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九批)
打印现将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宜昌市10件生态环境问题调查核实、处理整改等情况向社会公开如下。
宜昌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
1 |
﹝2020﹞D0929-003 |
点军区韩家坝村附近江南采石场无证开采十几年,一直未修复,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点军区政府要求对采石场进行生态修复,至今不确定是否修复。 |
点军区 |
生态 |
信访人反映的江南采石厂,位于点军区桥边镇韩家坝村。2010年10月,江南采石厂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该采石厂位于宜昌电子信息产业园内,2019年5月以前由高新区负责管理;2019年6月起,随宜昌电子信息产业园整体移交给点军区政府管理。 1.关于“无证开采十几年”问题,不属实。经现场调查核实,江南采石厂持有《采矿许可证》,采矿有效期从2010年10月18日至2016年1月18日。2010年12月24日,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沿用宜昌市点军区桥边灰石厂环评手续。2010年12月该企业正式开采生产,2016年1月18日采矿权证到期后,一直处于停工停产状态。 2.关于“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不属实。江南采石厂在开采生产期间,严格落实生态环境要求,落实相应环保措施,未发现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情况,未因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受到生态环境部门查处。 3.关于“生态修复治理进展较为缓慢,长期未能得到修复”情况属实。具体情况如下: (1)2018年5月28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点军区江南采石厂关闭治理问题,要求点军区江南采石厂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修复治理,于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 (2)2018年8月,原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对江南采石厂生态恢复治理方案进行了评审,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督办江南采石厂按照方案和时间实施恢复治理工程。但因方案中涉及分级削坡、整形临时用地与村民补偿诉求难以达成一致,导致该企业未能按期完成修复治理工程。 (3)2019年6月以来,该采石场管理事权移交给点军区政府负责落实后续工作,点军区政府组织对江南采石厂生态恢复治理方案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明确由桥边镇政府作为项目业主推动实施。由于受疫情影响,项目进度滞后。2020年8月20日,桥边镇人民政府进行了公开招标,湖北亿源建筑有限公司中标。2020年9月23日,湖北亿源建筑有限公司正式进场开展修复治理工作。
|
属实 |
桥边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业主单位,全面加强属地管理和牵头单位责任,督促中标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加快修复治理,确保2021年3月底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1.倒排施工工期,责成施工企业编制推进时间计划表,实行挂图作战,严格按照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和标准要求稳步推进修复治理。 2.严格加强监管,严格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聘请专职人员跟班作业,加强施工过程管理,确保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 3.强化生态环保监督,责成施工企业进一步完善生态修复过程中的环保措施,确保不发生扬尘、污水、噪音扰民等问题。 4.积极回应村民诉求,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妥善化解修复治理过程中的各种矛盾问题。
|
无 |
|
2 |
﹝2020﹞D0929-004 |
伍家岗区中南路24号七公烧烤店油烟直排,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伍家岗区 |
大气 |
信访人反映的事项,经调查核实为属实。七公烧烤店内设有厨房1处、烧烤摊位工作台1处。其中,厨房烟道位于一楼操作间,该烟道未加装油烟净化器,烟气通过烟道直接排至下水道排污口。二楼烧烤摊位工作台的油烟排放烟道虽加装了油烟净化器,但存在油烟净化器长期未清洗、烟道过短等问题,且烟道口3米直线距离内有住户窗口。现场勘察该烧烤店产生的油烟影响门店上方楼层居民生活。 |
属实 |
1.宝塔河街道办事处及伍家岗区城管局分管负责人对七公烧烤店经营业主潘某某进行约谈。 2.伍家岗区城管局于9月29日依法对七公烧烤店法定负责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在15个工作日之内自行安装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油烟净化器,确保油烟排放达标。二楼烧烤摊位工作台搬至一楼厨房并重新设置油烟排放口,减小对周边居民生活影响。 3.伍家岗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暂停经营,待按照整改要求落实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
|
|
3 |
﹝2020﹞D0929-008 |
伍家岗区中兴国际花园小区生活污水未接入管网,直接外排,臭气熏天。 |
伍家岗区 |
大气、废水 |
1.关于小区生活污水未接入管网的问题。经查,城东大道由市城投公司负责建设,于2009年完工通车,前期在设计的过程中,张家湾隧道口两侧规划为保留山体,无污水排放需求,未进行排污管网设计。后因城市发展需要,该处调整为开发用地,新建成的月亮湾、东南岸、中兴国际花园等小区污水无市政接入口,只能采取吸污车定期吸污的临时措施。随着三个小区入住率逐年提高,临时方式已难以满足排污需求。该信访投诉属实。 2.关于污水直接外排、臭气熏天的问题。该小区建有化粪池两处,容量分别为150吨和100吨,位于4号楼和5号楼。因城东大道张家湾片区雨污排水系统缺失,小区排水管网无法顺接市政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通过专用管道及提升泵就近排入合益路雨水系统,最终截入沿江大道截污干管,送至临江溪污水处理厂。经现场勘察,能闻到轻微臭气。该信访投诉基本属实。 |
属实 |
1. 针对中兴国际花园小区生活污水直接外排、臭气熏天问题,伍家岗区城管局于2020年9月30日向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下达了督办通知,责令湖北合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立即对生活污水进行吸污清运,并加大日常清污频次,确保小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2.宜昌市城投公司将加快城东大道雨水管网建设,目前招标文件已于2020年9月25日挂网,待确定中标单位后,按合同要求进场施工。 3.经协调宜昌市住建局,该片区污水管网拟由三峡环保集团设计建设,目前设计单位已现场踏勘。主管网建设完成后,将中兴国际花园排水管道接入城东大道主排水管网。
|
|
|
4 |
〔2020〕D0929-001 |
信访人反映宜都市红花套镇鄢家沱村六组熊某某养猪场,地处居民区不到50米,污水横流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粪便直排进入清江河,臭味难以忍受,苍蝇满天飞,投诉人希望拆除养猪场。 |
宜都市
|
大气、水
|
信访人反映的养殖场为宜都市红花套镇华莲家庭农场,位于宜都市红花套镇鄢家沱村六组,该区域属于限养区。该场现存栏经产母猪240头,后备母猪约400头,待售仔猪约400头,为仔猪繁殖场。 1.该猪场“地处居民区不到50米”的问题。经现场测量,该场距离最近住户为101m。该问题反映不属实。 2.该猪场“污水横流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粪便直排进入清江河”的问题。经现场调查,该猪场建有沼气池、囤粪池,铺设沼液输送管道设施,购置有吸粪车等粪污处理设施。粪污处理设施符合要求,与养殖规模相配套。在距农场下游约250m处(居民区排水沟)沟渠流水清澈,无粪污溢流迹象。通过对农场周边居住村民走访调查及查勘未发现粪污直排清江的现象。农场与周边18户种植户(约850亩桔园、旱地),签订了粪肥供应协议,为其消纳粪污。该问题反映不属实。 3.该猪场“臭味难以忍受,苍蝇满天飞”的问题。经调查组到该场及周边区域核查,未发现上述情况。通过走访,群众反映在夏季少数时段存在蚊虫较多、有少量异味的情形。该问题反映属实。 综上所述,该信访件反映问题属实。
|
属实 |
宜都市红花套镇政府督促该农场加大对产生臭气集中点的封闭、吸附等措施落实力度,尽可能减少臭气排放。加大场区及周边环境消毒频次,尽可能减少蚊虫滋生。 |
|
|
5 |
﹝2020﹞D0929-005 |
宜都市陆城镇工农路荣祥茗苑小区3号楼、4号楼之间楼下菜市场牛肉摊位凌晨4点噪声扰民。 |
宜都市 |
噪声 |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相关问题,宜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公安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分局、陆城街道办事处于2020年9月30日到现场进行调查,情况如下: 该牛肉摊位位于陆城工农路荣祥茗苑3号楼、4号楼之间的荣祥市场经营区内,为曹某某经营,经营范围为菜牛屠宰、销售,目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经走访周边群众及经营户,曹某某的牛肉摊位于每天早上4:00左右营业,在木夹板上砍剁牛肉和搬运货物时存在噪音扰民的现象,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属实。 |
属实 |
1.查处情况。宜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陆城派出所对宜都市众和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进行约谈,要求对商户加强管理,确保市场规范运行。 2.整改落实情况。宜都市众和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于9月30日,向曹某某摊位下达规范经营《告知书》,要求落实以下措施:一是将砍、剁牛肉所用的木夹板全部更换为实木砧板;二是每天先在屠宰场对大块牛肉和骨头进行分割,然后运入市场进行售卖,尽量减少在摊位上进行分割的行为;三是最大限度减少牛肉分拣、售卖时的噪声。以上措施由宜都市市场监管局督促落实。 |
|
|
6 |
﹝2020﹞D0929-006 |
宜昌市镇江阁旁滨江公园内每天老年人唱歌,早上噪声扰民。 |
西陵区 |
噪声 |
2020年9月30日至10月2日7时-9时,西陵区城管局执法队员连续三天对镇江阁旁滨江公园及周边进行了巡查,未发现有老人唱歌的情况。经向附近晨练的市民了解得知,之前该区域偶尔出现过老人唱歌的现象。信访件反映情况属实。
|
属实 |
1.加强巡查,快速处置。近期,西陵区将组织公安、城管、街办等相关部门,在重点路段、重点时间,开展联合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2.举一反三,宣传教育。由点及面,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加强教育引导,杜绝噪声扰民。同时,将在适当位置增设噪音提示牌,引导广大市民自觉维护和谐的人文环境。
|
|
|
7 |
﹝2020﹞D0929-007 |
夷陵区百里荒风景区风力发电机噪声很大,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
夷陵区 |
噪声 |
1.关于信访人反映的“风力发电机组噪声大扰民,严重影响居民生活”问题,属实。该项目噪声防护距离为250米,百里荒风景区内风机噪声防护距离内原有居民11户,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对这11户居民影响较大。为解决噪音扰民问题,2018年7月,国家电投集团湖北宜昌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夷陵区分乡镇政府对防护距离内的7户居民进行了搬迁,其余4户居民因自身不愿意搬迁,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居民房隔声降噪方案,采取降噪措施(安装隔音玻璃、隔音门)。以上11户居民均签订了房屋搬迁补偿协议书,目前已全部搬迁或整改完毕。现场调查时,因线路改造,风力发电机组未运行。 2.关于信访人反映的“国电投湖北宜昌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内容不符合环评内容”问题,不属实。百里荒风电场于2014年8月18日取得《关于湖北省宜昌市百里荒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其环评中建设内容为:“本项目总装机规模为49.5MW,设计拟安装24台单机容量2000KW 的风力发电机组,1台单机容量1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新建一座110KV升压变电站,位于风电场北面入口处”。经现场核实,实际建设中有11台风机机位因避让居民点、与景区建设冲突等原因进行了调整,但调整的机组均未超出环评描述的四至范围,不属于重大变动,不需要重新报批环评,现场建设内容符合环评要求。 3.关于信访人反映的“国电投湖北宜昌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内容风力发电未验先投”问题,不属实。该项目于2014年8月18日取得《关于湖北省宜昌市百里荒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2018年9月,该公司自行组织了验收并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信息系统进行了公示。 |
属实 |
1.待企业复工复产后,夷陵区生态环境部门对位于分乡镇百里荒村发电机组噪声防护距离外的居民点开展噪声监测。若出现噪声超标情况,将督促企业整改。 2.夷陵区分乡镇政府继续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监管和检查,督促落实好降噪措施。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
|
|
8 |
﹝2020﹞D0929-011 |
国电投湖北宜昌新能源有限公司百里荒风电机组噪音超标扰民;建设内容不符合环评内容;风力发电未验先投。 |
夷陵区 |
噪声 |
||||
|
9 |
﹝2020﹞D0929-010 |
长阳铠榕电解锰有限公司灰尘大,严重扰民。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
大气 |
长阳铠榕电解锰有限公司位于长阳县高家堰镇高家堰村,主要产品为电解金属锰,一期项目年产1万吨电解锰生产线、二期项目年产2万吨电解锰生产线,环保手续均齐全合法。厂区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已全部搬迁安置,且没有新建居民住宅等敏感目标,厂区易产生粉尘的磨粉车间与最近居民距离为579米。 2020年9月30日,长阳县组成联合核查组对该公司现场进行检查和监测,厂区无组织废气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但存在以下问题:(1)锰原矿临时堆场虽已遮盖,但堆场地面乱堆乱放积尘厚,现场管理不到位;(2)破碎原矿石进料口未安装洒水喷淋装置,物料输送带未完全密闭;(3)车辆运输遮盖未到位,有遗撒现象,清理不及时;(4)厂区车辆冲洗装置未开启,未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洗;(5)厂外道路破损严重,积尘较多。 因该公司地处丘陵半山腰,位于村民房屋上方,在高温干旱、降雨量少的特殊天气情况下,扬尘会对下方村民生产生活有轻微影响。信访人反映的“长阳铠榕电解锰有限公司灰尘大、严重扰民”事项。该问题属实。
|
属实 |
10月3日,长阳县生态环境分局现场核查了该公司整改情况: 1. 建立了扬尘内部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巡查,专班负责厂内道路的清扫保洁,严格落实进出车辆清洗制度; 2. 对破碎原矿石进料口安装了洒水喷淋装置,已对物料输送带进行了完全密闭; 3. 加强了运输车辆的管理,做到遮盖到位后进厂,严禁遗撒; 4.加强了原矿临时堆场的现场管理,及时清扫,严禁乱堆乱放。 正在整改事项:针对厂外居民周边道路破损问题,高家堰镇人民政府正在组织实施通村道路黑化项目,目前项目已进行了工程招投标,计划6个月内完成道路黑化工程,可有效解决道路积尘问题。 |
|
|
10 |
﹝2020﹞D0929-012 |
高新区白洋镇万福垴村委会旁有一养鸭场,距村委会100米左右,污水直排长江,臭气扰民。 |
高新区 |
大气、废水 |
此信访件与﹝2020﹞D0923-001号信访件内容一致,2020年9月29日接访后,宜昌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第五大队、白洋镇政府,再次前往现场调查,与原信访件调查情况一致: 1.信访人反映“高新区白洋镇万福垴村委会旁有一养鸭场,距村委会100米左右”,实为养猪场,基本属实。 经现场调查,2007年该村村民向发友占地1200㎡建成养猪场一座,最高年份有过出栏近500头规模。因猪瘟影响,该养殖场2019年空栏至2020年9月,9月中旬该养殖场进行了生猪补栏,现存栏仔猪58头。根据《湖北省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技术规范(试行)》关于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的相关规定,该养殖场属于规模以下养殖场,不属于大型养殖场。同时,根据《宜昌市畜禽养殖“三区”划分方案》及《宜昌市畜禽养殖“三区”与区域布局方案》,该养殖场位于限养区。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养鸭(2019年1月曾养过一批鸭,已出售)。 2.关于信访人反映的“养殖废水直排长江”事项,经调查核实为不属实。 该养殖场养殖废水经沼气池处理后用于责任田作农肥利用不外排。现场调查该养殖场距长江约600米,地势较江面偏低,其中还有堤坝阻隔,现场没有外排沟渠和暗管,未发现有污染物外排痕迹,不存在粪污直排长江情况。 3.关于信访人反映的“臭气扰民”事项,经调查核实为属实。 当前猪舍仅存栏58只仔猪,现场确有一定异味。在走访周边农户过程中,农户反映在离养殖场较近时有异味。
|
属实 |
枝江市白洋镇政府要求该养殖户落实《宜昌市畜禽养殖“三区”划分方案》中关于“养殖活动在不影响周边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不影响镇容镇貌、村容村貌,不影响水环境质量的前提下为标准”要求,控制现有养殖规模,严格落实养殖粪污处置要求,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养殖户现场表态认可并承诺在今后的养殖过程中落实。
|
|