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边督边改日报(截至2018年11月21日)
打印一、交办信访案件情况
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21日,共受理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来电来信124件(其中来电103件,来信21件)。
二、交办件地方办理办结情况
截止2018年11月21日,已办理办结督察组交办件71件,责令整改44家,立案处罚34家,处罚金额165.844万元,立案侦查0件。
三、拘留、问责、约谈情况
(一)截止2018年11月21日,共行政移送拘留0人,刑事拘留0人。
(二)截止2018年11月21日,问责个人0人。
(三)截止2018年11月21日,约谈59人。
四、边督边改典型案例
X420000201811130004号办理情况
{C}1.{C}信访投诉基本情况
信访人放映:宜昌市秭归县沙溪镇高潮村毁坏国家生态林;借修村级公路为由,破坏山体,毁坏山林、桔林、耕地;借招商引资名义,成立矿业公司,私建大型碎石厂,白天用炸药爆炸山体,所有石头运到碎石工厂晚上进行加工、生产产生的噪音、粉尘长期扰民。
2.调查核实情况
信访人反映“宜昌市秭归县沙镇溪镇高潮村毁坏国家生态林,借修村级公路为由,毁坏山林、桔林、耕地”不属实。经沙镇溪镇人民政府、县林业局和高潮村委会现场联合查勘,水老路修建需占用林地2.18公顷,已依法依规办理占用林地手续。目前水老村级公路修路范围是在批准的道路设计方案内和批准的使用林地范围内,修建道路沿线不涉及耕地和柑橘园。
信访人反映“借招商引资名义,成立矿业公司,私建大型碎石场”不属实。经查,秭归县水磨溪矿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依法办理了营业执照,并于2016年4月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该公司编制的相关方案已通过环保、水利、国土和安监等部门组织的评审和备案,该矿山属于基建矿山,配套有碎石场。
信访人反映“白天用炸药爆炸山体,所有石头运到碎石工厂,晚上进行加工,生产产生噪音、粉尘长期扰民”属实。经查,矿区外的水老路修建过程中,因山体较陡修路困难,承建单位湖北联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钟祥分公司需要进行放炮作业,爆破产生的弃渣需要及时清运并经过破碎加工后进行资源综合利用,加工后的碎石仅用于道路项目建设。2018年7月23日沙镇溪镇政府组织镇直单位对该道路进行专题办公,因检查发现安全、环保措施不到位,自当天起停止道路修建,停工后再无碎石加工行为。
3.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信访举报问题,秭归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林业局、沙镇溪镇政府对道路修建企业提出要求:一是由沙镇溪镇政府继续暂停水老村级公路建设,由施工企业按照生态环保的相关要求,重新制定施工方案,报沙镇溪镇政府审核同意后再组织实施;二是由沙镇溪镇政府督促施工企业在11月30日前,对沿线修建道路造成的山体破损进行挂网和复绿(撒草籽);三是县直相关部门、沙镇溪镇政府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四是举一反三,对全县公路项目全面开展排查,督促建设及施工单位加强生态保护、严防生态破坏。
11月21日,市政府副市长卢军带领相关部门对沙溪镇高潮村修路破坏山林的问题进行现场督办。卢军副市长要求要尽快进行整改,做好边坡削坡处理,消除安全隐患。尽快按水保设计方案,对排洪沟进行整治,整改到位后,尽快恢复村级道路建设。在配料场地管理上,要加强环境管理,石料破碎及分选环节要安装喷淋设施,沙石料堆放要进行覆盖防尘,配料场区要配备洒水车,进行降尘作业。
4.问责情况
秭归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林业局和沙镇溪镇政府对村委会及施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