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

日期:2020-10-04 08:47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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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宜昌市15件生态环境问题调查核实、处理整改等情况向社会公开如下。
 

宜昌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2020﹞D0927-001

宜都市红花套镇鄢家沱村六组熊某某养猪场,规模为1000头左右,距清江不到200米,无污染防治措施,无环评手续,废水粪便直排入清江,病死猪未经处理随意抛弃,苍蝇蚊虫特别多,环境脏乱差,严重影响周边农家乐经营,投诉人希望拆除养猪场。

宜都市

废水、大气、其他

1.关于信访人反映的“宜都市红花套镇鄢家沱村六组熊某某养猪场,规模为1000头左右事项,经调查核实为属实。熊某某养猪场设计规模为1000头左右。经现场核实,农场存栏母猪600余头、待售仔猪约400头。

2.关于信访人反映的“距清江不到200米,无污染防治措施,废水粪便直排入清江事项,经调查核实为属实。熊某某养猪场距离清江最近为373米,配套建设了沼气池、囤粪池、干粪池、沼液输送管道等污染防治设施,购置了吸粪车等污染物清运设施猪场与附近18户种植户签订了粪肥供应协议(涉及周边1000内850亩桔园和旱地)。调查农场周边和走访附近村民未发现粪污直排迹象

3.关于信访人反映的“无环评手续事项,经调查核实为属实。按照建设项目分类管理要求,该项目应实施环评登记备案,目前未备案。

4.关于信访人反映的“病死猪未经处理随意抛弃事项,经调查核实为属实。该农场的死猪均由宜都市无害化处理中心统一收集处理,经走访周边农户也反映没有发现病死猪乱丢现象。

5.关于信访人反映的“苍蝇蚊虫特别多,环境脏乱差事项,经调查核实为属实。现场走访时,附近村民反映在夏季存在蚊虫较多、有异味情形。

6.关于信访人反映的“严重影响周边农家乐经营事项,经调查核实为属实。经现场调查,该农场周边500m内有两家农家乐,即鄢家沱村渔乐垂钓园(距农场370m)、大坡垴农家乐(距农场250m),主要为附近垂钓游人提供餐饮服务,因经营困难目前处于半停业状态。

属实

1.该农场已于9月30日办理了环评登记备案手续。

2.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宜都市分局督促该农场迅速完善臭气处理措施。

3.为进一步提高粪污利用和周边农田消纳能力,拟在农场下游新建容积为200立方米粪污异地消纳田间储存池,铺设沼液输送管道1000m,目前已开工。

4.加大场区及周边环境消杀频次,减少蚊虫滋生,减轻对周边居民影响。

 

2

﹝2020﹞D0927-003

宜都市姚家店乡油榨坪村三组光平矿业过度开采矿山,破坏周边环境,放炮严重损毁周边居民房屋,希望修复房屋或拆迁。

生态、其他

 

信访人反映的〔2020〕D0927-003、〔2020〕D0927-010、〔2020〕D0927-012、〔2020〕D0927-013、〔2020〕D0928-003、〔2020〕D0929-002号共6件信访件投诉内容基本相同。

宜都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姚家店镇政府组建工作专班,通过调阅资料、现场检查、走访农户等方式对信访问题逐一进行核实,核实情况如下:

1、关于信访人反映的“宜都市姚家店乡油榨坪村三组光平矿业过度开采矿山事项,经调查核实为属实。

光平矿业于2018年3月9日取得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为50万吨/年,评估出让资源储量231.1万吨。经核实,至今消耗122.5万吨,未超出评估出让资源总量。

2、关于信访人反映的“宜都市姚家店乡油榨坪村三组光平采石场违规开采事项,经调查核实为属实。

经现场核实,光平矿业按照批复的开采利用方案进行开采,不存在越层、越界开采行为,近三年来未受到宜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处罚。

3、信访件反映的生态受到破坏问题。该公司是独立矿区,有清晰的矿界范围、专用的运输通道、完备的矿山设施,但矿山企业在开采过程中,一定范围内存在生态环境影响,信访件反映的破坏环境情况属实。

4、关于信访人反映的“放炮严重损毁周边居民房屋事项,经调查核实为基本属实。

光平矿业委托宜都盛滕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为其提供爆破作业服务,该公司自4月22日进行2020年度第一次爆破作业开始,就对爆破振动进行了自测,其放置的测振仪监测到的最大一次爆破振动速度为0.32cm/s,低于国家标准。

经查阅宜都盛腾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爆破日志,该爆破公司严格按照爆破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无违规爆破行为。经现场调查核实,爆破对房屋有一定影响,该问题基本属实。

综上所述,该信访件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1.宜都市人民政府督促相关管理部门加强监管,督促光平矿业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开采、生态修复、爆破等现场作业;督促姚家店镇人民政府加大对周边群众的走访、宣传力度,及时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解释,引导并帮助群众依法维护权益。

2.该公司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进行生态修复。截至目前,已投资80万元,进行了开采终了平台、排土场、道路两边等区域复土复绿,目前矿区复绿面积45.5亩。

3.宜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2020年12月底矿山即将到期关闭的情况,指导企业启动了为期半年的矿山生态修复的准备工作。

 

3

﹝2020﹞D0927-010

宜都市姚家店乡油榨坪村三组光平采石厂过度开采矿山,破坏环境,放炮严重损毁周边居民房屋。

4

﹝2020﹞D0927-012

宜都市姚家店乡油榨坪村三组光平采石场违规开采,破坏环境,放炮严重损毁周边居民房屋。

5

﹝2020﹞D0927-013

宜都市姚家店乡油榨坪村三组光平采石场违规开采,破坏环境,放炮严重损毁周边居民房屋。

6

﹝2020﹞D0928-003

宜都市姚家店乡油榨坪村三组一采石场破坏环境,放炮严重损毁周边居民房屋。

7

﹝2020﹞D0929-002

宜都市姚家店乡油榨坪村三组光平采石场违规开采,破坏环境,放炮严重损毁周边居民房屋。投诉人希望退耕还林。

8

﹝2020﹞D0927-008

宜都市红花套蔡家冲(原蔡家冲小学内),有一家涵管加工厂,早6点至晚10点生产,离换流站小区仅20米距离,粉尘污染,噪声扰民。

粉尘、噪声

信访人反映的涵管加工厂位于红花套镇杨家畈村二组原蔡家冲小学内(占地面积10亩),2018年3月,该公司与杨家畈村土地租赁协议到期,其涵管生产项目随即停止。并于同年3月搬迁到红花套镇杨家畈村四组新厂区。现场检查时,发现老厂区设备没有清除,仍在私自生产。

1.信访人反映的“涵管加工厂早上6点至晚上10点生产”。根据现场调阅公司监控设备,了解到生产时间为早上7时开工至下午6时30分收工。信访人反映的涵管加工厂早上6点至晚上10点生产不属实。

2.信访人反映的“离换流站小区仅20米距离”。现场调查发现主要生产设备距离居民小区70米左右。其中一台10吨的行吊距离居民小区二十米左右。离换流站小区仅20米距离属实。

3.信访人反映的“粉尘污染”。现场调查发现公司建有排水涵管生产线一条,该生产线主要设备车间半封闭,配有粉尘收集装置,厂内有部分场地未硬化,车辆进出易产生扬尘。粉尘污染问题属实。

4.信访人反映的“噪声扰民”。现场调查发现用于装卸成品涵管的行吊运行过程中未采取任何隔音降噪措施。噪声扰民问题属实。

综上所述,该信访件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1.宜都市生态环境分局于2020年9月28日下午对企业进行调查取证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宜市都环责改[2020]5号),要求企业位于杨家畈村二组的老厂区立即停止生产、停止污染行为。

2.宜都市红花套镇人民政府及宜都市生态环境分局领导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宜都市红花套镇人民政府已书面通知其停止老厂区生产活动,在7日内将主要生产设备予以拆除。

3.红花套镇、杨家畈村相关负责同志与换流站小区内部分群众见面沟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并就调查结果及处置程序进行解释说明,群众均表示理解和支持,对目前的办理情况表示满意。下一步,宜都市将对该公司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其不再有生产行为。

9

﹝2020﹞D0927-002

高新区青岛路马克公寓一楼餐饮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直排,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高新区

 

大气

 

(一)关于“高新区马克公寓一楼餐饮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排烟管道”的调查情况。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于9月28日上午9时会同宜昌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南苑街办、学堂湾社区,对马克公寓临街商铺进行了现场核查。经现场调查,马克公寓从事餐饮行业的临街商铺共9家餐饮户,其中8家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1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6家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烟道进入下水道排放,1家油烟直接由烟道进入下水道排放,2家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烟道延伸至2楼楼顶排放。信访人反映的“高新区马克公寓一楼餐饮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排烟管道”问题属实。

(二)关于“油烟直排进入居民楼,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调查情况。6家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烟道进入下水道排放,1家油烟由烟道进入下水道排放,2家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烟道延伸至二楼楼顶排放,没有直排进入居民楼,但通过烟囱排出后的逸散对居民生活确有影响。信访人反映的“油烟直排进入居民楼,严重影响居民生活”问题属实。

属实

1.近期措施:9月28日,高新区综合执法局现场要求8家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设备餐饮户,正常开启油烟净化设施设备,定期清洗并正常使用;并对“面府”餐饮店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在7日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设备。宜昌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针对马克公寓临街餐饮店餐饮油烟问题开展检测,监测报告正在编制中,一旦发现监测超标行为,移交区综合执法局依法处理。9月29日,南苑街办对临街商户进行上门宣传劝导(常青麦香园、泄滩包子已暂停营业),要求业主正常运行油烟净化设施。

2.后期措施:针对将烟道引入下水道排放不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求的情况,在餐饮户租赁期满后,必须完成专用规范烟道建设,否则不允许马克公寓物业从事餐饮经营。

 

 

10

﹝2020﹞D0927-004

高新区青岛路马克公寓一楼餐饮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排烟管道,油烟直排进入居民楼,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11

﹝2020﹞D0927-005

高新区青岛路3号马克公寓一楼餐饮店无排烟管道,油烟直排进入居民楼,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12

﹝2020﹞D0927-006

高新区青岛路3号马克公寓一楼餐饮店无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直排进入居民楼,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13

﹝2020﹞D0927-011

高新区青岛路马克公寓一楼餐饮店无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直排进入居民楼,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14

﹝2020﹞D0927-009

高新区白洋镇农盛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养猪规模不少于3000头,养殖废水直排外环境,进入农田,臭气熏天,周边居民无法生活。

高新区

废水、大气

1.关于信访人反映的“高新区白洋镇农盛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养猪规模不少于3000头”的事项,经调查核实为属实。

经现场核查,该养殖场设计牲猪养殖规模为年出栏4800头,2005年投产至2017年5月年该养殖场项目在宜昌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备案期间,该养殖场的养殖规模一直在年出栏3000头以下。承包人彭立新于今年4月仅购置仔猪1300余头养殖,8月15日全部出栏,现养殖场已空栏无牲猪。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2.关于信访人反映的“养殖废水直排外环境,进入农田”的事项,经调查核实为属实。

2020年8月25日现场核查中发现彭立新在承租宜昌农盛畜牧有限责任公司养殖场从事养猪期间,存在未经处置的养殖废水及粪便通过雨水沟排入厂区外自然沟渠,污染环境问题。

3.关于信访人反映的“臭气熏天,周边居民无法生活”的事项,经调查核实为属实。

经走访周边群众,反映以前养殖场存在管理不善的情况,养殖场产生的臭气比较严重,群众意见大,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目前养殖场生猪已清栏。

属实

白洋镇政府组织专班对该养殖场的环境问题进行研判,提出如下整改要求:

一是要求按照9月25日宜昌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查找污水泄露原因,10月30日前完成问题整改,防范污水外泄的情况再度发生。

二是10月30日前,对收集池进行封盖,防止雨水混入收集池。并限定15日内将池内粪污外运,合规消纳。9月30日前,将场内垃圾清理干净,清洗消杀。10月15日前,将场区内粪污排送沟加盖,将猪舍门窗封闭,防止异味扰民。

三是在防污设施为配套建设完成之前,不得开展养殖活动。

 

15

﹝2020﹞D0927-007

西陵区石板村一组鑫品豆制品厂,老板叫王某,没有环评手续,锅炉燃料为木柴,烟尘污染严重,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排,投诉人希望停业整顿。

西陵区

大气、废水

关于信访反映的“西陵区石板村一组鑫品豆制品厂”事项,经调查核实为不属实。

9月27日,西陵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信访人反映的事项进行了现场核实,未发现信访人反映的宜昌市鑫品豆制品有限公司。该公司2017年之前在石板社区1组开展生产经营行为,2018年后已搬离石板社区。

不属实

该交办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