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一批,2018年11月19日)

日期:2018-11-18 20:32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金业森打印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X420000201811100005

  

 

  位于宜昌市东山大道53号的平湖大酒店将厨房的烟囱直接架在附楼的楼顶上,烟囱的电机产生巨大的噪音,而且油烟污染严重,严重影响平湖区花园居民小区的生活。

  

 

  西陵区

  

 

  大气

  

  噪音

  

 

  经查,该企业符合工商营业执照中规定的经营场所和经营范围,办理了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

  

  在现场能听到较大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转时产生的较大风噪声和机械震动。该单位厨房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设置在附楼顶楼,烟道穿过顶楼的遮盖屋顶,烟道口与平湖花园小区住宅楼最近直线距离约为25米。有油烟净化装置定期维保和油烟监测记录。最近一次开展油烟监测和清洗厨房油烟净化器的时间分别为:2018年3月30日和2018年9月10日,监测结果显示油烟排放达标。 据该单位工作人员介绍,11月7日发现油烟净化设施有零部件出现问题,产生异响,已联系厂家要求进行更换,待零部件到货后进行修理;

  

 

  属

  

  实

  

  11月11日下午,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宜昌基地管理局环境保护办公室向平湖大酒店分公司下达了《关于责令中国葛洲坝集团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宜昌平湖大酒店分公司限期整改的通知》,责令其在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整改。  

  11月13日,该单位完成了油烟净化装置的维修,同时委托监测单位对厨房油烟进行了监测取样;11月14日,该单位完成了房间封闭和排烟道改道工作,将排烟口设置在酒店院内,油烟排放不再朝向平湖花园居民小区;11月15日,现场请第三方检测公司开展了噪声监测。下一步,将根据监测结果对该企业依法处理。  

 

  无

  

 

  2

  

 

  D420000201811100071

  

 

  宜昌市枝江市江口社区毕生公司排放的气体很臭,产生的污水排入下水道,进入江新闸,流入长江。投诉人经常在江口造船厂周边长江段见到江面上流动的机动船将废柴油、废机油倾倒在长江里,导致周边几公里都是油污带。

  

 

  枝江市

  

 

  大气

  

  水

  

 

  经核实,臭气主要来源于公司建设的污水处理站中收集废水的臭味。污水处理站于2018年7月建成,污水处理站厌氧池和缺氧池采取了密闭棚等密闭措施,将恶臭气体收集并用光触媒处理、锅炉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好氧池未封闭。现场发现污水处理站厌氧池和缺氧池密闭效果不佳,有臭气散出。11月13日,枝江市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无组织排放恶臭气体进行监测,结果显示达标。

  

  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因江口社区片区的污水处理厂尚未建成投运,目前江口社区居民生活污水和企业生产废水均进入市政管网,并由市政管网流入江新闸,最后排放至长江。11月12日,枝江市环境监测站在该公司污水处理站废水总排口进行采样监测,结果达标。

  

  11月13日,湖北省委常委、宜昌市委书记周霁一行到毕生公司现场检查调研,发现该公司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脱脂工段存在部分设备跑冒滴漏现象;二是污水处理站运行不稳定;三是污水处理站厌氧池和缺氧池密闭效果不佳,有臭气散出;四是污水处理站旁的物料桶露天存放,未分类入库。周霁书记对毕生公司进一步提高管理标准和完善设施设备等方面提出了要求,要求加快完善提档升级,指出的问题在12月底整改到位。

  

  11月11日,枝江海事处会同枝江市环保局、港航局到江口夹内进行水上巡航检查,未发现江面有油污现象。11月11-13日,枝江海事处会同枝江市环保局对江口夹水域内船厂、江口夹下游取水口等地进行了调查,均未发现江面有油污情况。

  

 

  属

  

  实

  

  1. 要求该企业在12月31日前在污水处理站出口完善在线监测设备,实时监控外排废水水质;并于12月底前对污水处理站好氧池加盖密封装置,全面收集恶臭气体处置达标后排放。11月30日前完成脱脂工段存在部分设备跑冒滴漏问题整改;12月底前完成对污水处理站厌氧池和缺氧池重新进行密封,确保恶臭气体全部有效收集;将污水处理站旁边堆放的漂练助剂迅速分类入库。  

  2.加强对毕生公司的监管力度和监测频次,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安排专班与企业负责人走访周边居民,及时解决居民诉求,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长期坚持。  

  3. 安排所属海巡执法大队每天对江口夹水域巡查,重点关注船舶航行期间是否有非法排污行为。加强对到港作业检查力度,加强对垃圾接收船、污油水接收船的污染物交付接收行为监管,确保污染物处置符合要求。

  

  4. 提高船员和从业人员的环保意识,发放宣传单,鼓励群众关注江口夹一带水面油污、垃圾情况,发现有船舶违法偷排或江面有油污、垃圾,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枝江市环保局已约谈毕生公司总经理黄政。

  

 

  3

  

 

  D420000201811100055

  

 

  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钟家畈村环境问题:玉荣建材公司生产泡沫汽化砖,产生废气、大量粉尘、废水直排到柏林河。翔岭纸厂把工业废渣倾倒在长门口外,每天烧的媒产生很多黑色浓烟,生产的废水直排到柏林河。还有水府庙村桥头至良田畈村的十几家养猪场、两个瓦厂把废水排到柏林河。玉荣建材公司旁边的小瓦厂、昌耀水利制品厂、钟家畈村创业工业园有四五家企业通过暗管把废水偷排到柏林河里。

  

 

  夷陵区

  

 

  大气

  

  土壤

  

  水

  

 

   1. 玉荣建材公司公司因道路破损,产生少量运输扬尘,其生物质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厂区内生活污水目前已接入花艳污水处理厂处理,未发现废水直排现象。

  

   2. 湖北宜昌翔陵纸制品有限公司门前柏临河大道一期工程项目正在施工,目前在进行基础开挖回填,在开挖过程中清出少量历史遗留的生活垃圾,坑内有部分回填石块,非工业废渣。厂区现建有一座采用“斜筛+物化沉淀+调节池+厌氧塔+调节池+活性污泥+氧化池+砂滤”处理工艺的污水处理站,工业废水通过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由污水管网接入花艳污水处理厂。其生产废气现通过35t/h的循环流化床锅炉废气处理设备处理,炉外废气经“双碱脱硫塔+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45米排气筒排放。

  

   3. 投诉反映的养猪场实际为10家,其中100头及以下的养殖户6家;500头及以上的规模养殖户4家。目前,6家100头及以下养殖场均采用干湿分离、及时清运、消纳还田、使用异位生物发酵床等手段严格控制粪污处理,没有直排柏临河现象发生;4家5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已于今年7月进行了关停。

  

   4. 信访人反映“水府庙村桥头至良田畈村的两家瓦厂把废水排到柏临河”,基本属实。经调查,该区域内有一家瓦厂(宜昌龙兴彩瓦厂),厂区内建有蓄水池,雨污未分流,生产车间有两处洞口,下雨时有废水外排隐患。

  

   5. 信访人反映“玉荣建材公司旁小瓦厂把废水排到柏林河”,情况不属实。经查,所述区域内有一家小瓦厂(夷陵区龙泉镇龙泉彩瓦厂)。该厂内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由污水管网收集后经花艳污水处理厂处理,无废水直排柏临河情况。

  

   6.信访人反映“昌耀水利制品厂把废水直排柏临河”,情况不属实。经核实,厂区内环境状况良好,建有2个废水回收池,生活污水接入市政管网后经花艳污水处理厂处理,无废水直排。

  

   7.信访人反映“钟家畈村创业工业园有四五家企业通过暗管把废水偷排到柏林河里”,情况不属实。经专班沿河逐一排查,龙泉循环经济产业园现有投产企业11家,已全部通过管网收集后经由花艳污水处理厂处理,无废水直排。

  

 

  属实

  

  1. 宜昌市夷陵区宜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一是加快完成厂区道路修复工作,严格控制扬尘污染;二是保证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 湖北宜昌翔陵纸制品有限公司:一是针对企业门前施工现场,督促施工企业对少量遗存垃圾进行清理,开挖方及时回填,严格落实环保措施;二是加强对企业监管。 

  3. 湖北昌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是督促企业加强厂内环境管理;二是定期对生产用水回收池进行检查,在生产期间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落实防尘措施。 

   4. 龙泉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是依法对园区内5家未办理环评手续的相关企业立案查处,已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拟对湖北柏林康厨具有限公司处罚款0.444万元、对湖北瑞尔鑫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处罚款4.12万元、对宜昌钧天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处罚款4.93万元、对宜昌海朝科技有限公司处罚款2.2万元、对夷陵区龙泉镇智成环保设备加工厂处罚款1.72万元;二是强化园区内企业监管,定期到企业开展检查。 

   5. 宜昌龙兴彩瓦厂:一是针对存在的环境和安全隐患,由龙泉镇供电所对其生产用电停止供应,待隐患消除后恢复使用;二是依法对该厂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已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夷环罚告[2018]51号),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拟处罚款0.3万元。 

  6. 龙泉镇龙泉彩瓦厂:一是针对存在的环境和安全隐患,由龙泉镇供电所对其生产用电停止供应,待隐患消除后恢复使用;二是针对对该厂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夷环罚告[2018]50号),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拟处罚款1.402万元。

  7. 水府庙桥头至老良田畈村的十家养殖场:一是监督养殖户的日常排放问题,杜绝外排和直排;二是对养殖户进行养殖污染治理技术指导;三是组成专班定期对水府庙村开展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巡查,加强监管力度。  

  下一步将对16个村(社区)内的工业企业、重点养殖户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对辖区内工业企业、畜牧养殖等重点领域开展不定期抽查检查。 

 

  无

  

 

  4

  

 

  D420000201811100019

  

 

  宜昌市长阳县资丘镇市贝村六组有一个机制砂厂,从别处拖岩土到村里碎成机制砂,产生的粉尘污染村民菜地,噪声影响村民日常生活。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大气

  

  噪音

  

 

  长阳资丘镇六组覃俊民从渔峡口镇西坪村拖运料石进行加工,加工后的砂石运回渔峡口镇西坪村用于该村施白线公路硬化。覃俊民在料石加工过程中,虽然采用了洒水降尘措施,但由于生产设施防尘措施不到位,导致粉尘无组织排放。由于道路施工工期紧张,加之乡村电力供应不足,在2018年10月至11月间,覃俊民间断性的分别在8个夜间进行料石破碎加工,导致夜间噪音扰民。

  

 

  属实

  

  11月13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环保局向覃俊民砂石料加工厂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长环限改字〔2018〕45号),责令业主立即停止夜间生产;对生产区域和物料堆场进行防尘遮挡或者覆盖,减少粉尘产生量,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11月16日再次进行现场核查,整改事项已全部完成。  

 

  无

  

 

  5

  

 

  D420000201811100047

  

 

  宜昌市猇亭区新材料工业园兴发集团和猇亭化工园区的企业夜间废气偷排,气味难闻。

  

 

  猇亭区

  

 

  大气

  

  经查,投诉所涉企业应为猇亭园区排放含有难闻异味废气的化工企业或含异味废气排放量较大的其他企业,根据2018年8月24日宜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昌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相关工作方案的通知》,猇亭区纳入化工范围的企业有21家,其中已拆除设备企业5家;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宜昌金猇和远气体有限公司主要原料是空气,主要产品是氧气、氮气、氩气、压缩空气、氢气,不涉及排放难闻异味问题;宜昌龙玉化工有限公司黏胶剂项目原料是醋丙乳液、苯丙乳液,产品是水性干复胶,无生产废气、废水排放;另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玻硅材料)项目有少量氯化氢气体排放;综合以上情况,本次仅对排放有异味废气的13家化工企业和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进行调查。  

  11月5-12日,现场调查兴发园区、新洋丰公司、宜化集团时,区域厂界未闻到异味。但不排除存在部分化工企业不稳定运行导致异常排放的情况,情况属实。  

  1. 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  

  该公司排放的废气主要是焦磷酸钠和污泥焚烧项目焚烧炉尾气、污水处理站生化池废气、制盐车间废气和ECO车间废气。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其中焦钠工段检修未运行,ECO工段技改未运行,污泥焚烧装置检修未运行,现场未闻到异味。2018年9月29日,该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监测有组织排放氯化氢、二氧化硫、无组织排放的硫化氢等因子均达标。

  2. 宜昌金信化工有限公司  

  该公司排放有异味且量较大的废气主要来自氨基乙酸装置尾气、氯乙酸装置尾气、氯化钙装置尾气。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在生产,乌洛托品溶解工段、氯化钙车间、氯化铵包装车间有轻微异味。2018年6月4日,该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的委托性监测报告显示,监测时段监测点位有组织排放甲醇、甲醛、氨、氯化氢、氯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因子均达标。2018年10月22日,该公司设备检修导致反应釜部分物料泄漏,造成该公司厂界臭气浓度超标,猇亭区环保局已立案查处。  

  3. 湖北兴瑞硅材料有限公司  

  该公司排放有异味且量较大的废气主要来自热电联产项目锅炉尾气、氯碱项目氯气事故塔尾气。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技改项目已投入试运行,设备运行效果良好。2018年6月25日,该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监测报告显示,监测时段监测点位有组织排放的氯化氢、氯气、无组织排放的氨、非甲烷总烃等因子均未超标。

  4.宜昌汇富硅材料有限公司  

  该公司排放的废气主要是白炭黑项目反应炉有组织排放的尾气(主要特征污染物为氯化氢气体),通过四级水洗+两级碱洗后经25米高排气筒排放。2018年7月24日,该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的委托性监测报告(武华委检字(2452)号)显示,监测时段监测点位有组织排放的氯化氢气体未超标,现场检查时未闻到异味。2018年10月22日,该公司盐酸罐区底部法兰螺栓腐蚀未及时更换,少量盐酸滴漏导致氯化氢气体无组织挥发,导致该公司厂界氯化氢浓度超标,猇亭区环保局已立案查处。

  5.湖北兴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该公司排放的废气主要是电子级硫酸项目硫酸工段排放尾气以及电子级磷酸和食品级磷酸项目磷酸工段排放尾气。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现场未闻到异味。2018年10月12日,该公司委托第三方加测机构开展的委托监测报告显示:检测时段监测点位有组织排放的硫化氢和硫酸尾气未超标。  

  6.宜昌苏鹏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排放的废气主要来自催化剂项目醋酸酯车间精馏塔尾气(主要异味特征污染物VOCS)以及醋酸、醋酸酐以及中间体储罐区无组织排放的废气。现场检查时未闻到异味。2018年8月10日,该公司委托第三方监测报告显示,厂界无组织排放的VOCS未超标。  

  7.宜昌楚磷化工有限公司  

  该公司排放的废气特征污染物来自干燥/聚合工段产生的尾气(主要废气特征污染物粉尘),通过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2018年4月13日,该公司委托第三方监测报告显示,监测时段监测点位有组织排放的粉尘未超标。  

  8.湖北硅科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排放的主要废气特征污染物来自制胶车间废气(主要异味特征污染物VOCS),采取冷凝+活性炭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2018年7月27日,该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废气监测报告显示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的VOCs未超标。2018年11月6日,猇亭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兴发园区厂界无组织排放开展的监督性监测(武华委检字2018(4072)号)显示,监测时段监测点位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氯化氢未超标。  

  9.宜昌新洋丰肥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排放的废气主要是硫磺制酸项目尾气(主要异味特征污染物二氧化硫),采取氨法脱硫后分别经2个60米和1个80米高排气筒排放。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硫磺制酸尾气在线监控系统数据无异常,现场检查时正在生产,未闻到异味。该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的3次废气监测结果显示,监测时段和监测点位有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特征污染物达标。2018年7月24日,猇亭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废气开展监督性监测,其中有组织排放废气特征污染物达标。

  10. 宜昌兴越新材料有限公司 

  该公司排放主要废气为高沸硅油车间综合斧反应尾气(主要异味特征污染物HCl),经三级降膜吸收装置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现场检查时三级降膜吸收装置正常运行,现场未闻到异味。2018年8月6日,该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的监测结果显示,检测时段监测点位无组织排放氯化氢未超标。  

  11. 宜昌凯翔化工有限公司  

  该公司排放的主要废气特征污染物是亚磷酸蒸馏过程中产生尾气(主要异味特征污染物甲醇和氯化氢),通过两段冷凝气+二级水洗处理后排放,经处理后基本无氯化氢气体排放,有少量无组织散发的甲醇基本上不会造成异味扰民事件。  

  12. 宜昌华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特征污染物为反应釜反应尾气(主要异味特征污染物HCL)和盐酸储罐及装卸过程中无组织挥发的氯化氢,其中反应釜反应尾气经二级碱洗后由35米高废气排放筒排放。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因供气单位华润热电管道检修于2018年10月29日停产,配套的尾气洗涤塔等环保设施未运行。现场未闻到明显异味。  

  13. 宜化集团本部  

  现场检查时,宜化集团本部3家公司均正常生产,现场无异味。  

  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排放有异味的废气主要来自硫磺制酸装置尾气(主要异味特征污染物二氧化硫),尾气采用氨水脱硫工艺,烟气处理达标后通过80m高排气筒排放,该点位安装有在线监控系统。2018年10月10日,该公司委托第三方监测报告显示,有组织排放的二氧化硫、氨、氟化物等因子均达标。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排放有异味的废气主要来自造气工段三气锅炉尾气(主要异味特征污染物二氧化硫)、813厂区尿素装置造粒尾气(主要异味特征污染物氨)和保险粉项目合成反应装置废气(主要异味特征污染物二氧化硫、硫化氢)。其中813厂区尿素装置因市场原因于2017年至今未运行无废气排放。2018年9月4日、20日及10月8日,该公司委托第三方监测报告显示,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及臭气浓度均达标。  

  宜昌宜化太平洋热电有限公司热电厂区锅炉尾气(主要异味特征污染物二氧2018年2月至今停运,无废气外排。  

  14.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 

  该公司有异味的主要废气特征污染物为多晶硅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少量氯硅烷尾气和白炭黑项目排放少量氯化氢。2018年5月份和10月份,该公司分别委托第三方监测报告显示有组织排放的污染物达标,现场检查时未闻到异味。  

 

  属实

  

 

   一是推进改造搬迁。目前兴发园区已拆除距离江边较近的生产装置22套,资产价值超过12亿元,投资13亿元推动传统磷化工向新材料转型,启动搬迁7万吨草甘膦装置提档升级;新洋丰公司已在宜都市确定了搬迁建设场地,计划于2018年 11月18日开工建设,下一步将按计划实施搬迁;

  

  二是严格环保执法。针对2018年10月22 日宜昌金信化工有限公司、宜昌汇富硅材料有限公司超标排放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三是加强环境监测工作。猇亭区环保局要求兴发园区、新洋丰公司等公司针对废气特征污染物加大自我监测频次,并将结果报环保部门备案;环保部门坚持每季度至少对兴发园区、新洋丰公司等重点区域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特征污染物开展监督性监测一次。

  

  四是加大环保能力建设。尝试在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建设自动监测系统,对排放特征废气污染物开展持续性监测,以实现异常情况早发现早处置,尽可能的避免或降低影响和损失。

  

  五是督促企业深入开展废气治理。猇亭区环保局督促排放异味废气企业针对废气扰民投诉问题,认真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为妥善解决化工园区异味扰民问题,多家企业针对环保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制定下一步整改方案,合计计划投资9838万元实施多个废气深入治理项目改造。

  

  1. 宜昌汇富硅材料有限公司计划投资75万元治理二车间真空泵地下循环水槽次钠味道,将地下水槽更改为PP 材质水槽放入原地下水槽位置,增加一台输送泵配管道至二车间四楼酸补水高位槽和碱罐,将水槽液位和泵进行连锁,真空泵循环水槽多余的水作为成品酸的补水使用。计划开工时间2018年11月20日,计划完工时间2018年12月15日。

  

  2. 宜昌金信化工有限公司计划投资6314万元建设醋酐催化工艺改造项目,新建氯乙酸精馏装置,拆除盐酸储罐和乌洛托品溶解池,改建两个137立方的酸酐储罐,新建-30℃冰机房、盐水循环罐区,可减少生产工艺废气中氯气及氯化氢的产排量。该项目正在实施,计划完工时间2018年12月30日。

  

  3. 宜昌苏鹏科技有限公司计划投资30万元建设精馏塔尾气治理项目,将现有的精馏塔、罐区无组织废气引入尾气碱液吸收塔吸收后高空排放,碱洗吸收塔增加二级碱洗装置。该项目正在实施,计划完工时间2018年12月30日。

  

  4. 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计划投资2020万元建设异味治理项目,一期污水处理站增加尾气处理装置;对制盐车间萃取工段厂房进行封闭;对萃取工段、二钠精制工段、ECO及蒸氨工段尾气进行收集处理。该项目正在实施,计划完工时间2019年12月30日。

  

  5.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计划投资1万元治理废水收集地槽废气,在废水收集地槽加装密封盖,增加负压吸收管线引至尾气处理系统处理。该项目正在实施,计划完工时间2018年12月30日。

  

  6. 湖北兴瑞硅材料有限公司计划投资30万元建设110硅橡胶车间改造项目,拆除冷冻机组安装洗涤塔达到一级过滤,再将气体洗涤塔出口与原洗气塔进口相连达到二级过滤。计划开工时间2018年12月15日,计划完工时间2019年3月1日。

  

  7. 宜昌兴越新材料有限公司计划投资50万元建设氯化氢尾气吸收装置,减少废气排放量提高盐酸质量。计划开工时间2018年12月,计划完工时间2019年6月。

  

  8. 宜化集团本部2家公司计划投资1318万元实施3个废气治理改造项目。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建设CPE无组织废气技改项目,将CPE生产环节产生的废气收集后,先水洗再碱洗。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建设三气锅炉废气治理项目和原料除尘项目,三气锅炉废气治理项目新增双碱法脱硫塔、静电除尘装置、SNCR脱销装置;原料除尘项目主要是对物料输送带环节增设除尘装置,将无组织排放的粉尘负压收集后经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以上项目正在实施,计划完成时间2019年3月31日。

  

  

 

  猇亭区监察委员会已启动追责问责程序,将根据调查结果实施追责问责。

  

 

  6

  

 

  D420000201811100060

  

 

  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黄家坪村八组的杨姓打砂厂污水直接流入清江河。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水

  

 

  该石料加工厂原料来源主要为建厂之初场地平整带出的石料。场地平整结束后由于原料来源不稳定,该采石场断断续续生产。2017年至今基本处于停产状态。2018年9月,企业业主向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国土部门申请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目前正在制定《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现场查看,该加工厂建有二级简易沉淀池,生产废水经沉淀后用水管引入214县道边的排水沟,出水无淤泥等废弃物。

  

 

  不

  

  属

  

  实

  

  经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还有环保手续不完善、粉尘污染防治不到位等环保问题。 11月16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环保局对湖北皇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长环限改字〔2018〕46号),责令业主一是未完善相关手续前不得擅自开工;二是对生产区域和物料堆场进行防尘遮挡或者覆盖,减少粉尘产生量,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三是规范沉淀池并及时完善清理,防止淤泥等生产废弃物直接进入排水沟。

 

  无

  

 

  7

  

 

  D420000201811100017

  

 

  宜昌市夷陵区黄花镇姜家畈村的通元采石场和陈家河采石场在陈家河边的山上开山采石并碎石,产生的粉尘和噪声严重污染村庄。爆破开山时产生震动把房屋都震裂了,爆破放三吨炸药时高压线铁塔上面冒火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夷陵区

  

 

  大气

  

  生态

  

  噪音

  

   1. 通圆采石厂和程家河采石厂分别位于程家河左右两侧,山上采石,山下碎石,均办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通圆采石厂两证均在有效期内,程家河采石场两证于2017年12月过期,至今未进行过爆破开采作业。现场检查时,两家采石厂均处于停产状态,进场乡村道路无明显扬尘。根据2017年9月19日《宜昌市程家河采石场环境现状检测报告》(报告编号:GSS-1702906)显示,程家河采石场颗粒物最大值0.797mg/m³,符合标准;厂界噪声最大值55.8分贝,符合标准。 11月3日-4日,通圆采石厂自行对企业噪声及粉尘情况进行了检测,检测显示颗粒物最大值0.521mg/m3,符合标准,厂界噪声最大值为62.8分贝,超标2.8分贝,企业进行了整改,并于11月14日通过了环保验收。  

   2. 夷陵区房地产市场管理所对离两家采石场最近的9个农户开展了鉴定,预计11月22日鉴定完成,将视鉴定结果做进一步处理。2018年4月4日,宜昌市夷陵区通圆石业有限公司与宜昌兴臣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爆破施工合同书》,由宜昌兴臣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该企业矿山爆破施工作业。5月10日,双方达成约定每次爆破用药量不超过1吨。经查阅该矿相关爆破记录,单次爆破用药量符合约定。通圆采石厂采用的是中深孔控制飞石爆破方式,爆破临空面背向高压线,符合《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属实

  

 

   1. 针对通圆采石厂自行监测噪声超标问题,夷陵区环保局已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采取有效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2. 待房屋检测完成以后根据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