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二批,2018年11月20日)

日期:2018-11-19 17:40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金业森打印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X420000201811110001

  

 

  宜昌市伍家岗区胜利三路(原电力宿舍旁)“五七”特色面条加工厂,自2016年至今,夜间晚上7时至次日早晨7时,生产噪声扰民,周边居民无法休息。

  

 

  伍家岗区

  

 

  噪音

  

 

  经核实,噪音污染源主要为凌晨发货车辆及运输、生产工人大声喧哗,部分来源于室外的空气能烘干机和除湿机在夜间作业时产生。大公桥街道办事处通过对胜利桥村小区金胜阁2、3、4单元约60户居民走访了解到,大部分居民认为噪音还好,仍有少数居民意见较大。

  

 

  属实

  

  11月12日,宜昌市环境监察支队伍家岗大队对其进行了现场调查并制作了《宜昌市环境监察支队伍家岗大队现场监察记录》《宜昌市环境监察支队伍家岗大队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宜昌市环境监察支队伍家岗大队调查询问笔录》。  

  11月12日晚,伍家岗区环保局聘请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噪声监测,因承租人现场未开启主要加工设备,检测结果为48分贝,距夜间噪声标准限值50分贝仅差2分贝。目前已对其夜间加工噪音扰民立案调查,并下达了《责令整改决定书》(宜伍环法﹝2018﹞109号),限其在7个工作日内开展治理。完成治理后,伍家岗区环保局将再次组织噪声监测,若不达标,伍家岗区政府将按规定责令其停业、搬迁或关闭。  

  11月12日,伍家岗区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协调联络组对大公桥街道办事处下达了《关于宜昌五一七面制品有限公司信访件的督办通知》(伍环协调组信文﹝2018﹞4号),要求对夜间加工噪音进行治理,确保噪音不再扰民。大公桥街道办事处制定了整改方案,并组织工作人员对该作坊周边居民积极开展思想解释工作,同时安排人员自11月12日晚开始在现场通宵值守。目前,该作坊已停止夜间加工作业。 

 

  伍家岗区政府副区长杨磊对大公桥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吴浩、北山坡社区党委书记黎默、房屋出租人李建军进行了约谈。

  

 

  2

  

 

  D420000201811110023

  

 

  宜昌市枝江市七新台镇张家场村后面有一个宜昌洪亚科技有限公司做夹板的厂,烟囱排出的气体很大,气味很浓,排放的水是黑色的,严重影响我们的生活。

  

 

  枝江市

  

 

  大气

  

  水

  

  1. 信访人反映的“排放的气体很大,气味很浓”问题属实。经核实,洪亚公司纤维干燥工段废气经二级旋风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现场除尘设施运行正常,该公司于2018年9月委托湖北华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排放的废气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达标。  

  2. 信访人反映的“排放的水是黑色的”问题不属实。经现场核查,热磨工段木片的挤压废水经收集后进入多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木塞螺旋设备冲洗,该废水循环使用,现场未见废水外排;厂区雨水收集后经西北角的池淀池处理后排入厂北边七鸭路排灌渠,现场检查时,雨水排放口无废水排放,未见有黑色废水排放的痕迹。排放生活污水经湖北华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结果显示达标。  

  经现场走访了解,两年前该企业有黑液排放七鸭路排灌渠的现象,经整改后,近两年没有发现类似现象。对于“气味很浓”,村民反映没有感受到。

  

 

  属实

  

 

  1. 强化现场管理。要求企业加强生产运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企业现场管理,确保现场干净整洁。

  

  2. 加强企业监管。枝江市环保局加强对该企业监管,不定时开展监督性监测,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无

  

 

  3

  

 

  D420000201811110003

  

 

  宜昌市秭归县沙溪镇高潮村矿冶公司炸山,毁坏耕地、柑橘园。

  

 

  秭归县

  

 

  土壤

  

  生态

  

  秭归县水磨溪矿业有限公司自2016年4月取得采矿许可证以来,仅按要求开展前期矿山基础建设,未进入矿区实施采矿作业。无炸山,毁坏耕地、柑橘园的行为。  

  矿区范围外有正在修建村级道路(水老村级公路),目前处于停工状态,该项目由沙镇溪镇政府批复同意建设(沙政发〔2017〕6号),2017年7月6日湖北省林业厅以鄂林审准〔2017〕679号审核同意修建水老村级公路占用林地。修建过程中,由于边坡过陡,2018年4月前曾放炮进行降坡和除险。因修建过程中安全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7月23日沙镇溪镇政府组织镇直单位召开专题办公会,要求自当天起停止修建,该道路自7月23日停止建设至今。经沙镇溪镇人民政府、秭归县林业局和高潮村委会现场联合查勘,目前水老村级公路修路范围是在批准的道路设计方案内和批准的使用林地范围内,修建道路沿线没有占用耕地和柑橘园。该道路设计里程7公里,截至目前,修建不足600米。 

  关于“秭归县沙溪镇高潮村矿冶公司炸山”的情况不属实,信访人反映事项是水老村级公路修建过程中出现的炸山行为,与秭归县水磨溪矿业有限公司无关。  

  关于“炸山”的情况属实。水老村级公路修建过程中,进行了放炮施工作业。

  关于“毁坏耕地、柑橘园”的情况不属实。经现场查勘,水老村级公路修建所占用土地均为林地,且办理了林地用地手续,不涉及耕地和柑橘园。

 

  属实

  

 

  1. 继续暂停水老村村级公路建设,由施工企业按照生态环保相关要求,重新制定施工方案,报沙镇溪镇政府审核同意后再组织实施。

  

  2. 由沙镇溪镇政府督促施工企业在11月30日前,对沿线修建道路造成的山体破损进行挂网和复绿(撒草籽)。

  

  3. 秭归县直相关部门、沙镇溪镇政府加大巡查检查力度

  

  4. 举一反三,对全县公路项目全面开展排查,督促建设及施工单位加强生态保护、严防生态破坏。

  

 

  秭归县国土资源局会同秭归县林业局和沙镇溪镇政府对村委会及施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提高认识,加强管理,严格按照沙镇溪镇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措施迅速落实到位,并按优化完善的施工方案进行后期施工作业与管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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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昌市猇亭区湖北宜化公司离最近的居民区有30米左右,在11月11日早上10点左右爆炸了,有黄色的浓烟、氨味,造成居民呼吸困难,头晕。

  

 

  猇亭区

  

 

  大气

  

  11月11日上午,宜化公司合成氨老系统合成工段员工发现DCS电脑监控画面上系统压力陡降,DCS上指标报警,迅速检查后发现1#能量回收机活塞杆端盖位置发生泄漏,系统中的吸收液喷出。在吸收液泄漏过程中,吸收液中的气氨首先闪蒸,导致吸收液无法维持碱性,铜氨离子发生分解,分解为氨、单质铜、醋酸,形成淡黄色烟雾。操作人员发现情况后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逐级向上汇报后系统紧急停车。漏点在系统泄压过程中逐渐变小,10时45分左右完全消除,事件未造成人员伤亡。接报后,猇亭区政府分管领导朱汉洪立即带领安监、环保、消防等部门迅速赶到现场指导企业应急处置,并在现场组织事故原因分析。  

  漏点泄露过程自2018年11月11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发生至10时45分左右完全消除,该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界无组织排放氨开展监测,监测时间段2018年11月11日10:50-11:50,监测报告显示,监测时段厂界4个监测点位氨监测最大值为0.53mg/m3(标准限制为1.5 mg/m3),未超过标准限制要求。 

  11月12日上午,猇亭区委书记胡志莉又到泄漏现场,详细了解事故经过和原因。现场要求宜化公司举一反三,全面排查设备隐患,总结反思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并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11月13日,宜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带领宜昌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到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反映情况进行督导,要求,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同时加强对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和现场安全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监管部门要经常深入企业生产一线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落实安全环保监管职责,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属实

  

 

  目前该公司已停用该设备,正在购买新的能量回收机,并全面开展设备隐患排查工作。针对单向阀采取“逢修必检”的方式,能量回收机检修必须对单向阀进行拆检。并在原来每季度对能量回收机螺栓进行检查的基础上,制定螺栓使用周期,对能量回收机螺栓每年进行更换。

  

  下一步,结合正在开展的危化品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月活动,猇亭区安监局计划组织全区化工企业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并将该事故情况向全区化工企业通报。组织开展全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深入分析研判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潜在的各类安全隐患,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11月14日,该公司下发通报,对该设备负责人给予安全联防问责,当月工资按宜昌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诫勉两名干部,对17名干部职工合计处以1.9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