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批,2018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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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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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X420000201811090008 |
宜昌市猇亭区先锋路38号的宜昌瀚腾石料有限公司,每天到长江里拉石头和砂粉碎,噪声、粉尘、污水污染了先锋路。 |
猇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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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 大气 水 |
经查,目前该公司原料主要来源于广汽在建项目工地的土石料和龙泉养虾基地在建项目工地的土石料,部分原料露天堆放无覆盖,关于反映每天从长江里拉原料的情况不属实。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2018年6月该项目初步建成并投入生产,但未验收。因部分环保设施未建成即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存在部分污染物扰民情况。该项目生产废水为清洗废水,由300m3沉淀池收集后经污泥压滤设备压滤后回用,不外排,已建设了泥水分离系统。 |
属 实 |
1. 依法查处。11月14日,猇亭区环保局对该公司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宜猇环罚告﹝2018﹞81号),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罚款20万元。 2. 督促整改。猇亭区环保局要求该公司严格落实环评及批复要求:安装布袋除尘器和15米高排气筒,对输送廊道进行半封闭,对厂房进行全密闭处理,建设洗车槽并对雨污分流系统进行分流改造,并将露天堆放原料移至厂房内。督促该项目依法履行环保竣工验收手续后方能投入运营。目前该公司正在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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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1月14日,猇亭区环保局约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要求该公司强化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进一步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工作。 2. 猇亭区监察委已启动追责问责程序,根据调查情况实施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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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X420000201811090006 |
1.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高家堰镇魏家州村三组张家坪修路导致大面积森林损毁,破坏生态环境。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
生态 水 |
1. 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高家堰镇魏家洲村三组张家坪修路导致大面积森林损毁,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经查,修建从魏家洲村三组(小地名:张家坪)至贺家坪镇龙王冲村(小地名:凉风垭)公路的过程中,共非法占用林地面积2585.6平方米(折合3.88亩),目前已依法进行林业行政处罚,无新增占用毁损林地面积。造成17.45立方米林木损毁,已按协议予以补偿。 2. 关于“长阳高家堰镇魏家洲村三组猪场众多,污水直流污染河道”问题 高家堰镇魏家洲村三组大多数农户饲养的生猪为自宰自食。经对丹水流域200米范围内的9个养殖户逐户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农户王良政(存栏生猪2头)虽已建2个沼气池,但由于清污分流不到位,导致生活用水(洗衣水)进入沼液沉淀池中,溢出排入河中。 |
属 实 |
1.高家堰镇魏家洲村通组公路建设项目已停止施工,责任单位长阳鼎盛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法人朱朝荣在未取得林地使用审核同意书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非法占用林地面积共3.88亩,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林业部门已依法进行林业行政处罚,罚款129280元,并限其在12月31日前补办初审林地手续。施工方与林地损毁农户双方就修建公路造成的林木损毁达成了协议,共支付林木补偿款14000元,由代理人夏少平负责分配补偿资金,分别对农户夏再明、夏少平、夏开陆、向克秀、夏付明、夏开庭、徐官容、夏开远、魏宜强、夏开渔、夏开朗林木损失进行了合理补偿。目前正在办理初审林地手续。待公路修建完工后,将按照应绿尽绿的原则,科学规划,全面复绿。 2.11月11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畜牧兽医局对农户王良政进行了指导,现场下达了行政管理建议书,一是要实行清污分流,生活用水(洗衣水)管道不得直接接入沼液沉淀池;二是立即封堵沼液沉淀池的排污口;三是对沼液沉淀池加盖,防止雨水进入,减少污水量,定期对化粪池中的粪水进行清除。11月12日农户王良政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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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D420000201811090028 |
宜昌市夷陵区太平区镇许家村宜昌楚往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工业和生活污水直排到长江里,制作烤火炉时刷的油漆味很重,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
夷陵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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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水 |
1. 信访人反映“工业废水直排长江”情况不属实。经核实,该公司生产工艺为铁板下料、冲压和喷漆,生产过程中仅喷漆房水洗喷漆废气产生废水,且水洗废水循环使用,无外排。 2. 信访人反映“生活污水直排长江”情况属实。该公司建有化粪池2个,其中办公区化粪池约15立方米,生活区化粪池约30立方米。现场核查时,未见污水直排,但化粪池水位较高,有溢流痕迹,该公司地平面低于市政管网,且位于太平溪污水处理厂下方,未将生活污水接入太平溪污水处理厂。 3. 信访人反映“制作烤火炉时刷的油漆味很重,严重影响居民生活”情况部分属实。2018年9月前该公司采用“水帘-吸气罩-活性炭”简易装置处理喷漆废气,处理效果较差,生产时确有油漆味。同月,该公司关闭了原处理设备,新建密闭式喷漆房1间,约20平方米,采用“旋转塔-吸附棉-活性炭-水洗”对喷漆废气进行处理。10月8日经葛洲坝集团试验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无组织排放废气中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达标。11月10日,检查组现场调查时,喷漆房未使用,厂区周边无油漆味,但喷漆房未完全密闭,排放烟囱高度未达到15米,需进一步整改。 |
属 实 |
11月10日,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夷陵区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夷环整〔2018〕第135号),要求企业在11月12日前将厂区生活污水接入太平溪污水处理厂,确保生活污水不外排;同时将喷漆房完全密闭,增加烟囱高度,保证烟囱高度不低于15米。11月12日已全部整改到位。 下一步,夷陵区太平溪镇政府将加强巡查和监管,督促企业按要求使用环保设施,发现违法排污行为将从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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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0日,太平溪镇党委副书记约谈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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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D420000201811090029 |
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郑家榜村四组旅游区索道噪音问题,投诉人家在风景区内,索道机房在其家对面30米左右,说话都听不见,生活受到影响,多次投诉未果。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
噪音 |
经查,该项目一期游客服务中心、六公里游步道、观景台玻璃栈道、索道等部分游览设施已建成,美食街、游客一级接待中心尚在建设中。信访人住所与索道距离约35米,投诉噪声问题主要是项目中索道缆车在运营中产生的噪声,存在噪音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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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 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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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环保局已向长阳中武当文化旅游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长环罚听(告)〔2018〕15号),针对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拟罚款20万元。现企业正在按法律规定提请听证。 11月16日,龙舟坪镇人民政府经过与投诉人耐心细致的座谈,已就搬迁事宜达成初步协议。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