场检查时未闻到烧煤味道。 4. 宜昌汇富硅材料有限公司 该公司排放的废气主要是白炭黑项目反应炉尾气,主要特征污染物为氯化氢气体,通过四级水洗+两级碱洗后经25米高排气筒排放。2018年7月24日,该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的委托性监测报告显示,有组织排放的氯化氢气体达标。2018年10月22日,该公司盐酸罐区底部法兰螺栓腐蚀未及时更换,少量盐酸滴漏导致氯化氢气体无组织挥发,导致该公司厂界氯化氢浓度超标,猇亭区环保局已立案查处。 5.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未闻到异味。2018年10月12日,该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的委托监测报告显示,有组织排放的硫化氢和硫酸尾气达标。 6. 宜昌苏鹏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排放的废气主要来自催化剂项目醋酸酯车间精馏塔尾气(VOCS)和醋酸、醋酸酐以及中间体储罐区无组织排放的VOCS,均采取活性炭吸附+尾气吸收装置(一级碱洗)处理后经32米高排气筒排放。2018年8月10日,该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的委托性监测报告显示厂界无组织排放的VOCS达标。 7. 宜昌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配套的环保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硫磺制酸尾气在线监控系统数据无异常(硫酸1、2、3线SO2监测数据分别为94.65mg/m3、75 mg/m3、83.23 mg/m3),查阅硫酸3条线2018年11月2-4日在线历史数据无异常。厂区未闻到异味。 2018年7月24日,猇亭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废气开展监督性监测,其中有组织排放废气特征污染物氨、颗粒物、氟化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无组织排放的氟化物、二氧化硫、氨在监测时段和监测点位均达标。 |
属实 |
一是积极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昌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相关工作方案的通知》《宜昌市化工产业专项整治及转型升级分类施策方案》,兴发园区3家公司、宜昌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纳入搬迁范围,兴发园区5家公司纳入改造范围。新洋丰公司已在宜都市确定了搬迁建设场地,计划于2018年底开工建设,下一步将按计划实施搬迁。二是督促企业开展废气治理。为妥善解决化工园区异味扰民问题,督促兴发园区制定整改方案,计划再投资8470万元对6家企业实施治理项目改造。其中,宜昌金信化工有限公司投资6314万元建设醋酐催化工艺改造项目正在实施,计划于2018年12月底完工。宜昌苏鹏科技有限公司投资30万元建设精馏塔尾气治理项目正在实施,计划于2018年12月底完工。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投资2020万元建设异味治理项目正在实施,计划于2019年12月底完工。湖北兴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计划投资1万元治理废水收集系统项目正在实施,计划于2018年底完工。宜昌汇富硅材料有限公司投资75万元治理项目计划于2018年12月底完工。湖北兴瑞硅材料有限公司投资30万元建设110硅橡胶车间改造项目计划于2019年3月底完工。 |
针对兴发园区部分企业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猇亭区政府已责成兴发园区管委会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目前该园区已启动问责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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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D420000201811040067 |
宜昌市猇亭区宜化股份公司宜化小区,该小区有一万多人,小区后面有六七家小工厂,有泡沫厂、盐厂、富田肥业、蒸汽砖厂、搅拌厂、制药厂,宜化的酸性中转站等,工厂里散发出难闻的气味对小区居民生活产生了严重影响。 |
猇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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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
11月6日,猇亭区环保局会同宜昌市环境监察支队猇亭大队开展现场调查。 宜化小区原为宜化配套职工房,建于1978年,目前为下马槽居委会管理,当前共有房屋24栋、767户,初步统计居住约1500人。上述企业中湖北理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与宜化小区直线距离最近约350米,中间有山峰相隔。 (一)宜昌贵程泡塑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因供气单位华润热电管道检修而停产,现场未闻到明显异味。经核查,该公司落实环评要求未使用氟利昂作为发泡剂。2018年7月19日该公司自行组织的环保竣工验收检测报告显示,监测时段监测点位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达标。 (二)湖北宜昌楚润建材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因供气单位华润热电管道检修而停产,现场未闻到明显异味。该公司部分原料露天堆放未覆盖,正在实施雨污分流改造。2018年8月13日该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的废气监测报告显示,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在监测时段监测点位达标。 (三)湖北龙齐宏盛科技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因供气单位华润热电管道检修而停产,现场未闻到明显异味。该公司原料堆场建有钢构大棚,另一堆场堆放有磷石膏和砂石均已覆盖。2018年8月13日该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的废气监测报告显示,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在监测时段监测点位达标。 (四)宜昌华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因供气单位华润热电管道检修于2018年10月29日停产,现场未闻到明显异味,该公司配套的尾气洗涤塔等环保设施未运行。2018年8月17日,该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的废气监测报告显示,监测时段监测点位有组织排放的氯化氢达标。 (五)宜昌富田肥业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厂界及厂区内能闻到异味,反映该公司排放难闻异味情况属实,该公司存在问题如下: 一是废酵母液储存池无组织挥发异味。外购原料废酵母液使用4个合计约2000立方米的储存池储存,目前存储量约1000立方米,池顶使用钢棚遮盖,为半封闭状态,有无组织挥发的异味。二是发酵库房散发异味。目前该库房半封闭状态,在原料发酵、翻动及肥料转运、烘干过程中有异味散发。2018年10月31日宜昌市环境监察支队猇亭大队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热风炉未经报批已擅自建设并投入使用违法行为,猇亭区环保局正在依法查处。 (六)湖北理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因下雨无法开展商品砼浇筑而停产,现场未闻到异味。该公司配置有1台10吨洒水车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原料仓和搅拌楼已采取全封闭措施,原料仓配备有喷淋设施。 |
属实 |
1. 开展监测严格执法。待华润电力管道完成检修恢复供气各企业恢复生产后,环保部门将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宜昌贵程泡塑有限公司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开展监督性监测,对宜昌华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厂界无组织排放氯化氢开展监督性监测,对湖北理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开展监督性监测,并依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置。 2. 开展环保行政执法后督察。针对2018年10月31日检查发现宜昌富田肥业有限公司热风炉未批先建情况,猇亭区环保局已于2018年11月2日向宜昌富田肥业有限公司依法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依法责令该公司热风炉停止生产并处4000元罚款。目前,该公司正在拆除煤气发生炉。同时,正在对废酵母液储存池加装塑料瓦密闭,对发酵车间以及烘干车间加装卷闸门进行密闭,增加废气负压收集管网,减少臭气无组织排放。 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巡查依法监管,增加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依法查处。并积极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强化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企业不断加大环保投入。 |
1. 2018年11月4日,猇亭区环保局约谈宜昌富田肥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及分管环保负责人,要求企业切实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自觉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并加强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 2018年11月4日,宜昌富田肥业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作林等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合计罚款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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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D420000201811040071 |
宜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海路金宝乐器厂从晚上到凌晨油漆味扰民。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大气 |
11月3日,宜昌市高新区环保局调查发现,该公司油漆气味主要在油漆喷涂工段产生,该工段建设了封闭喷涂车间,产生废气经收集通过水帘及超氧纳米微气泡装置处理后排放。 目前国家、湖北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仍在制定中。高新区环保分局两次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废气排放开展监测。2017年9月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喷漆废气排放口甲苯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409 mg/m3,二甲苯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89mg/m3,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排放标准(甲苯:40mg/m3,二甲苯:70mg/m3),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8.8mg/m3,达到参照执行的《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之表2标准(VOCs:60mg/m3)。厂界四周无组织废气中VOCs未检出。 2018年3月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四周无组织废气中VOCs排放浓度为0.9947mg/m3,达到参照执行的《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之表5标准(VOCs:5mg/m3)。该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监测废气排放状况,均未超过排放标准,但仍不能完全消除油漆气味,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
属实 |
一是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高新区环保部门2018年共开展执法检查10次,对夜间投诉问题,接诉后迅速连夜赴企业开展检查。二是多次约谈企业负责人。9月5日,环保部门联合东苑街办组织居民代表到厂区参观,听取企业生产和治理情况,查看治理设施。三是组织企业赴杭州、广州等地考察VOCs治理技术,进一步提升VOCs治理水平。 11月3日,高新区环保局在现场检查后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喷漆废气排放口、厂界四周以及敏感点(清风华园小区)开展监测,目前尚未提供监测报告。 11月3日晚上,高新区环保分局约谈该公司负责人,要求进一步强化企业治污的主体责任意识和社会责任担当,在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消除污染影响,解决排放扰民问题前,应立即暂停喷涂工段作业。 11月4日上午,宜昌市政府副市长卢军带队对金宝乐器信访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现场调研督办,要求金宝乐器公司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更大的决心和更大的力度,彻底消除污染影响,解决排放扰民问题;科学制定整改方案,立行立改;要增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和联系,主动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和污染治理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11月5日晚,受高新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汪元程委托,高新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程鹏召集相关单位及企业负责人在金宝乐器公司与居民代表面对面,主持召开恳谈会,会上充分听取居民代表的诉求及整改建议,要求企业必须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和行动, 在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前,必须暂停喷涂工段作业,整改措施要具体明确,执行要不打折扣,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既是最低标准,也是最高标准。 11月4日起,金宝乐器公司已停止喷涂工段作业。11月7日,金宝乐器公司提交整改方案,确定停止现有涂装车间喷涂作业,对喷涂工段实施搬迁。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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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D420000201811040057 |
宜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连路金宝乐器(长江钢琴厂)经常半夜喷漆,有刺鼻性气味,周边居民不敢开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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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D420000201811040086 |
宜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技术产业园内长江钢琴厂每天凌晨0:00至早上6:00排放强烈刺鼻性气味,特别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