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四批,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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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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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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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42000020181113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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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秭归县沙溪镇高潮村毁坏国家生态林;借修村级公路为由,破坏山体,毁坏山林、桔林、耕地;借招商引资名义,成立矿业公司,私建大型碎石厂,白天用炸药爆炸山体,所有石头运到碎石工厂晚上进行加工、生产产生的噪音、粉尘长期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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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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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噪音
大气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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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人反映“宜昌市秭归县沙镇溪镇高潮村毁坏国家生态林,借修村级公路为由,毁坏山林、桔林、耕地”不属实。经查,水老路修建需占用林地2.18公顷,已依法依规办理占用林地手续。目前水老村级公路修路范围是在批准的道路设计方案内和批准的使用林地范围内,修建道路沿线不涉及耕地和柑橘园。
信访人反映“借招商引资名义,成立矿业公司,私建大型碎石场”不属实。经查,秭归县水磨溪矿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依法办理了营业执照,并于2016年4月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该公司编制的相关方案已通过环保、水利、国土和安监等部门组织的评审和备案,该矿山属于基建矿山,配套有碎石场。
信访人反映“白天用炸药爆炸山体,所有石头运到碎石工厂,晚上进行加工,生产产生噪音、粉尘长期扰民”属实。经查,矿区外的水老路修建过程中,因山体较陡修路困难,承建单位湖北联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钟祥分公司需要进行放炮作业,爆破产生的弃渣需要及时清运并经过破碎加工后进行资源综合利用,加工后的碎石仅用于道路项目建设。2018年7月23日沙镇溪镇政府组织镇直单位对该道路进行专题办公,因检查发现安全、环保措施不到位,自当天起停止道路修建,停工后再无碎石加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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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
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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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由沙镇溪镇政府继续暂停水老村级公路建设,由施工企业按照生态环保的相关要求,重新制定施工方案,报沙镇溪镇政府审核同意后再组织实施;二是由沙镇溪镇政府督促施工企业在11月30日前,对沿线修建道路造成的山体破损进行挂网和复绿;三是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四是举一反三,对全县公路项目全面开展排查,督促建设及施工单位加强生态保护、严防生态破坏。
11月21日,宜昌市政府副市长卢军带领相关部门对沙溪镇高潮村修路破坏山林的问题进行现场督办。卢军副市长要求要尽快进行整改,做好边坡削坡处理,消除安全隐患。尽快按水保设计方案,对排洪沟进行整治,整改到位后,尽快恢复村级道路建设。在配料场地管理上,要加强环境管理,石料破碎及分选环节要安装喷淋设施,沙石料堆放要进行覆盖防尘,配料场区要配备洒水车,进行降尘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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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林业局和沙镇溪镇政府对村委会及施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秭归县纪委监委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该问题线索同步进行调查,认为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沙镇溪镇政府对水磨溪矿业有限公司的矿山履行了日常监管职责,履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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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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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2000020181113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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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夷陵区三峡高中旁边的垃圾填埋场味道很难闻,今年的省环保督察去过以后有所转变,现在又是气味难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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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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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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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湾垃圾填埋场建成运行十年以后,异味确实对周边环境及小区群众日常生活带来了一定影响。2017年以来,夷陵区先后筹措资金1000余万进行整改,包括雨污分流改造和膜覆盖、对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加装浮动盖、新增垃圾气体收集及火炬燃烧装置、新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将污水处理厂污泥全部运往华新水泥厂进行资源化处置等。
经前期整改,填埋场异味治理取得一定效果,但因受风向、气压等因素影响,部分时段仍有异味散发。对此,夷陵区拆除了垃圾填埋场后山畜禽养殖61户;进一步规范库区填埋;新增4台喷雾风炮车;严格落实截洪沟将雨水和污水分开处置排放;新建垃圾填埋场周边绿化隔离带6880平方米;启动新垃圾填埋场规划选址工作并加快鸦鹊岭垃圾填埋场建设进度。
11月2日-11日,夷陵区环保局委托三方检测机构连续10天对该场臭气进行监测,专家对臭气浓度变化情况及原因进行了分析。11月5日至11月11日场区外围新增风炮设备全部投入运行后,所有点位监测结果均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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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
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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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夷陵区相关部门和部分群众代表到垃圾填埋场查看,未发现臭气难闻现象,群众代表对整治效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下一步,夷陵区将继续严格落实场区臭气治理13条措施:
1.严格落实膜覆盖,对防渗膜进行全面排查,修补堵漏,控制臭气散发;2.确保渗滤液调节池封闭,避免雨水入池和臭气散发;3.确保臭气燃烧系统24小时运行;4.严格雨污分流,渗滤液减量;5.坚持渗滤液达标处理;6.坚持小格作业,缩小裸露面;7.坚持作业区早揭晚盖,夜间全覆盖,避免臭气散发;8.坚持生物除臭,喷雾风炮车及移动式风炮车巡回除臭;9.做好运输控漏及源头除臭;10.全面完成绿化隔离带6880平方米建设任务;11.加快推进新垃圾填埋场的选址、规划设计和建设进度;12.定期开展监测,确保措施效果;13.坚持规范管理,联动治理,实行部门联动,建立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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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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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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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2000020181113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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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当阳市浴溪镇马店村有一家氧化铝厂,在生产的过程中产生氟化物,毒性大,噪音大和气味重,影响居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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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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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
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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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13日下午,当阳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厂区噪声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噪声最大值54.4 dB(A),马店村三组65号(敏感目标)噪声值48.6 dB(A)。11月13日下午,经当阳市环境监测站现场监测,显示厂界噪声最大值55.5dB(A),马店村三组65号(敏感目标)噪声值48.2 dB(A)。监测结果符合功能区要求。
2018年8月14日,当阳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氟化物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氟化物排放浓度为0.14mg/m3,根据《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氧化铝行业氟化物无排放标准,参考电解铝行业排放标准≤3 mg/m3,未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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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属
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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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当阳市组织环保部门、淯溪镇政府到该公司现场核查,该公司正常生产,环保设施处于运行状态。经11月13日-14日现场监测,厂界噪声及有组织排放粉尘达标,氟化物排放浓度均未超标。
针对11月13日在现场核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加工车间内存在少量粉尘收集不彻底的情况,按要求正在进一步优化粉尘收集措施,计划于11月底前彻底完成粉尘问题整改,在完成整改后请第三方检测公司开展现场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向周边群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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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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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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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2000020181113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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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宜昌市宜都市枝城镇兴发集团矿渣随意堆放,下雨天渗透到地下,流入河流。 2. 宜昌市宜都市枝城镇大堰村有三四家小型养猪场,粪便直排,臭味很大。 3. 宜昌市宜都市枝城镇燃放烟花爆竹现象普遍,对空气污染较大,希望禁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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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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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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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1月15日,宜都市环境保护局与枝城镇人民政府调查专班,到宜都兴发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宜都市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同步开展取样检测。
公司堆场内堆放有磷石膏和尾矿。磷石膏产生于60万吨/年粉状磷酸一铵项目,尾矿渣产生于200万吨/年选矿工程项目,均有合法环保手续,项目分别配套建有两个堆场(磷石膏渣场、尾矿干堆场),渣浆通过管道输送至堆场内过滤厂房,经真空脱水后通过车辆将磷石膏和尾矿转运至磷石膏渣场和尾矿干堆场分别进行堆放,两个堆场均采取了分层堆放方式,堆放较规范。
兴发公司堆场建有截污沟和截洪沟,磷石膏渣场1号坝、主坝及尾矿干堆场坝均建有渗滤液收集池,并配套建设了3座回水泵房。经现场检查,回水泵房运行正常;渗滤液经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段;磷石膏渣场主坝渗滤液收集池南侧约50米有一条溪流(碾子河),未发现渗滤液外排进入河流。
兴发公司磷石膏渣场共建有3个地下水监测井,分别位于堆场上、中、下游,通过调阅兴发公司提供的2018年9、10、11月对磷石膏渣场地下水委托监测报告,监测数据均达标。11月15日,宜都市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对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磷石膏渣场上、中、下游三个地下水监测井和磷石膏渣场主坝渗滤液收集池下游碾子河进行取样监测,结果均达标。
(二) 关于“宜昌市宜都市枝城镇大堰村有三四家小型养猪场,粪便直排,臭味很大。”属实。
经了解,大堰堤村养殖场34家,规模以上4家,其中猪场2家,牛场2家,规模以下30家。没有直排现象,养殖场存在臭味扰民的问题,设施设备需要完善的有8家。为进一步核查落实信访内容,专班对有投诉记录的以及污染风险较高的15家猪场进行实地调查走访,对其中两家现场下达了整改建议书。一家为江传彪养猪场,存在问题有治污设施不配套,污水池不能满足需要;沼液有溢出,沼气池进料口粪污撒漏。另一家为彭传河猪场,存在问题有粪污清运不及时,存在外溢风险;雨污未分流,化粪池未覆盖。
(三)关于“宜昌市宜都市枝城镇燃放烟花爆竹现象普遍,对空气污染较大,希望禁鞭。”不属实。
经核实,在限鞭区内不存在普遍违规燃放行为。根据派出所提供数据,截至目前未发生限鞭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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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
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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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现场检查情况,调查专班要求兴发公司严格防范尾矿库、磷石膏堆场环境风险,完善渗滤液收集系统,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加强扬尘管控、雨污分流等各项工作,确保尾矿库、磷石膏堆场环境安全。兴发公司目前已编制完成磷石膏堆场三年综合治理工作方案,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加大环保投入,全方位高标准推进磷石膏堆场环境综合治理,同时加强尾矿库管理。
(二)宜都市畜牧局相关负责人要求两家养猪场业主在2018年11月25日前完成以下整改事项:
一是做到粪污及时清运。其中彭传河养猪场要与周边农户签订粪污处理协议,做到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在粪污清运过程中,建好台账,详细记录运粪时间、数量、消纳地点及每车清运的照片,以备查验;
二是江传彪养猪场需新建20m3以上污水池,并对沼气池进料口、出料口进行清理干净,清理溢流到排水沟的沼液;
三是彭传河养猪场需在污水池上方搭建遮雨棚或封闭池口,防止雨水灌入。
(三)一是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严禁限鞭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二是将继续开展常态性巡查,严格查处违规经营烟花爆竹及违规燃放行为。三是加强宣传。面向群众大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在婚丧嫁娶、有关节庆、祭祀活动中大力倡导禁燃禁放,把禁鞭工作与基层文明创建等活动结合起来开展,让禁燃禁放成为群众的良好文明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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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1月15日,宜都市环保局对兴发公司有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2. 11月15日,宜都市畜牧局对两家养猪场业主江传彪、彭传河进行了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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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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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2000020181113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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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西陵区现代城市广场学院街活鱼馆的油烟直接排到下水管和化粪池,由于化粪池在一楼门店的正门口,冒出来的臭气和油烟,严重污染其他门店的环境,干扰居民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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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陵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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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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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因现代城市广场楼盘开发时并未设置餐饮油烟专用烟道,活鱼馆将餐馆油烟净化管道直接接入市政管网。该餐饮单位油烟净化器已使用近5年,油烟净化功能衰减、油烟净化率低,导致门店前市政污水井盖处有油烟冒出,门店周边有一定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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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
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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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西陵区相关单位到现场查看情况,责令其立即整改,消除影响。11月15日,学院城管中队对活鱼馆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西城执责改字2018第1414号),要求3日内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油烟扰民问题并提供有资质部门出具的环境监测报告。11月15日,学院街办城管办、学院食药监所到活鱼馆查看后厨情况,并要求经营者立即整改,消除油烟扰民影响,经营者承诺立即更换新油烟净化设施,五天内更换到位。11月18日,王金华活鱼馆完成新油烟净化设备安装调试,并出具了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和新设备安装后的油烟检测报告。11月20日,学院街道、城管、食药监等部门再次对该餐饮单位展开复查,要求该餐饮单位从即日起停业整改,该餐馆业主承诺一是将对油烟管道进行改造,不再排入市政管网,另行铺设管道排放,远离居民区;二是在后厨建油水分离池,预计于11月26日前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得到相关部门许可后再恢复营业。
目前,经营者正在按执法部门要求,请设计单位进行现场查看,拟定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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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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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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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2000020181113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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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秭归县葛家坝镇文家岩村被毁坏山林500余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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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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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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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现场调查核实及调阅相关资料,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与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受理的编号X1209P009信访件属同一信访事项,该信访件已于2016年12月办结。11月14日,联合调查组经现场走访、实地调查,在文家岩村境内未发现大面积毁坏山林的现象。
经调查,文家岩村于2010年1月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按程序将篾匠岭林场828亩林地流转给本镇王家岭村村民王廷保,王廷保向文家岩村交纳了流转费20万元,林地经营年限20年。蔑匠岭这块828亩山林中有部分抛荒耕地和少量耕地,在流转之前,已有当地农户复垦种植58亩。王廷保在获得经营权后,收回了农户已经种植的58亩土地,成立天宝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发展林下种植和养殖。2011年王廷保将农户已于多年前开荒种植的58亩土地和部分灌木林地共100亩用挖机进行了土地整理,定植了厚朴,由于管理不善,当年成活率不高。2011年秭归县林业局在长江防护林工程项目中提供日本落叶松苗木1.48万株,发展速生丰产林,合作社组织劳力进行栽植,通过验收合格109亩;第二年由于林下种菜,使用除草剂和农药不当,导致日本落叶松成活率不高。2015年县林业局通过绿满荆楚项目给该合作社整理的100亩土地提供厚朴苗木1.1万株进行补植,由于当年夏季干旱,补植的苗木成活率极低。2016年冬,王廷保购买刺槐、女贞、香椿苗木共2万余株,对所有的田地进行了补植造林并停止耕种。文家岩村特安排两名护林员马尚凯、徐海见负责现场监管,要求王廷保安排专人加强对补植苗木的培管,不得翻耕土地,不得喷施农药,进入寒冬,要对苗木进行保暖措施,保证苗木安全过冬。经过两年培管,现植被恢复良好。
2017年1月,秭归县纪委监委对上述问题(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第三督察组受理的编号X1209P009信访件反映的同一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给予王廷保同志批评教育的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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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属
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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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由秭归县林业局、郭家坝镇政府进一步加强《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森林资源的管护;二是县林业局强化专职护林员的责任,郭家坝林业站加强对该村两名兼职护林员的监管,加大日常巡查考核力度,依法打击无证乱挖滥采的违法行为;三是秭归县林业局、郭家坝镇政府及文家岩村加强对已恢复植被的监管,不得出现复垦、毁坏林地、林木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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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纪委监委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该问题线索同步进行调查,认为县林业局、郭家坝镇政府在篾匠岭林场的监督管理上责任落实,监管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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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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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2000020181113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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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郑家榜村四组居民反映风景区清江方山缆车离居民区30米,每天凌晨6点到晚上6点噪音扰民,影响居民生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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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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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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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一期游客服务中心、六公里游步道、观景台玻璃栈道、索道等部分游览设施已建成,美食街、游客一级接待中心尚在建设中。信访人住所与索道距离约35米,投诉噪声问题主要是项目中索道缆车在运营中产生的噪声,存在噪音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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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
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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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8日,宜昌市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查处组及长阳环保局、龙舟坪镇政府再次现场核查。
2018年11月11日,长阳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业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一期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2018年11月14日,长阳环保局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针对企业存在的违法行为拟处罚款20万元。现企业正在按法律规定提请听证。
2018年11月16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政府副县长裴新颜带领相关单位负责人再次现场办公,就信访人关心的问题一一详细解答,就搬迁安置方案达成初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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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纪检监察部门已启动追责问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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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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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42000020181112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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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枝江市马家镇赵家河村黄化沟渠被污染了,农田被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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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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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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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一支渠附近无工业污染源,水体无明显异味,但现场检查时发现,附近集中居住的村庄较多,部分生活污水外溢进入渠道;上游来水有少部分渔业养殖尾水;一支渠沿线大面积种植蔬菜,存在一定的农业面源污染;来水偏少,造成一支渠水体流动性较差,导致部分渠段水体偏黑,水体富营养化,水面有浮萍。
为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减少农药包装袋及农药瓶污染水体和周边环境,枝江市在渠道沿线设置农药废弃物收集箱43处,安排人员定期清理收集箱,避免二次污染水体。经巡查,在沟渠两侧及水面均未发现垃圾和废弃物。根据枝江市水质监测情况通报(10月份)显示,10月份冲口干渠、红星干渠水质为Ⅳ类,水质较上月改善,土改干渠水质为Ⅴ类,与上月持平。2018年11月13日,枝江市环境监测站对沟渠水体进行了抽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现场水质化学需氧量为29mg/L,氨氮为2.3 mg/L,总磷为0.297 mg/L,适合农业灌溉。同时附近居民反映未发现有农田被污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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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
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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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进一步强化河湖库渠长制,加强巡查力度。严格按照“镇级河长每月巡渠频次不低于2次,村级渠长每月巡渠频次不低于4次”的要求,加强巡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2. 落实管护经费,明确专人管护。落实渠道管护专项资金,明确专职管护人员,做好渠道沿线环境卫生日常保洁及农药废弃物收集、劝导沿线农民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等工作。目前已落实一支渠2018年7月至12月渠道管护资金3万元并签订了管护合同。
3. 统筹调集水源,增强水体流动性。拟待长江水位回落低水位时,改造马家店街道红星闸外江提水泵站,延长提水泵车轨道,确保长江低水位时能够抽取江水补充渠道水量,增强水体流动性,保障沿线农田灌溉用水。
4. 净化水质,增殖放流。在毛湖埫集中养殖区渠道内投资近300万元建设水产养殖尾水生态治理示范区,种植水生蔬菜及水生植物,开展净水增绿试验,净化水质。为进一步净化冲口干渠、一支渠水质,实现水体自净,枝江市计划投放1.2万尾净水鱼苗至冲口干渠及一支渠,减轻水体富营养化,清除水面浮萍。
5. 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化粪池改造,减少生活污水对渠道的污染;在农业种植区推行“两清两减”,鼓励农民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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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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